但我不記得,我們的小紙條上說的第一句話是什麼,我也不記得最後說的是什麼。
可我清晰記得,從開始傳紙條的那刻起,我漸漸對他有了興趣,然後對他有了好感,直到喜歡了他。
他或許不知道,我會偷偷躲在宿舍窗台看着他打球,那時候他很喜歡穿牛仔褲,好像現在也喜歡穿,反正他最多的褲子就是牛仔褲。
我還記得他單手轉着球,另一隻手摟着同學,兩人嬉笑着往球場而去。
我記憶中,他的臉上總是有着笑,總讓我迷戀。那時的我,青春懵懂,遇見他後,不知道愛情,卻希望愛情。
我不知道我是怎麼喜歡上他的,甚至不知道是哪一刻産生出的好感。
可他就這樣子走入了我的心。
高三時候,我将他弄丢了,天知道,我多麼後悔,多麼自責。
我天天都在想念他,想念與他在田埂散步,想念他偷偷牽我的手,每當夜晚無法入睡的時候,我總是抱着被子偷偷的哭泣,隻有被子知道我有多麼的想他。
好在,一切都來得及,他沒有走遠,他還在。
現在,就在我的身邊。
我喜歡着他,一如他喜歡着我。
我希望,我們會一直這樣幸福下去。
我吃得很慢,他已經吃好了,他耐心等着我,我卻突然不想吃了,我放下拿筷子,說:“走吧,我去結賬。”
出了餐館,我直奔旁邊的小超市而去,從冷櫃裡拿了一個冰淇淋,付款,這操作行雲如水,一氣呵成。
在他詫異的目光中,我的舌頭碰到冰淇淋,冰冰涼的,還有一點甜味。
我說:“好吃。”
“你是不是忘了什麼?”馬秋傑好笑的看着我。
我仔細想了想,搖頭。
“我的?”馬秋傑好脾氣地說。
“你沒有,今天隻能看我吃。”我狡黠地看着他。
“這是為什麼?”他表示很不解。
“因為,我隻買了一個。”我理所當然地說。
馬秋傑很無言看着我,我噗嗤一下笑了,我說:“逗你的。”我将吃過的冰淇淋喂到他的嘴邊,他不客氣地咬了一口。
看着他臉上的笑容,我也笑了。
店裡的大姐姐不來了,她離職了。
我一直以為是正常離職,我給她打電話,不過她沒有接。後來,我聽店裡其他人談論她離職的原因,說話的是一個長得很精緻小巧的女孩,女孩讓我們喊她花花。真好,人如其名,鮮花兒般的女孩。
花花臉上有着淡淡的妝容,其實她的年紀并不需要化妝,也能夠顯出青春,我一直是這樣認為的。我聽到她和另外一個男生在工作時候小聲地說:“那天我跟餘靜香在南屏街逛街,好巧不巧呢,你猜遇着了哪個?你肯定想不到,居然遇着了她男朋友,遇着就遇着,原本很正常呢事情,挺多就算是巧合,結果了嘛,她男朋友旁邊還站着一個女人,阿巴,不得不說一哈,她男朋友身邊那個女呢,那個打扮,着實時髦,我一哈子連眼睛都移不開。哎呀,你這種看我,就是不信我了,我跟你講,那個女的一看就是很騷那種,特别你這種小男生看着一眼麼,魂都給你勾掉。”
花花繪聲繪色地講述着她看到的一切,我默默聽着,花花看見餘靜香走向了那對賤人,抱歉,花花是這樣稱呼那對狗男女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