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剛蒙蒙亮,二叔就召集了族群的所有成員,說是有重要的事情要宣布。
宋遠征困得眼睛都合不上,他昨晚在河邊思考豚生,半夜三更才入睡,這會兒好夢正酣,哪裡願意起床?
大毛拼命地搖晃他,這才把他從周公的懷抱裡喚醒。
幹什麼幹什麼,大早上的擾豚清夢,還讓不讓豚好好睡覺了?
起床氣不小的宋遠征當即賴着不肯走了,他想不通,他都已經變成水豚了,怎麼還要上早八?
直到二叔親自來拱他的屁股,他才迷迷糊糊地挪動起來。
二叔爬上一塊巨大的岩石,嚴肅的目光巡視過衆豚,在大家疑惑的目光中沉聲說道:“今天把大家召集在這裡,是有兩件事情要宣布。”
“第一件事,想必大家也猜到了,我們在果林遇到了伏擊,雖然僥幸逃脫,但狼群和狐群不會輕易放過我們。”
“與其每天擔驚受怕,擔心被狼群偷襲,不如我們自己離開這片栖息地,去尋找更安全的家園。”
對于絕大多數食草動物而言,更換栖息地是一件再正常不過的事情。
一旦他們在某個地方待的時間太久,這個地方就會沾染上他們的氣味,随着時間的推移越發濃郁,也就更容易吸引食肉動物的光顧。
因此,他們必須通過頻繁更換栖息地,來避免被捕食者盯上。
水豚們雖然舍不得這個風水寶地,但他們知道,族長的決定是正确的。
野生的食草動物們就是這麼無奈,他們必須要忍受颠沛流離,否則等待他們的隻會是成為捕食者們的大餐。
二叔挺起胸膛,繼續道:“第二件事,我決定把族長之位交給宋遠征,從今天起,他就是我們新任的族長。”
宋遠征還打着瞌睡,猛地一聽二叔這話,頓時感覺天都塌了,瞌睡蟲都飛走了。
什麼族長,族什麼長,族長什麼啊?
懵逼的宋冬梅被大毛推到了二叔跟前。
二叔從岩石上跳下來,目光灼灼地注視着宋遠征:“征征,你聰明、勇敢,沒有誰比你更适合這個族長之位。”
把頭搖成撥浪鼓的卡皮巴拉連連後退:“我太年輕了,而且體重還這麼輕,我不夠格的。”
按照慣例,應當是族群裡最胖的那隻水豚,才有資格擔任族長。
二叔笑得溫和:“傻孩子,如果連你都不夠格,那誰還有資格當這個族長呢?是你和大毛找到了果林,讓大家吃上了血橙;是你和你的朋友們,将我們從捕食者的口中解救出來;更是你的果敢,創造了水豚打敗灰狼的奇迹。”
有,有那麼厲害嗎?
被二叔毫不掩飾地誇獎了,宋遠征難得地感到了羞赧,得虧他的皮膚是棕色的,看不出他有沒有臉紅。
見宋遠征還在猶豫,二叔加了把火:“我認為征征完全有能力當好我們的族長,大家說對不對呀?”
大毛第一個人立而起,高聲呼喊:“對對對!征征!征征!”
族群裡的其他成員也跟着起哄,宋遠征沒辦法,隻好接下了這份殊榮。
水豚族長更疊其實也沒有什麼特别的儀式,大家知道了就行了,對他們而言,隻要不是豚命關天就不是什麼大事兒。
天空泛起了魚肚白,美好的一天又開始了。
二叔蹭了蹭宋遠征的脖頸:“親愛的族長,我把大家都交給你了,現在是時候帶領我們去找尋新的栖息地了。”
宋遠征:“……”
不是吧,一上任就幹活的嗎?
他有理由懷疑二叔就是不想幹活,才把尋找栖息地的苦差事甩給了他,哼。
在遷徙之前,宋大王帶着成年水豚去了一趟果林,打算和朋友們告别的同時,看看能不能再撿點血橙吃。
畢竟離開這裡以後,很難再吃到如此鮮美多汁的血橙了。
再見了血橙,我會想你們的。
宋遠征等了一個早上,先後和松鼠吉祥還有鹦鹉早早道了别。
雖然他心裡希望兩隻小動物願意跟他一起走,但對兩小隻而言,可以保證它們衣食無憂的果林才是它們最好的歸宿。
有一種愛叫做放手。
宋遠征放飛了早早,将吉祥送回了樹洞,做完這一切,就看到金剛單手挂在樹枝上,向他問好。
和吉祥、早早不同,黑猩猩超高的智商,足以讓他理解什麼叫做離别。
他從樹梢上摘了兩顆血橙,随後跳到地面,蹲坐在卡皮巴拉的面前,将其中一個血橙遞給了他。
宋遠征一屁股坐下,接過對方送給他的血橙吃了起來。
血橙還是一如既往的甜。
可不知道為什麼,他的心裡有點酸酸的呢。
金剛有自己的族群,短暫地叙舊過後,他縱身上樹,消失在水豚的視線中。
再見了金剛,希望将來有緣還能再見面。
離開果林之後,宋遠征讓大家先回族群集合,他獨自去了一趟小河邊。
魏城沒有讓他枯等太久。
宋遠征趴在魏城的後背上,靜靜地躺了一分鐘。
他想過帶着魏城一起走,可是魏城畢竟是一條暹羅鳄,捕食者的氣息會讓整個族群的水豚感到惶恐不安。
除非他們能像現在這樣,保持着一個安全的距離,既能經常見面,又不會引起族群的排斥。
可是他要怎麼讓魏城聽他的指揮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