回去之後屋子落了鎖,我沒有大門鑰匙,隔壁李嬸見我缺胳膊少腿的在門口徘徊,就把我拉去她家吃飯,順便告訴了我家裡人的情況。
原來她們一個月前已經帶着安安上京看病了。
……
嗯,我被抛棄了。
我也不賣關子了,第一次要錢是沒問題的,第二次說被詐騙則是假的,這是某個親戚給我養父出的主意,錢在他那,媽媽也被他騙了。
但他們等了很久都沒收到第二筆錢,因為我當時在住院嘛。媽媽心急,剛好腎源有了,她就說先上京,到時候就是乞讨也要把窟窿堵上。
養父架不住就跟着去了,直到進醫院才坦白了一切……但當時媽媽手機丢了,總之很多原因吧,她們沒有聯系我。
這些事是很久之後我才知道的。
但當時我隻覺得……我就是個笑話。
李嬸還留我過夜,我哪好意思,當天就回了鎮上,在招待所住了一晚。
招待所我也是第一次去,挺吓人的,隔壁一直有人怪叫,不止隔壁,樓上樓下都有,還有人摔酒瓶子。
半夜有人試圖開我的門,我是上了鍊條的,但還是怕,拿了個衣架一直瞪着那扇門,一晚都沒睡。
也虧得是這樣的環境,我啥也沒想,就想着怎麼和人搏鬥,打不赢也要同歸于盡。
能去哪兒啊,肯定是回Z市啊,我還得上學呢。
而且還有一件事,既然那錢用不上了,我想着得還給四哥,他恐怕為了辦展資金周轉不過來了,不然那天不會不借我錢。
尴尬,真的尴尬,我沒想到兩年不到周圍的關系會被我處成這樣。
但還有更尴尬的事。
林月回來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