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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5章 失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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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三之後,我哥工作很忙,很少有時間接我放學,答應去看望孫謙筱這個病人,我沒有事先告知石阡恒,路過花店買了小束鮮花,走遠了想起來該買兩束,空手看望病人不太禮貌。

手機震動傳來一條訊息,我将一束塞進書包,單手抱住另一束花,騰出手點開孫謙筱對話框。

——來的時候記得順路幫我捎一份雲記幹果,就在學校和醫院最近的路,不用繞遠

早知道他會提要求,我就不送多餘的鮮花了,拿着還麻煩,好在為數不多的心虛和愧疚感被沖散。

去雲記買完他要的幹果,我直接步行去醫院,住院樓分布在門診樓的後面,我通過門診樓的天台穿到後方去。

一夥人湧入電梯,防止擁擠,我退到最後方,電梯門即将關閉的時候,一個化着淡妝戴口罩的女人匆匆跑來,我後退一步,她背對我站在電梯門前。

撲面而來的是清淡的茉莉香,我聞着這香水味道很是熟悉,面貌也似曾相識,我有印象,卻記不起在哪裡見過。

孫謙筱一個小小的流行感冒,住在最高層的VIP病房,那裡都是一人一間,待遇豪華得和酒店有的一拼。

我找到他所在的病房,隔着門依稀聽到說話聲,我敲了敲門,孫謙筱說了一句“進”。

他家的司機和保姆正收拾餐盒,小桌上擺滿了清淡飯菜,每一道都是他平時看都不看一眼的,難怪吵得那麼大聲。

孫謙筱招呼我一塊吃,我拒絕了,把花放在床頭。

他調笑道:“喲,還懂情趣了?”

我将書包小心放在軟椅上,好好保護我的花,随手拿了他一個洗幹淨挂着水珠的葡萄,“早知道你還要買糕點,我就不買這麼麻煩的東西了。”

孫謙筱放下碗筷,欣喜地擺弄他的花,“這不一樣。”

那股心虛勁兒又直沖大腦,我不能表現得太明顯,轉移話題,同他講了學校抓早戀這事,讓他低調點。

意料之中,孫謙筱完全不當回事,打開電視調到綜藝頻道,吃得津津有味,随口應付我。

算計着馬上到石阡恒下班的時間了,我告别孫謙筱。

敞開的門可以看到辦公室裡兩個人的一舉一動,石阡恒坐在電腦前,我在電梯裡碰見的短發女生站他旁邊。

兩人正在交談,女生彎腰看向他手中的文件,石阡恒一手舉起紙,一手拿扣筆蓋的中性筆,說到哪指到哪行文字。

石阡恒擡手扶了下眼鏡,我偷偷摸到手機,劃到相機界面拍了一張,順手給他傳了過去。

那邊叮咚一聲響,趁女生閱讀文件,他拿出手機看了眼,又放下了,估計看到是我發來的消息就覺得不重要了。

他放下手機,打算提筆再講,我強忍住沖進去的沖動,一再提醒自己這個舉動不禮貌,我哥會讨厭我的。

直到女生聽懂了點點頭,準備拿起文件離開,我敲了兩下門。

兩人同時看向我。

我看向石阡恒,像他教我的那樣,即便我覺出心裡有點别扭,不太舒服,擠出一個假笑,“我有打擾到你們嗎?”

石阡恒不太自然地挑了挑眉,和女生分開了些,至少在我看來是這樣的,其實他隻是講完了内容,退回自己的辦公桌前,“沒有,進來坐吧。”

女生用手捂嘴笑兩聲,瞥了他一眼,随後将目光落在我身上,我被她盯得步子不知道怎麼邁,她打趣道:“石醫生,你跟你弟弟不熟啊?”

咦,我們的關系是公開的了嗎?

