兩個人四目相接,在看到對方身上痕迹的時候都頓了一下,然後默契的撇開眼,誰也沒說什麼。
這依舊是一次“求生”和“無法眼睜睜看着一條生命在自己面前死去”性質的舉動。
當事的雙方也依舊都當做沒發生過。
蘭徹也依然更害羞一些,眼見自己留下的痕迹,紅暈就爬上了臉,他那麼白,羞紅的顔色也比一般人更明顯,就像撲了層紅胭脂。
轉念一想,他們已經在山崖下逗留太久了,山上的那批人應該都急瘋了吧,還有曼格先生這段公案也亟待處理和有個結果,得趕緊回到上面去。
蘭徹這麼想着便要站起來,然而咔嚓一聲,好像骨頭斷裂的聲音,随即右腳腳踝一陣鑽心的劇痛,他跌坐地上。
旁邊古銅色皮膚的男人倒是彈簧似的起身,湊到他面前,皺着眉頭問:“你怎麼了?”
蘭徹沒有叫出聲來,隻是倒吸涼氣,嘶...他的右腳可能骨折了。
哦,從懸崖掉下來中途的那聲巨響,就是撞擊到了他的尾部,代換一下,就是腳骨骨折。
要問為什麼現在才感覺出來,昨晚不是抱着人找岩洞都沒事的嗎?
應該也是注意力分散的問題吧。
就像對方念着他的傷口,甚至都沒注意到自己正在發.情一樣,蘭徹面對快要死掉的“林歌”,也就忽略了腳上的疼痛。
隻是他現在不能走路了,回到上面的難度又增加一重。
正有些發愁,卻見“林歌”在他身前蹲下來,做了個“到我背上來的手勢”:“來吧,我帶你上去。”
體能訓練是人類王族中每個人從小不可或缺的課程裡的重中之重,而負重訓練又是體能訓練最基礎的分支。
所以盡管個頭差了不少,但羅爾威斯背起蘭徹,總感覺比蘭徹抱他還要輕松。
“這麼輕,跟小雞崽子一樣。”人嘴上吐槽,而後穩穩走出了岩洞,走上了上山的方向。
蘭徹不服氣,表示要據理力争:“你好到哪裡去!棉絮都比你重!以後多吃點飯吧!”
好吧,這兩個人的身材都屬于有肉的偏瘦型,隻是羅爾威斯是從小經受精細訓練長大的,肌肉上應該略勝一籌。
蘭徹有骨架和基因的優勢,但真正是薄得像張紙。
雖然沒有表和時鐘,但從太陽的狀态看,現在頂多不過7點鐘,随着整座島嶼被完全照亮,這兩個人的上山之路也走了有小半程了。
不得不說,這主角受的體能真是超乎蘭徹想象的好,細麻杆兒似的人背着他走了那麼長的路,步伐還是四平八穩,一口氣都不帶喘的。
因為沒有備用的衣服,人身上穿着的布衣還是被山石砂礫割得破爛褴褛的樣子,也就把裡面的皮膚露出一部分來。
蘭徹在人背上待着,看到裡面那若隐若現的玫瑰圖案,忍不住開口道:“林歌,你身上為什麼有一朵玫瑰花呀?是紋身麼?”
“真時髦。”
這個問題蘭徹其實想問很久了。
沉寂了一會兒,蘭徹聽到對方說:“不是紋身,是胎記。”
胎記?怎麼會有這麼大一個胎記!而且還規規整整長成一朵玫瑰花的樣子,太稀奇了。
“胎記一般都代表着家族和血統,各種各樣血統都存在,有什麼好奇怪。”人又道。
蘭徹停頓了一下,這次他确定不是自己的錯覺,背着他前進的人在提到“家族”“血統”字眼時,情緒低了好幾度。
也難怪,主角受是家道中落的貴族,談到這些話題時,難免觸到傷感。
蘭徹回想了一下,從和主角受相遇開始,對方總的來說是個蠻不錯的人,突然就想走心一波,他壓低身體,幾乎與對方的背部貼合,聲音也低低的,但語氣認真:
“林歌,謝謝你願意救貓兒。”
“真的很謝謝你。”
真要命,羅爾威斯長這麼大還是頭一次聽這麼肉麻的話,沒有回過頭,因為有點不知道該怎麼應對...
但就在蘭徹以為對方不打算回應的時候,耳邊響起對方的聲音:“你别叫我‘林歌’了,叫我阿吉撻吧。”
嗯?阿吉撻,什麼意思?
這是羅爾威斯的第二母語,意思是玫瑰,小玫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