岑甯熙皺起眉頭,很努力在腦海裡尋找,她和沈旭清同時出現在金女士面前的場景。她思忖了好一會兒,才悄聲說:“嗯……上次你來接我的時候,有一個和我一起從校門口出來的女生,瘦瘦的,比我高一點。”
哪知,金女士一拍桌子,吓得岑甯熙抖了三抖。
“呀,那個女孩子,很漂亮的嘞,她也要來我們家吃飯?”金女士嘴角的笑都壓不住。
金女士對沈旭清可有印象了,她在現實中還沒見過那麼有靈氣的姑娘。要不是見過本人,金女士還以為電視上那些明星演員全都是特效拉的。可沈旭清還真就和電視上的那些人一般好看。
雖然她家熙熙随媽,也是生的一副水靈靈的好皮囊,但是沒有那種星味。這點金女士還是承認的,普通人嘛,氣質上差了點。
“來啊來啊,都來吃,反正北方菜嘛,是你爸爸做,我省事,很歡迎她們的。”金女士說這句話的同時,不忘瞥了眼岑先生。
岑先生清了下嗓子,故作無事地喝了口湯。
“媽,還有一件事……”岑甯熙脆生生地開口,聲音軟軟的,“别催她們多吃點,尤其是,不要給她們和我一樣的分量。”
“因為我發現,我的胃口好像是她們的兩倍左右。”
岑甯熙打小就被家裡催着吃飯,都快有應激反應了。她覺得催别人吃太多不太好,萬一撐到,怪為難的。
“哎,知道的知道的,就是普通女孩子的胃口,媽媽也是那麼吃的。”金女士笑岑甯熙多此一舉。
岑甯熙放寬心,回複沈旭清:“可以。”繼續埋頭幹飯。
屏幕另一頭的沈旭清,嘴角壓不住,心裡更是雀躍。好像從高中讀到現在,她還沒有去過岑甯熙家裡。
再怎麼說,岑甯熙也算是她上高中認識的第一個人,總覺得有點不一樣。沈旭清後邊吃涼掉的外賣,心裡都暖暖的。
吃完外賣,沈旭清把外賣殼子丢了,又去洗了個澡,換上睡衣,遂趴在床上玩手機。一般作業都是返校那天的晚自習寫,有些老師怕學生放假回家不寫作業,會要去到校即刻提交。
沈旭清一般都在返校日那天睡醒,先寫要即刻提交的作業,寫完洗漱一番,換好衣服去學校。
但是這周,她一點寫作業的想法都沒有。可能因為下周要去岑甯熙家,她找了同班學習成績好的,把一部分作業抄完。
晚上九點多,将近十點,家門的密碼鎖傳來開鎖的音樂鈴。
沈旭清一骨碌從床上爬起來,探出一個小腦袋看客廳。沈曼拿着一小盒蛋糕,還綁着精緻的絲帶,笑得如沐春風:“清兒,生日快樂。”
對啊,媽媽怎麼會忘記她的生日呢?
沈旭清不介意蛋糕小小的,或許兩個人分還不夠,她隻看到在蛋糕的上邊,插上用蠟燭塑造的“16”的數字。
她要滿16歲了。
“媽媽,都周末了,你怎麼還要加班。”沈旭清把蛋糕放在桌上,先關心起母親的工作。
沈曼把職業裝的外套披在餐椅靠背上,踢掉高跟鞋,眼角細細的皺紋揉在一塊,“王總給我了個項目,如果做的好,我可能有機會升職總監。到時候你上高三,媽媽就不用那麼拼命,多陪陪你好不好?”
她走近,揉了揉女兒的臉蛋,發現女兒已經站起來和她差不多高了。沈旭清和她長得真的很像,簡直是一個模子刻出來的,全然沒有前夫的影子。
這也是沈曼當初狠下心,讓旭清跟着自己的原因之一。
回想起自己前十幾年不算美好的婚姻,沈曼由衷感謝當初鼓起勇氣離開的自己。
那時候,沈曼年輕,是個剛入公司的小職員,有個年輕又事業有成的男人對她好,她和所有初入社會的小女孩一樣,以為遇到真愛,一下子墜入愛河。她那會正處于事業上升期,和男人結婚後,本來有一個晉升的機會,卻因丈夫想要一個孩子,選擇放棄自己的前程。
沈曼相較于其他悲慘的女人又幸運一點,丈夫并非是騙到老婆就翻臉的鳳凰男,也不是重男輕女的老封建。
但是顯然,她前夫還是更想要兒子,因為最開始旭清的名字隻有單個“旭”字,他期盼着第一胎是個男孩。當發現是個女兒後,隻能笑呵呵的把名字改成“旭清”。
若是她的前夫僞善一輩子,沈曼也就認了。
至少從小到大,旭清沒有聽過“如果你是一個兒子就好”之類的話,她前夫也支持沈旭清發展自己的舞蹈愛好,甚至在女兒被星探選中之後,和沈曼徹夜攀談,該不該讓旭清出道。
然而,這一切在旭清初二那年,都不一樣了。
沈曼在下班中途,看見前夫和另一個女人有過親密的接觸,并不出格,但是女人的第六感向來很準。她從未聽聞前夫有這樣一位異性朋友,猜測另有隐情。
她當時并不在意前夫是否出軌,隻在意,如果離婚,旭清應該跟誰。
沈曼素來雷厲風行,她挑了一個晚上質問前夫,和前夫提了離婚的打算。前夫像是終于被摘下虛僞的面具,變得蠻橫無理,惡劣至極。
“沈曼,我這些年對你很好吧?你剛入社會要錢沒錢,要房子沒房子,要車子沒車子,如果不和我結婚,哪裡來的這些?”
他和所有男人一樣,一旦被揭露,便破罐子破摔起來。
“我告訴你,我壓根就沒愛過你。你也看到那個女人了,我很早就認識她,當年,我就是在你和她之間二選一的。”
“你們都很年輕漂亮,但是她赢你赢在家境,家裡人給她留了套房子。我怕我追不到她,先留你生了個孩子。本來旭清三歲的時候,我就打算離婚,把她帶走的。”
男人笑容變得醜惡無比,他将對沈曼,對一名母親唯一脆弱的地方,當作籌碼,當作資源。
“你工資不如我,離婚之後肯定隻能擠出租屋,法院考慮撫養人條件,會優先考慮我。那時候我再去追那個女人,把旭清丢給我媽養,如果追到了,我就有兩套房子,還能再有一個兒子。”
“你應該對我感恩戴德,沈曼,那個女人在旭清三歲之前結婚了,我沒有抛棄你,而是兢兢業業與你厮守十幾年,我難道不善良嗎?”
那時的沈曼,一面沉浸在自己可能成為“紫絲帶媽媽”的後怕中,一面在思考接下來該如何抉擇旭清的去留。
是女兒給了她勇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