這不是伊爾迷第一次看蒙洛太太寫字,但這次寫字跟平時都不一樣。
大部分時候,她寫字的時候會很沉靜,她那麼穩穩的,一手提筆,另一隻手輕輕地把袖子攏起來,然後或者慢條斯理,或者行雲流水地寫起來。
而此刻,她顯然已經有點醉了,她的腳步有些漂浮,她看向仆人搬來的筆架,然後又看向的桌案與紙張……然後她選了一支看起來很粗大的筆,蘸上了墨,左手伸手攏起來袖子,右手刷刷刷地在紙上寫下了四行豎着的字。
她的動作一氣呵成,明明隻是寫字,卻讓人移不開眼。
手裡拿着筆的蒙洛太太,看起來仿佛在發着光。
幾十個字,連同落款寫完,也不到半分鐘
她把筆往一個盛着水的玻璃壇子裡一扔,笑道:“伊爾迷,我知道你認識漢字,你可認得出狂草?”
伊爾迷走過來,看着桌上看着十分好看但實在是龍飛鳳舞認不出的幾行字,搖搖頭:“我不認識,太太念給我?”
她站在桌邊看着字,似乎在欣賞自己的作品,聽到伊爾迷問,便很随意地說:“這是我們那裡一個很厲害的詩人寫的詩裡頭的節選——十步殺一人,千裡不留行。事了拂衣去,深藏身與名。這首詩是講俠客的,不過隻提這幾句,用在你身上倒也合适——大公子,你聽得懂嗎?聽不懂我講與你聽!”
她的稱呼變得十分的複古,臉上也染上了一抹桃紅,她笑吟吟地看着揍敵客家的大公子,等待他的回答。
黑頭發的青年從善如流:“請太太講給在下——”
蒙洛太太笑彎了眼睛:“孺子可教!明日再說!”然後她走了回去,往椅子上一坐,接着就趴倒在了桌上。
深秋的天氣已經有些涼了,趴在桌上肯定會着涼。伊爾迷走到跟前,彎腰把她抱了起來,走到了一旁的卧室裡,把她放在了床上。
床上的被子是非常蓬松的柔軟的針織的被子,唯有這些東西,蒙洛太太是死活都不肯搞她的民族特色的,她不要絲綢的,也不要什麼高檔的卡瓦毯子,又或者什麼如今的高科技面料,她就喜歡柔軟的棉花織成的柔軟的布料,在陽光下曬過的棉絮,蓬松而柔軟。她是那麼的瘦,蓋上被子之後似乎會被柔軟蓬松的被子淹沒,甚至看不出身體的形狀,隻有那張小臉露出來,顯得格外的小。
她真的很好看,皮膚就像最上等的瓷器一樣潔白而細膩,頭發宛如最深沉的夜色一般,嘴唇的顔色有點淡,但是卻很嬌嫩。她像故事裡的睡美人,有更像什麼傳說中的仙女掉落了凡間。
她就那麼毫無戒備地躺在那裡,沉沉地睡着,伊爾迷靜靜低看了她好一會兒,他輕聲說了一句:“太太,晚安。”
他輕手輕腳地放下了床上的幔帳,慢慢地走了出去。
此時此刻,他想起那個午後,安塞爾給熟睡的妻子披上舒服的毯子,然後輕輕吻了她的額頭。
對于一個丈夫而言,對着熟睡的妻子,哪怕他對她是如此滿心喜愛,最大限度的去表達感情的方式也不過是吻了她的額頭,他生怕把她驚醒,擾了她的安眠。她能夠如此放心的安睡,是因為身邊是她的丈夫,她在他為他打造的莊園裡,這裡是安全的,溫暖的,絕對不會有人傷害她。
如今,她已經賦予他同等的信任,那他當然會對得起這份信任。
或許有點傻,但此時此景他忽然想起那天她寫的那副寫水中蓮花的字。
然後他忽然又想起那時候他們認識不久,他随手幫她處理了一個圖謀不軌的家夥,她在那天晚餐的時候向他道謝,她眼睛閃亮地說:“您幫忙的時候,是怎麼一下子走到我面前的?”
他當時是怎麼做的來着?哦,他對她說:“你是說暗步麼?”下一秒,他出現在她跟前,那隻不知道殺過多少人的手放到了她的肩膀上,與此同時,她的管家埃爾金已經把刀架在了他的脖子上。
被一個殺手這樣近身是多可怕的事情,可她毫不在意,她笑着說:“這就是暗步麼?好厲害!”她的眼睛依然閃着光,沒有絲毫恐懼。
她從來沒有怕過他,從來不認為他會傷害她。
他走到起居室裡,看到墨迹已經晾幹的那副字。
伊爾迷認真地看了起來,他看到了字上頭念力流轉,這是一幅書法,也是一張已經成型的符咒,他能約略感覺到,這幅字,附着的念力隻怕是殺人方面的,這是送給他的字,一向溫柔的蒙洛太太竟然能寫出殺人的字,這簡直不可思議。
此時此刻,他忽然不合時宜的想起蒙洛太太睡着之前提起的孺子可教幾個字,
等一下,他似乎被蒙洛太太開玩笑占了輩分上的便宜?
這可真是豈有此理。
但她寫的字,可真好看。
《刺客迷情》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