沈親覺得無趣,可他必須要挑一個出來。
招親的主意是沈親自己提出來的。
未婚哥兒不能随意抛頭露面,律法更是規定,未婚哥兒沒有财産繼承權、生意經營權。否則一經發現,沒收家産,杖刑一百。
像沈家這種情況,隻有沈親一個哥兒,若是父母亡故,且沈親又無婚配,家中錢帛隻能由兩邊親族的男子繼承,而他則會被當作财産之一,由他們接管。
不然沈家這麼有錢,哪怕沈親一輩子不嫁人,都能活得很好。
但沈親有野心。
他自小在父母的耳濡目染下,于生意一道十分精通。早年身體雖然病弱,調養到如今,已經好得七七八八了,隻有偶爾才會犯上一回。
沈家家大業大,沈親病怏怏的又沒有繼承權,家族親輩隻需要等他病故,就能坐享其成。
若是知道他的病已經好得差不多了,難保不會對他動手。
錢财動人心,人心不可測。
沈親想要做生意,想要獨立門楣,最好的辦法,就是招親。
他要找一個能夠拿捏到手上的人,這樣既方便将來行事,也不用受人掣肘。
繡球按理來說,應該是要沈親自己縫制。
父母面前,他乖巧應承,實際上繡布送過來以後,沈親就撩開了手,讓小厮出門照着花樣買了一個。
買來的繡球自然比不了自己親手做的,不過沈親并不在乎。
繡樓之上,哥兒腳步慢移,不勝病怯。
他的目光在人群裡穿梭尋覓着,忽而,視線落在了一個人的身上。
那人盡管衣着寒酸,可氣質在一衆人裡面格外奪目。
看打扮,應當是名書生。
貧門書生,比尋常人更好拿捏。
可不正中沈親下懷?
繡球從繡樓上高高抛下,直直地就朝宗妄砸了過去。
力道控制得過于精巧,旁人連搶的餘力都沒有,宗妄的懷裡已然多了一枚小巧精緻的彩色繡球。上面似乎還沾染了哥兒身上的香粉味道,一股幽幽暗香撲進鼻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