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們最近中午都來家裡吃,也能陪孩子們一下。”
張夢瑤是一點也不想回那個又小又沒多少隐私的家。
他們兩口子結婚後就分了一個小房間,竈台都沒有,平時煮飯隻能用爐子在屋子裡煮,非常不方便。
煮一點好吃的,還得被聞着香味而來的婆婆和小叔子分走一半。
明明家裡有好幾間大屋子,卻隻給大兒子最小的一個房間,還是原先用來放柴的地方,所以又小又矮。
不怪夏大勇這個親兒子都不滿自己的父母,更不要說張夢瑤這個兒媳婦了。
張媽媽和張爸爸是娘家父母,又不好勸女兒和女婿搬回來住,隻能私下幫襯他們了。
除了住的地方小了點外,其他生活還算可以啦!
除了每個月五塊錢的養老錢,夫妻倆的工資都自己捏着,畢竟和父母分家了,連飯都沒有在一起吃,不用把工資都上交給父母。
這一點已經比許多當兒子和兒媳的好多了,那些人吃住都還和父母在一起,每個月的工資都要全部上交的。
父母不偏心還好,偏心的話最累最孝順的孩子真就一分錢也拿不到,還要為家庭做牛做馬。
“爸媽,這是生活費。”
張夢瑤把錢當着父親和弟妹們的面交給張媽媽。
“好。”
張媽媽也沒數,就這樣接了過來。
“弟娃,這是明天的肉錢。”
張夢瑤拿了一張大團結給弟弟。
“多了。”
張夢知看了一眼說道。
“不多,明天又多兩個孩子呢!”
張夢瑤搖頭,今天的肉除了他們提來的,還有張爸爸買回來的肉,可想而知今天這一頓張家可吃了不少錢。
“好吧!”
張夢知收下了錢,決定明天早一點起來去肉鋪,除了割肉外,再拎一些骨頭回來煲湯,除了可以喝外,還能用來配面條。
用骨頭熬的湯做面湯,小孩子可愛吃了。
“果然還是回家好。”
把丈夫趕去弟弟的屋子休息,她則去了以前和妹妹共同的房間。
躺在沒出嫁時的床上,張夢瑤一會兒就睡着了。
隻有在這個家裡,她才能沒有一點防備地睡覺。
張夢魚本來在寫暑假作業,看到她的動作輕輕放下筆,拉過夏被蓋在姐姐的肚子上。
“哥。”
輕手輕腳走出屋,父母已經回屋午睡,隻有張夢知在堂屋裡的飯桌上寫東西,她湊過去一看,原來是在寫稿子。
“怎麼出來了?”
張夢知看到妹妹,放下手中的筆。
“姐姐睡着了,我怕吵着她。”
張夢魚拖過一條凳子坐在他身邊。
“乖。”
伸手摸了摸妹妹的頭發,張夢知憐惜妹妹的懂事。
“姐姐太累了,夏家阿姨太過分了,不是個好婆婆。”
張夢魚歎氣。
“唉,以後我要是嫁人的話,肯定找沒有婆婆的家庭。”
姐姐的婆家給她的印象太壞了,沒有婆婆會更好一些。反正有婆婆和沒婆婆一樣,都幫不到什麼忙,沒有還能省心點。
“你還小呢。别急着嫁人,好好讀書争取考上大學。就算一輩子不嫁人也沒關系,哥養得起。”
張夢知對于妹妹嫁不嫁人的事并不在意,反正就算不嫁也有他這個哥哥在,養個妹妹還是不成問題的。
至于姐姐,誰讓她喜歡上了夏大勇呢!兩個人一開始都是瞞着張家人談愛戀的,等張家人知道了,兩人感情都深了。
要是棒打鴛鴦,隻會讓張夢瑤恨父母。沒辦法,張家人隻能捏着鼻子認了這個女婿。好在他對張夢瑤确實好,就連孩子都比不上妻子在他心中的地位。
“我知道了,哥哥。”
張夢魚點頭,拿起他寫的稿子看了起來。
“哥哥又要投稿嗎?”
張夢魚看着和哥哥以前寫的東西很像,都是贊揚國家的文章,以前哥哥就用它們賺了許多稿費。
“嗯。”張夢知點頭,這是他賺錢的方式之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