已知陳婷在家的溺亡時間為23:14,那麼王強能否在有限的時間内,完成往返作案并神不知鬼不覺地從暗門回到會所呢?
帶着這樣的疑問,甯向晚和蘇念安決定對這段距離進行實地的模拟實驗。
案發時間軸:
21:55:天街會所的360度監控清晰地捕捉到王強舉杯敬酒的畫面。
22:03:監控又拍到王強在會所露台整理西裝的身影。
天街會所→陳婷住所
兩地距離12.3公裡,途中必經跨海大橋,該橋為雙向8車道,晚高峰擁堵指數高達8.2。
經理論推算,即便全程超速并闖紅燈,往返也需要23分鐘,若再預留5分鐘行兇時間,剩餘時間僅有13分鐘,時間非常緊迫。
22:15時,王強的專屬司機作證稱車輛整晚都停在地庫B2層。
蘇念安查看輪胎溫度傳感器數據,發現當日最高時速僅45km/h,這與快速往返作案所需的速度不符。
不過,蘇念安還在查看地庫監控時有所突破,發現奔馳車在22:38分車燈短暫亮起,證實這是黑客遠程激活車聯網系統僞造的痕迹。
為驗證警用摩托能否滿足作案時間要求,甯向晚親自駕駛警用摩托,開啟警笛,沿着預設路線一路闖了13個紅燈。
最終實測單程耗時11分27秒,往返加上行兇時間共計27分54秒,超出了案發窗口期。
此外,舊城區面館玻璃上檢出200km/h音爆紋路,但王強的西裝褶皺形态卻與之不符,畢竟高速騎行會破壞定制西裝的立體剪裁。
經核實,22:15時會所直達的地鐵末班車已過。
蘇念安為了驗證此交通方式的可能性,特意穿上同款定制皮鞋騎行共享單車。
結果發現鞋底紋路磨損情況與王強當日皮鞋的顯微照片比對不符。
另外,地鐵站的人臉識别系統在22:10-22:20出現了13秒的數據丢失,後經查明是空調冷凝水導緻服務器短路,但這也無法改變王強無法通過此方式作案的事實。
跨海大橋護欄刮擦粉末:對跨海大橋護欄上的刮擦粉末進行成分分析,檢出了哈雷摩托排氣管特有的钼鉻合金。
王強名下并無摩托車登記記錄。
蘇念安進一步研究發現,粉末氧化層厚度對應的暴露時間大于48小時,實際上是三天前飙車族遺留的。
西裝袖口的紅漆微粒成分與陳婷家門漆相匹配,但通過傅裡葉紅外光譜分析,顯示漆面幹燥程度是案發後5小時形成的,原來是次日物業補漆時沾染的。
杯壁的單甯酸結晶呈現出20:30-23:00連續沉積的紋路,表明酒杯未被長時間離手。
甯向晚還發現,侍應生證詞稱王強21:35離席“接電話”,但唾液酶檢測顯示他持續飲酒至21:50,這兩者之間存在矛盾。
一系列嚴謹的模拟推演和細緻的物證分析後,甯向晚和蘇念安終于找到了關鍵的矛盾點。
王強的行蹤和時間線根本無法匹配,他絕不可能在短時間内完成往返作案。
甯向晚面色凝重,沉聲道:“王強的行蹤和時間線完全對不上,他根本不可能在短時間内完成往返作案。”
蘇念安點頭贊同:“沒錯,所有的物證都指向一個事實,王強的行蹤被人刻意掩蓋了。他利用監控的盲點和視頻篡改技術,制造了一個看似完美的不在場證明。”
案子再次陷入了僵局,她們無法證明王強到過陳婷家。
甯向晚搖了搖頭,陷入沉思:“等等,念安,如果王強消失在那17秒,他通過暗門出來的目的是什麼?”
她突然意識到,之前的推理可能忽略了一個關鍵點。
蘇念安轉念一想說道:“或許他根本沒想過去現場作案!”
王強的行動可能并不是為了直接去陳婷家,而是有其他目的。
甯向晚的目光掃視着巷子,突然發現了一個細節,巷子盡頭有一個投币電話亭。
它與會所後巷形成了一處拓撲學死角,監控無法覆蓋到這裡。
她立刻意識到,這個地方可能是王強行動的關鍵。
“念安,你看那裡!”甯向晚指着電話亭說道,“如果王強的目的不是去陳婷家,而是利用這個電話亭制造一個假象呢?”
蘇念安順着甯向晚的目光看去,立刻明白了她的意思:“你是說,他可能隻是利用這個電話亭制造一個不在場證明,讓人以為他有足夠的時間去作案,但實際上他根本沒離開過會所?”
甯向晚點了點頭:“對,這個電話亭和巷子形成的空間盲區,足夠讓王強完成一個來回,并且毫無破綻。我們得立刻調查這個電話亭。”
甯向晚環視了電話亭,立刻讓蘇念安對電話亭進行痕迹檢查,并且讓技術科的周晉調查這台電話亭案發當天的投币通話記錄。
蘇念安迅速行動起來,她帶着警員們來到電話亭,仔細檢查電話亭内外的痕迹。
與此同時,周晉也在緊張地調查電話亭的通話記錄。
他通過技術手段,迅速獲取了案發當天的通話數據。
“甯隊,我們查到了!”周晉的聲音從對講機中傳來。
“案發當晚,這個電話亭确實有過一次通話記錄,時間是22:30,通話時長為3分鐘。”
甯向晚和蘇念安對視一眼,她們已經有了答案。
王強利用魏申會所的暗門來到巷子盡頭的電話亭,撥打電話制造了一個假象,讓人以為他有足夠的時間去陳婷家作案,但實際上他根本沒離開過會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