女警面色凝重,記筆錄的手一頓,“梁小姐,這種事可不能亂說,要是聽了你的話我們出動警力去找屍體,最後沒找到,你面臨的後果會比現在嚴重許多!”
“我敢保證能找到,如果最後找不到我願意承擔任何法律責任。趁天沒黑好找,你們現在能出警嗎?”
梁歡歡表情堅定,女警見她這麼堅持也不想放過任何查案的線索,合上筆記本站起身,“我需要去請示一下。”
女警一走梁歡歡再次掐訣調出生死簿,直播找郝少華犯罪記錄的時候,她隻是匆匆看了一眼,隻知道郝少華把人害死處理了屍體,但是沒仔細看他把屍體藏在什麼地方。
等到女警帶着人回來的時候,她已經看完相關信息,得到女警首肯她起身示意,“郝少華埋屍的地點有點遠,需要出動警車和多幾個人手,到時候可能會發生一些沖突。”
梁歡歡一直指揮着開車的警察駛離城市,花了四個小時才抵達一個偏僻的村子。
抵達村子之後車子開不進去,她又讓警員跟着她步行,最後停在一座山的腳下,指着幾個隆起的土坡中的一個,“就在這裡。”
警員們終于知道出發前她說的“可能會發生一些沖突”是什麼意思,她指的是一個墳頭,墳前還有碑,要挖人家墳村民不得拼命?
女警一臉複雜地看着她,“你确定是這裡嗎?”
“不會錯。”梁歡歡斬釘截鐵回答,“這半年被害人一直處于失蹤狀态,就是因為沒發現屍體,無法證明她已經死亡。
“郝少華當初處理屍體時,挖了一個剛死的人的墳,将屍體一起藏進棺材。因為是剛埋的,就算他挖墳藏屍再重新回填,從泥土上也看不出痕迹,自然就沒人發現墳被動過。
“一座墳誰又會打開查看,所以被害人的屍體一直沒有被發現。”
梁歡歡的推斷很有道理,但是警方也不能憑她的話就挖人家墳,而且在墳沒開之前也不能确定被害人的屍體真的在墳裡。
到時候挖了墳發現不是那麼一回事,浪費警力不說,要怎麼跟逝者的家人交代?
“梁小姐,你真的能确定屍體在裡面嗎?”
“我十分确定!”
女警幾次詢問都得到梁歡歡的肯定回答,可誰都無法下挖墳的決定,最後幾位警員一合計,決定先找到墳中人的家人商量,要是人家願意主動開墳皆大歡喜。
附近有幾個村落,警方無法确定梁歡歡指的墳是哪個村的,好在墳的碑上有逝者的名字,用局裡的系統查查,就能查到跟逝者有關系的人。
查到之後按着地址找上門就會方便許多。
女警跟局裡通了電話,但是全國同名同姓的人太多,雖然有搜索範圍,但是排查起來也要些時間。
局裡那邊無法第一時間給出結果,女警隻能挂了電話等一會。
“鄧洪,逝者三十歲兒子的名字,家住××村××屯21号。”一旁的梁歡歡冷不丁來這麼一句。
幾位警員狐疑地看着她,梁歡歡神色如常,女警打電話的時候她調過生死簿查了墓碑上的名字。
閑着也是閑着,帶着試探的态度幾位警員幹脆到最近的村子問“鄧洪”這個名字。
連問了幾家都沒人知道,最後還是一位大媽聽到熱心上來搭話,“你們要找的鄧洪,是不是××村××屯的?警察同事,他是不是犯什麼事了?”
幾位警員面面相觑,大媽說的村和屯竟然跟梁歡歡說的都對得上!
正好局裡也發來結果,發來的資料裡确實有鄧洪這麼一個人,現居地址跟梁歡歡說的一模一樣。
辦案時間緊迫不容多想,幾位警官問了大媽鄧洪所在的村子怎麼走,得到大媽的回答道過謝之後就趕往鄧洪所在的村子。
雖然局裡發來的信息具體标注到鄧洪住在幾号,但村裡都是村民自建房,房門口沒有門牌号,抵達村子警員又問了幾個人,這才找到鄧洪的家。
敲響房門,開門的是一位看起來五十歲左右的男人,女警詢問之下得到對方就是鄧洪的回答,她有些詫異,資料上明明顯示鄧洪才三十歲,
怎麼現在看到卻老了這麼多,跟五十歲一般,雖然疑惑她還是出示證件,一行人就被鄧洪恭恭敬敬請到家裡坐下。
農村自建的房子寬敞明亮,牆上還挂着一家三口的合照,但家裡隻看到鄧洪一個人,鄧洪給每人都倒了水,警方卻不知道要怎麼開挖人家父親墳的這個口。
“洪先生,我這次上門是有事要跟你商量,你父親的墳被人動了,有人殺人之後将屍體藏入你父親的墳裡,我這次過來是希望你能挖墳開棺,拿出被害人的屍體,也還你父親一個安甯。”
梁歡歡也知道警方為難不知道怎麼開口,她當久了陰差沒什麼禁忌,開口直截了當道。
“什麼?!”聽到這話鄧洪從椅子上蹦了起來,“殺人兇手抓到了嗎?是兇手親口承認把屍體埋進我爸的墳裡?如果屍體真在我爸的墳裡的話,我是一定會配合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