遲霧的心不上不下地懸着,一隻手也将落不落地擡起來,随時準備敲門。
這時候他又開始後悔準備的不充分,早知道再買點兒撬鎖的工具好了,萬一于南被欺負了,哪還能及時給他開門?他不就隻能站在外面幹着急嗎。
遲霧的嘴唇緊繃成條将斷的弦。
三秒後九月三的叫聲要是再不停,他就先敲門,然後再踹門,踹不開的話就報警。
跟蹤加暴力毆打,再加上入室偷盜,夠判刑了。再找人找關系,應該能多判幾年。
遲霧這邊一陣頭腦風暴,而于南則輕巧地拍了下九月三的腦袋。
九月三立馬閉嘴停了叫聲。
于南聲音不高不低,足以張民楊聽清,也确保門外的遲霧聽不見一個字,他說:“不管誰讓你來的,别再出現在我面前。”
于南蹲下身,伸出手指像逗狗一樣在張民楊眼前晃了晃,輕聲道:“張民楊,再像條狗一樣做那些惡心事兒,出現那些惡心的想法,你放心,我絕對不會讓你好過。”
他用那根手指在張民楊額頭中央點了點,就像槍斃前定位似的,每點一下都莫名讓人神經一緊。
“為什麼隻折了一條腿你心裡沒點兒數嗎?”
張民楊十惡不赦、卑劣龌龊。他領養于南的時候,他三十九,于南十六。那時候他是個缺了一條腿的跛子,至于為什麼領養于南,也不過是因為領養孩子有每個月五百塊錢的補貼,他原本想領養個女孩,因為女孩兒吃的少,容易養活,但他在孤兒院裡看見了于南。
孤兒院裡的所有孩子都是頗會看人眼色的主,從小到大都是仰人鼻息活着的苟延殘喘的小老鼠,如果連這點兒本事都沒有就真的什麼都沒有了,那時候所有人都避着張民楊,他的意圖實在是太明顯了,他遮掩着,卻又那樣拙劣,讓人一眼便能識破,跟這種人走隻有兩種下場——
被抛棄,或被吞掉。
前一種是再次變成夾着尾巴的老鼠,後一種是徹底被磨滅了想活下去的希望。
可于南沒躲。
那時候的他剛打工回來,手裡抓着一把錢,很新的一把一塊錢,那麼厚,好像沒多少,又好像已經不少了。
他就那麼拿着一把一塊錢站在孤兒院那隻土狗面前,一張一張地數。
一共六十四張。
他一天賺來的。
六十四塊錢。
張民楊就像是看見肉的狗,他第一眼看見的是那一把錢,然後看見的是于南的臉。
那時候的于南很瘦削,比現在還要瘦,說來可笑,他進監獄後反倒還胖了,因為裡面有固定的一日三餐,他還是吃不飽,但至少不會餓得胃疼到幹嘔。
十六歲的于南就已經長得格外清隽,甚至可以稱得上是漂亮。孤兒院裡的孩子都沒他長得好看。于是,張民楊就這麼領養了他,讓他成為了那五百塊錢。
于南全程都很溫和地接受。
他平靜地離開孤兒院,平靜地被張民楊領回肮髒鄙陋都家裡,平靜地住在堆滿垃圾的雜物間裡。
可他實在是太平靜了,一點兒情緒都沒有,他被領養回去之後隻做兩件事,活着,還有賺錢。
他的那些錢都被塞進了他從孤兒院帶出來的枕套裡。剛開始隻有一塊錢,後來有了一百塊。他也将那枕套收起來,換了個大大的玻璃瓶來裝錢,就好像那些錢不是銅臭,而是展櫃裡最昂貴的禮物。
張民楊動過心思,從裡面偷了錢,他剛開始隻拿了五百塊錢。在他看來,那是他應得的,他領養于南,資助都有五百塊,于南感恩戴德地再孝敬他點兒怎麼了?
那些日子于南在外頭打工沒回家。
張民楊越拿越多。
于南回來的時候玻璃瓶空了大半。
那也是張民楊第一次見到于南發怒,曾經他做過多少過分的事兒,廁所再髒再臭都要讓于南刷幹淨,因為裡頭的蒼蠅沒捉幹淨,于南就被鎖在裡面睡了一晚;張民楊打牌輸了錢還時常沖着于南撒氣,小到破口大罵污言穢語,大到動手打人;還有就是攝像頭,他從來不用微型監控,因為貴,他明晃晃地偷拍着欺壓折磨于南的過程,那時候他就覺得,于南是個狗都咬不爛的包子,他分明把一切脾氣都乖乖受着,好像個風一吹就碎了的瓷碗,卻又始終莫名得讓人害怕。
哪有人摔碗還怕碗的呢。
後來張民楊就知道為什麼了。
因為于南從來都不是瓷碗,他是一把被放鈍了的刀子。
玻璃瓶裡的錢少了。
于南最開始沒什麼動靜。
張民楊也沒想到他能有什麼動靜。
他就那麼繼續逍遙自在,理所應當地毫不顧慮。
但當天晚上,他就發現自己沒法兒翻身,一睜眼,于南就站在他床邊,手裡拿着那把上繡了的菜刀,一手在他頸邊徘徊,他臉上什麼表情都沒有,仿佛一切不過是無意識的夢遊。張民楊也被這一幕吓破了膽。
後來,那把刀被砸到了牆上,碎成了刀片。
但張民楊确是實打實地怕了。
他斷了一根手指頭,是他被吓了後惱羞成怒擡手去扇于南的時候被抓住的,他第一次發現于南的力氣那麼大,像覆滿冷霜的鐵鉗子,讓人邊疼邊打顫。
那天晚上于南跟他說。
“我找到他了,那是我攢着租房子的錢,張民楊,沒錢就見不着他,我要是這輩子都見不着他,我就不想活了,我肯定讓你先死。”
他那聲音輕飄飄的,聲調也無甚起伏,像是破舊的小收音機兀自播放着對既定事實的誦讀。
那時候于南臉上的表情和現在差不多。
所以張民楊才這麼怕。
他往後死靠着桌腿。
三年時間嗜酒對大腦的麻痹幾乎沖刷掉他對于南的大部分記憶,所以他才敢冒然前來,可如今僅僅一個照面。
一切記憶都洶湧着将他吞沒。
他後悔鬼迷心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