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六章:炒了琴酒,燙手山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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諸星大明顯能感到琴酒身上散發的殺氣,隻要他輕輕扣下扳機,他就可能會在短短幾毫秒裡付出生命的代價。
逃跑?躲避?不,在決定成為卧底的那一天,他就已經将生命置之度外,他必須調查清楚父親的死因,将這個組織連根拔起。
況且,第六感雖然在警告他危險,但尚有一線生機,就是:
——利維。
琴酒雖然對青年的動作粗魯,但并沒有造成什麼實質性的傷害,甚至,單看捏下巴這個動作,還有些暧昧不清的關系,加上他們之前電話聯系時候的熟稔口吻,恐怕關系不一般。
現在的諸星大甚至有些想笑。
被他搭上的還真是一艘“大船”,這将會是比攻略宮野明美更加快的上升通道,甚至不需要付出多餘的感情。
果不其然,利維在看到琴酒伸出槍支之後,震驚到說不出話來。
笨蛋兒子,兇他就兇他嘛,竟然還要殃及花花草草,随意傷害普通人那絕對踩到了自己的底線。
利維的手握住琴酒冰冰涼涼的腕骨,指骨微微用力,将某人跑偏的注意力拉了回來。對上那雙如北地高原狂風暴雪一般冷酷無情的眼睛,魔王大人絲毫不懼。
他嘴巴一撅,說:“放開,GIN,你弄疼我了。”
聲音不算強硬,甚至有些綿軟,像是情人之間的撒嬌,卻是哭包魔王一如既往的風格。組織的top killer的手下意識一松,青年就像發現了空隙的泥鳅一般從他的禁锢中逃開。
琴酒的瞳孔随着青年的身影而動,就見他直挺挺地擋在了諸星大的身前。
雙手叉腰,奶兇奶兇的模樣,不禁讓琴酒回憶起他們初次見面的模樣。
身為孤兒的他,在還是孩子的時候因為一頭銀發而飽受欺淩,但這個人就像今天一樣以一種保護的姿态站在他的面前,打敗了他們。但他沒有馬上離開,而是蹲在自己的面前,用一塊手帕溫柔地擦去他手上的血漬。
[你的發色,很漂亮,是我見過最漂亮的。]
[别哭,也别難過,他們不值得。]
[你沒有家人了嗎?那就和我走吧,安心,有我在,你的未來一定不會無聊。]
他們一起加入了組織,在腥風血雨裡度過了一個又一個十年。為了能在這個吃人的地方保護這個愚蠢的笨蛋,他努力成為了top killer,成為了組織核心中的核心,哪怕這個家夥強到根本不需要他的保護。
用貝爾摩德的話來說:“GIN,你根本不忠于組織,你就是BOSS的一條瘋狗。”
“沒有人能夠背叛BOSS。”他也一樣。
他永遠不會背叛利維,但是,這個蠢貨,今天竟然站在他的對立面。
琴酒舉槍的動作沒有一絲一毫的動搖,甚至因為利維的保護,殺氣愈演愈烈。
“GIN,你已經能獨當一面了,都有伏特加代替我的位置了,還不允許我找個新人嗎?”
利維先誇誇自己兒子的能幹,又開始抱怨他的冷落:“你都不陪我去買谷子,拉着我内卷也就算了。昨天出了單行本,你卻在外面出差……”
青年像翻舊賬一樣,嘀嘀咕咕地說一些無關緊要的小事,每說一條,琴酒的殺氣就降低一分,到了最後,暴怒的top killer沒了脾氣。
“果然是蠢貨。”
“最最重要的是,你,又,罵我!!!”
天天罵他蠢,他這叫大智若愚,這個笨兒子懂什麼。
利維擡手一指,怼/進/伯/萊/塔的槍口裡,崩潰道:“從今天起大君就是我的新搭檔了,笨蛋GIN你就守着伏特加過日子吧!你走!!!”
琴酒:……
諸星大:……
門外站崗的伏特加:?
啊這,這不會是一對吵架的小情侶吧……?
為了一個男人争風吃醋什麼的。
他,諸星大,在英國和美國這麼多年了,或多或少見過,但是,在這種危險的殺手組織裡……嘶。
不對,王牌FBI竟然成為了擋箭牌?
諸星大在最前排吃到了未來單位的第一場大戲,甚至在利維的檔案資料上都可以添上一筆,與【琴酒關系匪淺】。
利維明确表達了送客的意思,琴酒也有些生氣了。他面無表情地看了一眼他們,那眼神兇的好像要将身上的肉剜下來一樣。但是他什麼都沒說便收起槍支,一甩銀色長發,轉身就走,就像他們來的時候一樣悄無聲息。
但諸星大卻有一種預感,琴酒不會這麼簡單就放過自己。
獲得利維的庇佑隻是暫時的,而他必須要趁着喘息之機,不斷往上爬,早日獲得“代号”。
利維感知到人離開長舒一口氣,他走到窗邊拉開閉合的窗簾,透過玻璃窗就見到保時捷356A已經頂着風雨駛離醫院,不禁回頭對諸星大說:“太好啦,今後你就是我的新搭檔啦,之後我們一起去做任務。”
“但似乎,我還沒同意入職?”諸星大覺得這個組織的編外成員很有意思,便出言逗弄了一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