夜色中,少年略微沙啞的聲音聽起來有一種别樣的沉靜味道。
辛蘊望向遠處的夜空,目光和心跳一同顫動着。
“嗯。”她點頭。
晚風吹拂而過,一旁月季花的枝條輕輕晃動,空氣中有甜蜜的花香味。
邬蒙轉過頭,目光平靜地看着院子裡醉得東倒西歪的三個人。
他沉默片刻,問道:“你知道我們四個前些天一起參加了一個樂隊綜藝節目吧?”
辛蘊愣了一下,轉頭去看邬蒙,表情略微僵硬,然後點點頭。
“昨天晚上節目組給我發了消息,說想讓我一個人去參加下一階段的錄制。”邬蒙的語氣聽不出來任何明顯的情緒。
辛蘊反應了一會兒,開口道:“哦……這樣啊,但那不是一個樂隊綜藝嗎?你一個人怎麼參加比賽?”
邬蒙的話一說出口,辛蘊就已經明白了節目組的意思。
其實完全可以理解,參加那個節目的樂隊大大小小得有幾十個,其中還有幾個連辛蘊這個門外漢都聽過名字的老牌樂隊。
相比之下,邬蒙他們這個由幾個高中生組成的樂隊完全沒有任何優勢。除了邬蒙帥氣的外表和極具少年氣的台風能夠吸引一些粉絲的關注之外,他們很難在那些如過江之鲫的實力派樂隊中嶄露頭角,被淘汰也是遲早的事情。
現在節目組隻想留邬蒙一個人繼續參加節目,恐怕也還是覺得他能夠吸引來一些流量。
但是看邬蒙這樣子,好像有些猶豫?
他低着頭,攥着空啤酒罐的那隻手微微用力,啤酒罐發出一陣“咯吱咯吱”的聲響。
“不過就是陪襯的背景闆而已,我們這種沒有特色、沒有名氣,甚至……”邬蒙閉眼笑了笑,有些自嘲似的,說:“甚至是沒有什麼實力的樂隊,拆了就拆了,沒有人會在意。節目組後面應該會安排我加入别的樂隊。”
辛蘊沉默了片刻,道:“這樣不是很好嗎?節目組既然想留你,後面肯定不會再讓你隻當背景闆了。你為什麼要猶豫,不應該馬上就答應嗎?”
邬蒙也想問自己——他為什麼會猶豫呢?就像辛蘊說的那樣,他應該立刻就答應下來。
邬蒙想,或許是因為這個樂隊是他親手組建起來的。雖然一開始他組建這個樂隊的目的是為了跑場子賺錢,但他心裡對樂隊裡的其他幾個人都有一份責任感。
現在讓他丢下其他三個人,邬蒙過不去自己心裡那一關。
看到邬蒙臉上的掙紮和猶豫,辛蘊抿抿唇,說:“人活在世上,肯定要做利己的事情。但并不隻有表面上的、能看得見的‘利己’才叫‘利己’。遵從自己的内心、讓自己心安也是另一種意義上的‘利己’。你覺得哪一種選擇對自己最好,就選哪一種。沒什麼對錯、高低之分。”
說罷,她頓了頓,聲音放低了些,繼續道:“不管你怎麼選,我都支持你。”
辛蘊越說聲音越低。不知道是說給她自己聽,還是說給他聽。
邬蒙轉頭看了辛蘊一眼,目光在她臉上盤旋片刻,又轉頭長久地凝視着遠處的夜空和夜空下城市的霓虹燈海。
絢爛的燈光倒映在他漆黑的瞳孔裡,閃爍不定。
辛蘊坐在一旁,安靜地喝着紙杯裡的橙汁。
在她慢悠悠地喝完那一杯清甜的橙汁後,邬蒙站了起來。
他随手将那個已經捏得不成形的啤酒罐扔進了一旁的垃圾桶裡,扭頭看着辛蘊,說:“很晚了,我送你回家吧。”
辛蘊點點頭,沒有拒絕。
從橙子家出來,兩個人走在古城區的小巷子裡。
已經快六月了,風裡開始有了夏天的氣息。
邬蒙的情緒不太高,隻是低頭安靜地走路,似乎是在想心事。
辛蘊想了想,有意活躍下氣氛,語氣輕快地問他:“你剛才怎麼不唱兩首?”
邬蒙回過神,轉頭看着她,嘴角輕勾,道:“唱夠了,不想唱了。”
“這樣啊。”
也是,對于邬蒙這種每天都要跑場子的人來說,讓他在吃飯的時候唱歌,可不就相當于強行加班嗎?
想到這裡,辛蘊眉眼彎彎,半開玩笑道:“再過一段時間聽你唱歌是不是就要收門票了?”她語氣有些惋惜似的,說:“你唱的那首《在劫難逃》真的很棒,希望以後還能有機會聽你現場再唱一遍。”
邬蒙愣了一下,問:“你也看了那個節目?”
其實他後來也在網上搜過這幾期節目,他唱這首歌的片段甚至沒有被剪進正片裡,隻是作為一個花絮彩蛋播放,即使在彩蛋裡也沒多少鏡頭。
她竟然能發現他在節目裡唱了這首歌?
辛蘊點點頭。
當然,她何止是看了那個節目,她簡直恨不得能逐幀逐幀地分析每個有他的鏡頭。
邬蒙挑挑眉,轉頭盯着辛蘊的眼睛,問:“那你覺得我唱得好嗎?”
辛蘊再次點頭,實話實話:“唱得很好,那首歌很适合你,你把那首歌唱出了不一樣的感覺。誇張一點來說,我覺得那首歌就像是為你量身打造的一樣。”
其實辛蘊一點沒有誇張,她簡直無法形容當時她隔着屏幕看到邬蒙背着一把吉他在舞台上唱着那首《在劫難逃》時的驚豔感,她幾乎有些嫉妒當時在場的所有人。
有時候對于一個樂隊而言,演唱功力和樂器演奏功力都不是最重要的,最重要的是那支樂隊整體呈現出來的感覺和帶動聽衆情緒的能力。
而邬蒙在這一方面明顯有着驚人的天賦,這也是他為什麼隻通過短短的幾個鏡頭就能給觀衆留下印象的原因。除了他出色的外表,和他渾然天成的台風也有很大關系。
邬蒙笑了笑,似乎真的透過辛蘊的話語感受到了她對他那場表演的欣賞以及沒有親自在場的遺憾。
“那你想聽我再唱一遍嗎?”他問。
“啊?”辛蘊愣了一下,有些意外:“現在?”
邬蒙轉頭盯着她的雙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