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好意思,請問您有看到我的羊嗎?”
被問到這個問題時,二十八歲的律師娜莉辛正坐在二零五号公共車廂内的吧台前喝酒。她剛解決了一個大案子,于是決定獎勵一下自己,斥巨資訂了維爾号的車票,打算去破浪城度個短假。
“我來這才十分鐘,沒見到您說的羊呢。您的羊是什麼時候走丢的?”她微笑着說,不動聲色地觀察着這位年輕的小姐。
對方約莫二十多歲,褐色長發,藍色眼睛,面容清秀,身形瘦削,穿的是時下年輕女性間流行的寬松輕便的上衣和長褲,深棕色短靴,還搭配了一件長至小腿的淺棕色寬袖薄大衣,看得出全都不是什麼昂貴的料子,如果忽略掉她手腕上那隻一看就價值不菲的手镯,她身上幾乎沒有任何記憶點。
但這已經足以讓娜莉辛對她展現出自己最大程度的善意了。
能用得起這種手镯,這位小姐絕對非富則貴。
年輕的小姐歎着氣說:“我洗完澡出來它就不見了,到現在估計得有個半小時了吧。”
“如果您不介意,我來幫您一起找吧?”娜莉辛放下酒杯起身,向對方遞去自己的最後一張名片,“我叫娜莉辛·卡迪許,不知道該怎麼稱呼您?”
在第二站的焰火城上車後,她始終活躍于散落在乘客車廂間的各個公共車廂内,想要在這些社交場合内找到潛在的大客戶,但她從未見到過這位年輕小姐,還有她那隻走丢的羊。
看來這小姐要麼是不愛社交,要麼就是一零九号車廂之前的乘客,那是她不能靠近的區域。娜莉辛心想,如果是後者的話,她就真的賺大了——編号在一零九之前的車廂不是普通貴族或者富商能消費得起的,若能攀上這種高枝……
錢!
行走的錢!
“我叫安妮·羅蘭,您好。”對方接過她的名片,仔細看了看,又看向她笑着說,“我想起來了,我在報紙上見過您,半個月前,您為麥斯格迪伯爵辯護,成功幫他奪回了所有被騙的财産,赢得非常漂亮。”
“是因為麥斯格迪伯爵大人信任我。”
娜莉辛自豪又得體地說,正想繼續說些什麼,對方卻先一步開了口:“如果有需要,我會去您的事務所找您的。”她說着,将名片收進了口袋裡,又看着娜莉辛說,“但拜托一位大律師幫我找羊也太浪費了,我還是先自己找吧,謝謝您的好意。”
見對方說得堅決,娜莉辛不好再說什麼,隻能向她道别,目送這位尊貴的金主離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