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兩個繞到學校的後面,那裡有許多田地,裡面的稻谷開始變黃,田埂上三三兩兩的身影,他們大多人穿着我們學校的校服,遠遠的都能聽到他們傳來的笑聲。
讓我忍不住想感歎,他們真是青春洋溢又朝氣蓬勃還風華正茂,就跟我們兩一樣。
找了一塊空地席地而坐,兩個乳臭未幹的小女生,說着不切實際的話。萬娟問我:“以零食代酒,慶賀你離去的愛情。”
我笑了笑:“我一小屁孩,懂啥子是愛情。”
其實楊勝利應該是挺好的一人,他是走讀生,不像我跟萬娟是住學校的。
每天早上我才起床我就知道他在樓下等我了,然後跟我一起在我們班這邊晨跑,他不是我們班的,是高三的。
而高三不用晨跑的,可他還是每天都來陪着我一起跑。
有次晨跑結束,我問他:“你确定你喜歡我?”他一下就笑了,他回我說:“我不喜歡你,難道是喜歡抽風麼?我喜歡你,才想跟你一起擁抱清晨的微風。”他這話說得我全身直起雞皮疙瘩,我就看着他笑也不說話。
我告訴萬娟,我說:“而且他不是我的菜,他這盤小鮮肉有他自己的小仙女。”
其實,是我不能在他身上找到感覺,我想要的那種感覺,或許無關愛情。
但,如果可以,我想遇見那麼一個人,見到他我就會開心。
無論我是傷心還是失落的,哪怕我正在哭泣,隻要有他,我整個人一下子就會變得好起來。
事實證明,現在的我實在太年輕了,哪會懂什麼愛不愛的,而當我自诩懂愛的時候,才明白外界的風雨哪裡有身邊的人來得猛烈。
萬娟吃着零食,慢悠悠地說:“所以你又成天放他鴿子了。”
我覺得萬娟很不會聊天,因為她很懂我。我說:“吃着零食,都堵不住你的嘴巴。”
我的确經常放楊勝利鴿子,說起來晨跑應該是屬于我們待在一起最長的時間。那會兒他約我一起吃飯,我答允他了,他就會問我在哪裡?我說我在教室。他去到教室沒找到我,問我人呢?我就說我出來吃飯了呀。他就會很生氣地挂了電話,一整天不理我,然後第二天早上又準時在女生樓下等我一起晨跑,他什麼都不會說,我也不會問,我們之間就像沒發生過不愉快一樣。
剛開始他還不了解我性格有多麼的惡劣,他給我打電話讓我去看他打籃球,他在電話裡有跟說他籃球打得很好,說自己是校隊的,說他怎麼怎麼的厲害,還說3分還是4分投籃特别準,讓我一定要去看他打球,他要把他漂亮的女朋友介紹給他朋友認識,巴拉巴拉的說了一大堆,怕我記不住時間地點還重複了幾次,最後才挂斷了電話。
而我會耐心聽他說完,跟他回複說好的,等他自己挂電話。我好像從沒主動挂斷過他的電話,我是一個有禮貌的人,都是等對方挂斷了才會挂斷。
然後那天的結果就是,他一直分心我有沒有到場,最後他們班的那場球賽輸了。
他給我發消息說:“我很傷心,我們班今天輸了比賽,我有不可推卸的責任。但我更傷心的是,我喜歡的你沒有出現。”
我看了消息,沒有回複他。我是一個有禮貌的人,所以我假裝自己沒看過這條消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