我内心竊喜了一下,離近了看清女生的臉,我忽然想起了她的名字——常斐。

她見過我,我對她也有印象,難怪等電梯的時候覺得這人甚是熟悉。

當時我心思完全沒在她身上,此刻回到初次相見的地方,那些模糊記憶霎時清晰,這樣看來也沒有多麼需要竊喜。

常斐看了眼時間,說:“正好石醫生也要下班了,你們先聊,我先交完材料等會再走。”

我揮了揮手向她道别,她走時帶上門。

門一關,隔絕外界噪音,我逐漸放松下來,面對認真工作時的石阡恒,我感到新鮮,偷瞄幾眼,不料被他抓了個正着。

“看到我給你發的照片了嗎?”我習慣坐小沙發,并且理所當然地把它視為我的老窩。

“哼,做娛樂新聞的記者去吧,錯位拍照這方面你是專業的,無中生有的操作也是專業的。”

花該捂壞了,我摘下書包放在膝蓋上,拉開一半拉鍊,雪梨紙滋滋啦啦的聲音吸引了他的注意。

我遮遮掩掩蓋住,想了想不太對勁,本來就這時候拿給他的,再捂下去萬一真枯萎了。

“書包這麼鼓,今天作業很多嗎?”他漫不經心地說,“我還要再忙一會,你要是着急寫作業可以拿着凳子坐在我旁邊。”

“如果晚上你願意陪我一起吃飯的話,我是建議你現在趕緊寫。”

“吃飯?”

我把書包拉鍊拉到最大,露出鮮花的頭部,包裝紙的邊緣有些褶皺,不礙事,難為我保護了它一路,隻能輕拿輕放。

“花?”他扶眼鏡的手停頓在半空,疑惑不像是假的,“你聽誰說我喜歡花?”

我很想解釋說是看望病人,順便捎了一捧花,轉念一想還是不要欺騙他,送給他就是單純因為想送給他,沒有那麼多正好和順路,隻是路過花店,又恰好想起了你。

“你看看再說。”

他拆花的動作那樣緩慢,十分小心地将所有的花拿出來,不忍心折斷任何一支,拿遠了細細觀賞,又輕輕觸碰其中一支桔梗花,從他的眼睛中我看到了憐惜和喜愛。

嘴硬,分明是喜歡的。

我盯着他看,品味他流露出來的那一點喜愛,他看了一會兒,才想起房間有我這個人的存在,應當是怕暴露了,故作淡漠地說:“好吧,那就喜歡一下吧。”

“多勉為其難的樣子,不喜歡就是不喜歡嘛,一束花而已,有什麼大不了。”我将書包放在椅子上,和他站在一起看花,倚着椅背,貼近他的肩膀。

等他把所有的注意力放在眼前的大捧鮮花上,我從袖子裡抽出另一支單買的芍藥,石阡恒先是一愣,随後笑了,“除非你告訴我這一支很特别,否則我真的不知道先拿大的吸引我,再送一支的意思。”

“不一樣的含義嘛。”

在他發問之前,我俯身聞了聞花,側過臉問他:“驚喜什麼,你經常收到這樣的花吧,比這個大的也收到過?”

這一束算是小的了,大的,不是沒想過送他大的,隻是我的小小書包實在心有餘而力不足。

就算沒談過戀愛,他肯定也收過花,我并不否認他的人格魅力,抱着答案去問問題,我真夠閑的。

他也沒有否認,嚴肅的态度就像是面對他的病人,“收過,但不建議送,華而不實。”

“别那麼掃興嘛,花店裡的花本來就是等人來買的,你就當它最後的生命是為你綻放了。”我已經預料到他又要開始講生命的可貴,于是問了個不太正經的問題,“是因為我才喜歡花的嗎?”

他收起花,我還在等他回答,他推了一下我的腦門避而不答。

我站直了穩住身形,他抻了抻自己的衣服,又瞧瞧我,替我整理松垮的校服,“不是一個層次,不能相提并論。”

晚上,我陪他參加他們同事聚餐,一進餐廳,室内溫度烤得我臉發燙,常斐身穿低胸的修身毛衣,搭配一條短裙,我初見她時戴的圓鏡框也換成了金絲框眼鏡,說是脫胎換骨也毫不誇張。

常斐走在前方帶路,說:“先進來吧,他們早就來了。”

我和我哥寸步不離,我哪兒也不去,堅信在座的各位沒人比我更了解我哥的口味,我還得盯着他不讓他喝酒,我要做的事可多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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