她翻出抽屜裡的号碼簿,往前翻了幾十頁,找到了那個名字,撥通了後面的号碼。
電話嘟了許久,她幹脆開了公放,從冰箱裡挑揀羅列出晚飯的食材。
“喂,您好,這裡是紐特·斯卡曼德,”電話那頭的男人還喘着氣,看樣子為了接到這個電話廢了不少功夫。
“您好,這裡是缇希勒厄斯·坎貝爾特,”她單手打開一罐可樂,拿起了話筒。
座機的信号比移動手機更為穩定,大風天的時候那台手機隻用來拍攝照片,深夜打燈,或者是用來玩塗鴉地帶——一款不需要網絡的小遊戲。她可以操控那個小人在全世界塗鴉,現實的山地多少還是阻礙了她的藝術細菌。即使她的畫畫天賦僅限于畫出一隻尖頭鴨子。
“哦!我還記得你!”對面的男人驚喜的笑了一聲,“有什麼事情嗎?”
“我遇到了一件麻煩的事,我從山裡帶了一隻鳥蛇,”她的視線投向桌上的瓶子,透過玻璃瓶子透明的上半部分還能看見它團在裡面,一圈圈的像是彈簧橡皮糖。
“它的狀況還好嗎?”電話那頭的人語氣嚴肅了起來。
“事實上,還不錯。我确定它是近期進入我的山區的,我每天都巡查,你知道的,但是我不能确認它是否是從别的山區過來的,這就無法判斷它已經在這兒呆了多久了。”她攤攤手,意識到對方也看不見自己的動作,又插回工作服的大口袋裡。
“我馬上過去,看好它!”
缇希挂斷了電話,在心裡默默數數,5,4,3...在她要數1的時候,門外響起了禮貌的叩門聲。
門外的老人穿着一身卡其色的風衣,裡面是過時的英倫紳士風格套裝,他的頭發有些淩亂,衣衫卻十分整潔幹淨。人偏瘦,且高,他的年齡遠比表現出來的要更大一點。至少缇希在十一歲有記憶的時候,他就已經是這個模樣了。
“讓我看看它,好嗎?”他對待她的态度依舊是那麼友好且小心翼翼,他的眼睛裡是溫和友善的光亮。當初十一歲的她也就是被這樣的眼睛所打動,陪着他上了山,經過了荒唐又危險的一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