起初其實是特别偶然的一次機會,江斂羽去“缪斯”打工,接觸到了過來表演的一支地下樂隊。
穿着朋克的樂隊主唱打着唇釘,左耳上挂着亂七八糟一排銀飾,歌聲說不上有多麼動人,但抱着貝斯的姿态卻是那麼自然那麼奪目。
他跳下舞台,接過粉絲送來的一杯雞尾酒,對着場下揮着手機電筒充當熒光棒的年輕女孩抛了個飛吻,然後就鑽到後台去抽煙。
那天樂隊表演了不到四小時,從晚上九點到半夜一點鐘,總共加上酒水抽成賺了三千塊,全都是現金結賬。
江斂羽是他們吉他生病才請來的臨時伴奏,從主唱手裡接過兩張紅票子時還附帶了一支爆珠。
“謝謝你啊,弟弟。以後有事需要可以找我。”
主唱拍着他的肩膀笑了。
江斂羽這才發現他原來有一口潔白的牙齒,看起來絕對不超過二十五歲。甚至小虎牙還尖尖的有點幼稚,一點也不像剛才那個台風穩健無比飛揚的家夥。
江斂羽學着他的樣子把煙放到嘴裡,捏開爆珠時才知道是橙味。甜滋滋的,有點像小時候生病嗓子痛,媽媽給他灌下去的止咳糖漿。
他不會吐氣,猛烈地咳了兩聲。蹲在旁邊收拾琴盒的主唱就又笑了:“我就說,還是個小孩呢。”
江斂羽倔強地盯着他:“我不是。”
“行,你不是小孩。”主唱還是那副哄孩子的語氣,悠然道,“可是弟弟,你看看這,有誰不會抽煙喝酒?這年頭,想掙錢就不能太端着啊。”
主唱的話在他心底埋下了一粒小小的種子。
隻是十八歲的江斂羽還不明白,他以為自己已經長大,實際上卻還處在一個看不清自己的狀态。
太容易聽從别人的話語,太容易被慫恿着跟随他人的腳步。試圖融入,想要和他們一樣變成那個昏暗燈光下另一個“世界”的焦點,卻不明白自己從來不屬于那裡。
甚至他本身,無需外物加持,不必刻意迎合,其實就已經足夠決然超群。
包括那時候他喜歡機車,喜歡半夜騎着摩托飛馳在帝都郊區的月色之下,其實也隻不過是借着引擎巨大的轟鳴聲,試圖永遠逃離他不想要的那種生活。
但是總之,後來江斂羽就開始抽煙了。
起初是水果爆珠,青蘋果、葡萄,或者藍莓,後來就換成種薄荷氣味的細煙。
蔣哥總笑他抽這種煙的大多是女性。
但江斂羽那時的個子又長高了一點,肩寬腿長到讓人驚歎的好比例,勁瘦的腰被黑色的皮帶束起來,上半身披着牛仔外套或者皮衣,即使散着半長的頭發,腋下夾着頭盔,斜斜倚靠在摩托上也絲毫不顯得女氣。
不過最終還是打算戒掉了。
畢竟煙和酒都不能成為他永久的精神慰藉。
機車在暴雨中穿過一個又一個十字路口,交警的紅色指示牌成了昏暗天氣裡唯一的光。
頭盔裡都好像蒙上一層薄薄水汽,在視線被遮擋前,江斂羽卻先一步到達了目的地。
街道兩邊的香樟樹經過了今夜的一場暴雨,好像墨綠色的葉片都變得更舒展了一些,但卻還是承托不住迅猛雨勢的沖刷,透明雨絲正連綿不絕地順着葉脈滑落。
江斂羽把摩托停在路邊,打量起了附近的情況。
在視線不斷掠過那些一間又一間、早已熄滅了燈光的門市後,他終于發現了他想要找到的那家夥的蹤迹。
“嘶,怎麼髒成這樣——
“不許踩我衣服,不許亂動。
“還動是不是!再亂動就把你扔下去。”
他低聲威脅着,拿出了在蔣哥那裡順來的火腿腸,開始試圖誘哄。
“嗚……”
小家夥大概是餓狠了,也沒什麼戒心,看到吃的就湊過來。
江斂羽戳了戳它的頭,小家夥卻也不逃,還是執着地往前蹭。
“笨死了。也不知道我是不是好人,就什麼都敢吃。”
江斂羽滿臉嫌棄地剝着火腿腸紙,突然感覺到手指被什麼溫熱的東西舔了一下。
于是他整個人都愣住了。
就連冰冰涼的雨水從他發梢淌進衣領深處也沒顧得上擦。
最後還是把絨毛都被雨水浸染,濕漉漉黏成一團的小動物一把撈起來,揣進了皮衣裡面。
名貴的白襯衫上登時就被踩出了幾個髒兮兮的小梅花印。
*
另一邊,對江斂羽去做什麼了還全然不知情的白荔還在埋頭苦吃。
但時間長了,等到她都已經成功戰勝了一整個薯塔培根披薩,卻發現說着隻是出門看看雨勢的江斂羽一直沒有回來,也忍不住有點擔心。
她猶豫了一下,還是推開門,先去了隔壁,《注孤生》節目組工作人員們所在的房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