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逃出去的?”
這個表述引起了許思睿的興趣。他還以為生活在這的人都随遇而安,沒想到有人和他一樣執着于出逃。
祝嬰甯和祝娟的故事,說長不長,說短不短,說爛俗也爛俗,說深刻也深刻,像《故事會》裡某篇供人消遣的文章,讀者讀完心生垂憐,但幾秒後便會忘卻,隻有身為當事人的她們被困在這個故事裡。
祝娟大了祝嬰甯五歲,從小時候開始,祝嬰甯就很愛跟在她屁股後,和她一起玩耍。但有個問題祝嬰甯一直想不明白,她不懂祝娟的媽媽為何總是待在房間裡不出來,偶爾幾次去祝娟家做客,能看到她媽媽被人用鎖鍊鎖在角落裡,頭發長得遮住眉眼,臉上髒兮兮黃蠟蠟,總是對着一個繡花枕頭傻笑,整個人看起來癡癡傻傻。
“祝娟媽是個傻子。”村裡人人都這麼說。
隻有祝娟悄悄告訴她:“我媽不是傻子,她是個大學生。”
大學生這種稀奇的詞彙,對祝嬰甯來說充滿了知識的神聖光輝,她好奇地問祝娟:“你怎麼知道的?”
“我爸打我媽的時候自己說出來的,他說,‘俺花了那麼大一筆價錢讨你這個女大學生回家,結果你這臭婆娘,隻會下母蛋,不會下公蛋,老子的錢全都打了水漂’……”
下母蛋不會下公蛋的意思是,祝娟家裡隻有女兒沒有兒子。
祝娟是家裡的長女,她下頭有六個妹妹。
七姐妹剛好湊齊七個葫蘆娃,但祝娟并不覺得這好笑,因為她知道自己還有好幾個妹妹沒被計入其中。她們不是七姐妹,而是十姐妹,可惜有三個“消失”了,像雪花落入熔爐裡,被火焰舔得幹幹淨淨,再沒有人提起。
其中一個生下來當天就被祝娟爺爺抱走了,爺爺最後是空手回來的,隻說了一句話:“河神保佑她。”另一個剛學會說話就被賣到了隔壁村,還有一個,因為智商有點問題,四歲那年自個兒失足摔到山坡下,村裡人找到時,她被山上野獸吃得隻剩半邊身體——當然,這些都是口口相傳的“據說”。
真相如何,祝娟不知道,祝嬰甯更不知道。
祝嬰甯隻知道,祝娟總是很辛苦。身為家裡的長女,她擔負起了所有家務,不僅要伺候爹媽,照顧一群嗷嗷待哺不谙世事的妹妹,還需要時不時忍受爺爺奶奶的擠兌和挑刺。她才念到小學四年級就辍學了,她最常對祝嬰甯說的一句話是:“甯甯,你一定得堅持讀書。”
這樣枯燥平淡,一眼望得到盡頭的日子本該永遠持續下去,直到祝嬰甯十一歲,祝娟十六歲這年,祝娟爸爸給她說了一門親事。
十六歲,連結婚證都領不了的年紀,祝娟就這樣稀裡糊塗地被爸爸嫁去了鄰村,擺幾張酒席,匆匆吃頓飯,被人群推搡着送入洞房,這就算成為夫妻了。至于結婚證?沒有人在意。大家都說到了法定婚齡再去扯一張就行了。
半年之後有天晚上,祝娟偷偷跑來找祝嬰甯。她們牽着手跑到秘密山洞裡,祝嬰甯擦亮蠟燭,回頭一看,驚訝地發現祝娟的臉腫了。
“甯甯,我不想活了。”她說完便嚎啕大哭起來。
“他打你?”
“打!有事沒事就打一頓,沒理由也要創造理由打一頓。我叫他吃飯,他嫌我吵着他睡覺,把我打了一頓,我不叫他吃飯,他嫌我眼裡沒他這個老爺們,又把我打了一頓!甯甯啊,你看我的牙。”
她張開嘴,露出狼藉的口腔。她像一隻受傷的河馬,折斷的牙齒,發紅的牙龈,由于疼痛而不斷沁出的生理性唾液,共同構成了河馬哀哀的恸哭。她掀開衣裳。青青紫紫的淤青斑駁交錯在她黃褐色的皮膚上,她不是被人撕裂的絹帛——絹帛白皙華貴,她的命卻遠沒有那麼貴——她是溝壑交錯的黃土高坡,沙痕便是她的傷痕。
祝嬰甯咬着牙,渾身顫抖:“我去打他一頓!”
她擁有一種奇妙的正義感,祝娟聞言吃了一驚,急忙扯住她的胳膊,說:“别!千萬别!他家親戚多,你惹了他,以後兩個村子就算結下梁子了,到時你裡外不是人!”
祝娟說:“我忍不下去了,再和他待在一起,我會被活活打死的。趁着現在還沒小孩,甯甯,我想走,我得走,我必須離開這裡!”
逃離于她們來說都太過陌生,可事情迫在眉睫,再容不得商榷。她來找祝嬰甯就是做最後一次告别,今晚她便打算離開。
事情發展得太快,祝嬰甯始終處于頭腦失重的狀态,來不及品味到悲傷,她隻能捕捉頭腦中僅存的幾絲理智,對她說:“我拿錢給你,你要走不能沒有錢。”
“不用!你哪有錢?”祝娟翻出自己的口袋給她看,“你瞧,我趁那老不死的在睡覺,把他藏的私房錢全偷了,放心吧,我有錢。”
“不行,不行……去大城市需要很多錢,我再拿些給你。”
城市在祝嬰甯的印象裡是一座座鋼鐵森林,祝娟要從一片森林逃離到另一片森林,一片她們完全陌生的領域,她無能為力,隻能憑本能在她的行囊裡塞滿足夠的資金。
“可你哪裡有錢?”祝娟問她。
“你别管了,乖乖待在這裡,我回屋裡拿錢給你。”
祝嬰甯打算把家裡這個月的生活費全湊出來給祝娟,可是當她揣着一疊紙巾跑回山洞,祝娟已經離開了。
這是她們最後一次見面。
三個月後,祝嬰甯收到了祝娟寄來的信,信裡她說自己一切都好。
-城市很大,和農村完全不一樣,城裡的人有壞人,也有好人。我運氣不好,遇到了壞人,把我的錢都騙光了,但我運氣也好,遇到了好人,願意收留我,給我工作。我現在在一家餐館給人當服務生,甯甯,思念你。愛你的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