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知道我為什麼生氣?”
“因為……因為女兒不聽爹的話,偷偷跑了出去。”
“僅此而已?”何天智怒道。
“不然呢?”
何莎疑惑道:“我出去又沒惹什麼禍,還有什麼“罪名”?”
也許不是第一次偷跑出去,何莎竟将這一行為叫做罪名。
何天智憤怒地站起身來,吩咐下人拿來竹棍,重重打在何莎背上。
“我聽說你去了晉明城,還跑去比武台上,打傷了五個百姓?”
何莎剛才受了一棍,後背正痛得不行,她聽到何天智問出這話,瞬間恍然大悟。
早在伏妖人誕生之初,便有過約法三章。
第一、伏妖人不得欺淩百姓,插手他人的恩怨糾葛。
第二、伏妖人不可為了索取錢财,故意縱容妖.魔作亂。
第三、伏妖人不可與妖.魔談情說愛,更不能堕.入.魔.道,和妖.魔合作。
何莎之前上台比試的行為,已經觸發了條例的第一項。
依照正規流程。
她會被幾名德高望重的伏妖人,合力清除内在修為。
緊接着,何莎會被除籍,永遠沒辦法再降妖除魔。
“爹,我……你……你不會來真的吧?我承認我的行為有些過火,但比武台上有規定,上台拳腳不認人;從本質上看,我隻是擊敗了對手,沒有欺負百姓。”
如果說被人除籍,讓何莎今後沒了偉大的事業,那麼被人清除修為,等同于将她變成廢人。
她不想今後都靠父母養活,故而對此有些害怕。
“莎兒,别狡辯了,你剛才也說了,上台拳腳不認人;你上台用了拳腳嗎?全程都用符咒術,真當大家瞎呢?”
何莎一陣語塞,無奈低頭。
她自認為自己熟背條例,能鑽一些條文漏洞,可她很少與人對決,不适應真刀真槍地對幹。
省力的最終結局,就是讓她變得異常尴尬,何莎現在唯一的希望,便是自己的父親不予追究。
“夫君,你别怪莎兒了,既然大錯已經犯下,那就想法彌補。”
“彌補?”
何天智轉身看向妻子,詫異道:“事已至此,還能怎麼彌補?有人當衆說出她的身份,不處理怎麼行?”
說罷,何天智手指何莎,埋怨道:“你呀,也真是的,不知道用假名嗎?爹好歹還能運作一下,真是膽大妄為。”
何天智自認為此事無解,心裡失落的同時,也很悲哀。
他對何莎注入了所有心血,完全算得上是傾囊相授。
如果何莎果真丢失修為,這對他而言無異于災難。
“夫君,莎兒剛才說得很清楚,她是比武台上傷人的;通常情況下,隻要當事人不追究,莎兒的“罪名”也就不成立了。”
“你……你要我花錢買通他們?”何天智遲疑道。
諸如這樣用錢平事,堵住當事人之口的行為,隻有專業的商人才做。
他不屑與這類人為伍,故而有些舉棋不定。
“夫君,為了莎兒的未來,你必須有所取舍;就算我求你了,我不想看到自己的女兒,丢掉那麼多年的修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