面對咄咄逼人的鄉紳代表何天安、李一恂等,楊文煊一步不讓。
“我社不追究諸位圍堵農聯、恐吓乃至報複想要參加農聯的佃戶等事已經退了很大一步,諸位不要得寸進尺!”
“得寸進尺?”何天安冷笑一聲,“我等田土,由貴社來定田租,反倒斥責我等得寸進尺,真是好大笑話!”
楊文煊毫不示弱,“這番道理我社早就說爛了。是諸位需要佃戶,而非佃戶需要諸位。”
“呵呵!四成絕無可能!”
一向儒雅、沉得住氣的何天安拍了桌子,把李一恂等人皆吓了一跳。
李一恂出言圓場,“今日天色已晚,便先散了,明日再談,明日再談!”
李一恂拉着何天安離開,其餘鄉紳也紛紛離場,帳篷裡隻剩下楊文煊、唐廷瀚與邵陽縣丞梁國德和縣衙戶房司吏。
“做戲的既已走了,我等便說說實在的事。”
梁國德一開口,楊文煊便覺得頭疼。
所謂“實在的事”,便是指繳稅之事。
一縣稅務,最是繁雜,尤其是需得一條條一項項去捋時,足以讓人懷疑人生。
好在此事有唐廷瀚在明、唐景寬在暗與縣衙戶房一一核對,隻需按照條目厘清即可,倒不用他過多操心。
而且邵陽縣早已實行一條鞭法,隻需将除漕糧外的稅糧皆折算為白銀,再除以原應征畝數得出畝均稅銀作為标準即可。
雖則兩方對正稅這個“分子”有一定分歧,如官府方面堅決要将與王府相關的宗祿米等項列入此“分子”,但争議不大。
既然擴大分子,那麼分母也要擴大,王莊需列入應征畝數中進行計算。
因王莊畝數相對少,每年官府給宗室的錢糧本就不足額,是以官府在這一點上占了小便宜。
當然他們也不是在為宗室争取權益,稅糧多出來了,可不一定就會足額給宗室。
大同社與官府誰都不肯讓步的最大焦點在“雜捐雜稅”。
所謂雜捐、雜稅,指的是官府在正稅外以各種名目向百姓征收的捐稅,比如修繕城牆、修築堤壩、修路修橋,都可以用作收稅的名頭。
至于收上來的捐稅是否真去修城牆了,那便是另一回事了。
雜捐、雜稅雖然早已淪為官吏貪污的重要手段,但在此時有一定合理性。
明代留存地方的稅糧隻考慮了在冊官吏,像是白役等“無編”衙役的工食銀根本沒有計算在内,但“無編”衙役卻又是支出大頭。
此外,官員雇傭的其他人員朝廷也不發錢。
偏偏這些人又不能開掉,否則縣衙工作如何開展?
若讓官員用自己的俸祿去養,先别說官員主觀上願不願意,就是客觀上也沒法實現——明代官員的俸祿是出了名的低,連養自己一大家子都湊合!
除了給這些必要人員發工資,隻要官府想辦什麼事,都得靠雜捐、雜稅籌措資金。
梁國德要求将雜捐、雜稅攤派下去楊文煊也認同,但不認同梁國德說的數額。
楊文煊認為,現有大同社收繳稅糧、維持治安,官府可以精簡機構、裁撤白役,隻需管理不參與農聯的那些人和田土即可,所需工食銀和辦事經費可大幅降低。
此外,官吏想要保證自己的“收入”不降低,他同樣理解,但不接受獅子大張口。
何況大同社這次查出的大量隐田,縣衙定然不會全數上報,甚至根本不會上報。
這部分田土的稅糧由大同社、官府、田主三方分潤。
光是大同社目前在東鄉、南鄉預估将查出的隐田,便能給官府提供三千兩的隐形收入,這筆錢也不能不算進去。
經兩方近一月的扯皮,最終将一年正稅及“合理”的雜捐、雜稅一并攤派入畝,議定今年起每畝每年征稅六分六厘。
大同社與官府談定,與鄉紳方面卻遲遲沒有進展,但三方實際上都默認了多數田主往後隻能收到四成租這個事實,隻不過沒有誰願意松口答應罷了。
談判好似沒有結束,卻于崇祯五年的晚秋塵埃落定。
下一個月,便要開始征繳田租秋糧,大同社上下都在為此事做準備。但楊文煊沒有在談判結束後第一時間返回譜口沖,而是去見了何起蛟。
何起蛟從一家酒肆回來,臉上殘餘着酒氣,一臉冷漠地撇他一眼,便再也不看他地轉身便走。
“且慢,”楊文煊上前攔住他,“我們聊一聊。”
何起蛟繞過他往前走,他歎息一聲,再次上前将他擋住。
“好狗不擋道。”何起蛟漠然道。
他隻當做沒聽見,低聲道,“你心中若還有劉今钰,便幫我勸一勸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