忽然意識到那雙腳的主人是于南,遲霧噌得站起來,就看見于南推開門出了便利店,懷裡還抱着個封好口的紙袋,他熟稔地給便利店挂上休息的牌子,然後走到隔壁的快遞驿站裡,叩了叩門,推開,走進去。
遲霧連忙跟進去。
于南把紙袋交給驿站裡負責郵寄快遞的工作人員,彎下腰在桌上填寫了張必需的信息單。
工作人員打量了下紙袋的薄厚,又在手裡掂了掂,簡單估摸着重量,例行詢問了句:“郵的是什麼東西?”
于南如實回答:“照片。”
“地址确定是這個哈。”
于南看了眼,“确定。”
遲霧湊上去看,就是電話裡那個男人給出的地址。
照片。
給他郵什麼照片。
遲霧又注意到于南填寫的寄件人,不是于南,而是一個陌生的名字——安丁。
遲霧确定以及肯定,于南這輩子隻有“于南”這一個名字,這個“安丁”隻可能是于南和那人接觸時使用的假名,或者是什麼特别的、獨屬于兩人之間的稱呼。
遲霧直接否認後者。
因為他在精神上不接受。
哪怕真是什麼特别的稱呼,他也全都裝傻賣愣當做不知道了,否則你讓他可怎麼活啊,眼睜睜地看着男朋友和别人相濡以沫、恩愛白頭?
呸!
他媽的做夢!
遲霧直接當是前者了。
反正也沒人否認他,他這麼堅定自己的推理怎麼了?
遲霧确認了。
就是假名。
那個狗男人沒有本事讓于南對他敞開心扉,有夠廢物的,果然還是不如他會讨于南的歡心。
遲霧自我麻痹好半晌,最後被迫接受——
好吧好吧好吧,啊啊啊啊啊,他還是說服不了自己,如果這是于南和别人之間的愛稱怎麼辦啊啊啊啊啊啊啊。
啊啊啊啊啊啊!!!!
安丁能是什麼含義。
安靜的丁.丁?
遲霧唾棄了一下自己的腦袋。
但左思右想,好像他猜不出什麼别的了。
所以真的隻有他們兩個才知道這個愛稱的含義是吧!!!
遲霧:淚流滿面,已死勿念。
遲霧希望有一個人能看見他,注意到他憂郁的眼神,以及要磨碎了的一口白牙。
于南出了驿站,朝着便利店裡看了眼,沒有闖進去的人,裡面空蕩蕩的。他便站在店門口的路燈下,從腿側口袋裡掏出個煙盒,掂出根咬在齒間,打火機上的火苗顫抖蜷縮着點燃煙尾,一瞬令人難以忽視的藍莓爆珠味從空氣中爆發出來,夾雜着淡淡的煙草味,成了最天然的香水。
遲霧蹲在他腿邊,雙臂抱膝,吸了吸鼻子,這味道實在太過熟悉,以前,于南的身上總沾染着這種濃重的味道,那時候的遲霧嗅覺失靈,幾乎分辨不出這味道到底是什麼,隻能明顯感受到自己骨頭裡酥麻麻的沖動一次次被這種味道引燃,是荷爾蒙的氣息。
後來他的病好了,嗅覺漸漸恢複,于南的身上卻很少出現這種味道了。隻有兩人見最後一面的時候,于南在他面前抽了根煙。
那時候的于南莫名開始眼睛疼,幾乎不能忍受的程度,那也是于南第一次蜷縮在遲霧的懷裡,兩人牽着手,掌心緊貼,于南親吻了遲霧的手腕,然後點燃了一根煙。
那或許也是一個征兆。
也許當時于南早就做了打算,隻不過他不打算直說,而是選擇隐晦地暗示,等遲霧讀懂。
可惜遲霧太笨了。
他是個笨小孩。
就像他現在眼睜睜地看着于南和别的狗男人有了糾纏不清的現象卻又無可奈何,卻隻能蹲在于南腳邊當個窺探全世界的幽靈。
于南這根煙抽得特别慢,視線定格在天邊,不知道在看什麼,又或許隻是在無意識地走神。
他在想那個男人嗎。
隻要于南不把那個男人帶回家裡,他就睜一隻眼閉一隻眼。
要是帶到家裡了,他就隻能化身厲鬼掐死那個狗男人了。
他還要提前想方設法搞來個紅衣套裝,成為世界上最吓人的厲鬼,把每個勾引别人男朋友的狗男人都給吓死千八百遍!
遲霧酸唧唧地想。
于南吐出口煙,他收回視線,思緒也從那摞照片上收回來。但就在他的視線漫不經心地往旁邊一掃時,卻看見被風吹刮撕扯成一張大網的煙霧中堪堪出現了個形狀,是一個蹲着的……..狗?
于南眯了眯眼睛。
進監獄之後被批戒煙,這是他出來之後抽的第一根煙,沒犯煙瘾,這幾年,每個犯煙瘾的夜晚都挺過來了,那麼丁點兒瘾早就消退得一幹二淨了。
冷不丁抽這麼根煙,眩暈感籠罩着頭腦的清明,一寸寸掠奪他對世界正确判斷的權利,他甚至以為那是自己那少得可憐的童心回光返照,才會幼稚到在一團二手煙的煙霧裡找狗。
可意識到什麼。
于南忽地扯了扯嘴角。
沒有家的野鬼不是為了找狗,而是為了找他。
因為他身上罪孽深重嗎。
還是因為他也快死了,成為一句冷冰冰的屍體?
于南看着煙霧被撕扯無數次,裡面的那個清晰的形狀卻絲毫未變,如同一隻守在主人腳邊的乖狗。
野狗死後,靈魂飄蕩着也不忘尋主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