過了兩炷香的時間,百味居的老闆畢有成過來了。
他看起來比較和氣,不笑時也帶着幾分笑意。
姜檸把剛才的事說了,問畢老闆:“葛老闆說你雇傭這群孩子在他的店門口打架,趁機搶走他的客人,有這回事嗎?”
畢老闆道:“回公主,不是小人叫這群孩子打架的,小人從來沒有收買過他們。當時他們在街上打架,我們店的客人也都出去看了,我們也差點損失很多客人。後來我叫夥計們拿點零食賣給圍觀的百姓,圍觀百姓吃了覺得好,才來我店裡吃飯。如果不是我反應快,我也會像葛老闆一樣,損失客人和收入。
但葛老闆的損失,無論如何也不能算在我的頭上,要怪就怪那些客人太喜歡看熱鬧,連飯也不吃就要去看一群孩子打架,請大人明察。”
葛老闆道:“畢有成,我們兩家競争這麼多年,你别把自己說得那麼無辜!你肯定收買這些孩子了!”
畢老闆看着好說話,但卻寸步不讓:“你說我收買這些孩子,故意搗亂,也得拿出證據,不能想一出是一出。請問葛老闆,您是親眼看見我收買他們了?”
“我雖然沒親眼看見,但以你的為人,很有可能做出這種事。”
“原來是這樣啊,你僅憑猜測就定我的罪。那我猜測你的酒樓其實是我的,你認不認?”
“你……”
眼見兩個老闆的沖突加劇,姜檸趕緊說道:“兩位老闆别吵了,既然沒有證據,那我張貼告示,尋找這件事的知情者如何?等知情者提供更多證詞,就能判斷誰是誰非了。”
葛老闆道:“畢老闆收買别人肯定是私下進行,不會有人看見的,肯定找不到知情者。”
姜檸道:“就算他真的收買了這些孩子,并且沒有目擊者,我也有方法通過别的方式驗證此事的真假。餘縣丞,請你貼出告示,尋找知情者。如有能提供線索的,獎勵……獎勵多少合适?”
餘縣丞道:“獎勵多少都不合适,縣衙沒錢。”
姜檸:“……”
姜檸想了想,道:“要不這樣,提供線索者,每人獎勵三文錢。如果最後證實确實是畢老闆收買這些孩子搞事,這些賞錢全部由畢老闆出。如果證明畢老闆未曾收買這些孩子,那賞錢全部由葛天葛老闆出。你們二位可有異議?”
兩位老闆說道:“我們沒有異議。”
這時,這群孩子紛紛上前,說道:“我們就是知情者,我們作證,畢老闆沒有收買我們!”
姜檸笑道:“你們是當事人,不能自己給自己作證,必須由别人來提供線索。”
這群孩子傻眼了。
過了一會,有個孩子大聲喊:“給錢!給錢!”
接着,其他孩子也跟着起哄:“給錢!給錢!”
姜檸以手扶額,實在是拿這群孩子沒辦法。
倒是餘縣丞掏出五文錢,給那群孩子,道:“你們那這些錢去買糖葫蘆吃,别在這兒搗亂。”
孩子們道:“五文錢隻能買五串糖葫蘆,根本不夠我們吃的!”“你多給一點能怎麼樣?”“小氣鬼,喝涼水,喝了涼水變成鬼!”
餘縣丞聽得來氣:“嘿,你們這些小崽子,我是欠你們還是怎麼着?有得吃就不錯了!你們還想每人一串?幾個人分着吃一串就好了。要是不滿意,我連這五文錢也收回。”
孩子們生怕他把五文錢拿回去,一溜煙地跑了。
公堂裡頓時清靜很多。
姜檸對兩位老闆道:“您二位也先回去吧,等有了結果,我會派人找你們過來的。”
兩位老闆也走了。
姜檸叫來一個小吏,讓他寫幾張告示張貼出去。
小吏趕緊去寫。
餘縣丞道:“依我說,這都多餘寫。這件事一看就是那位葛老闆見自己酒樓生意不好,遷怒在孩子身上,還誣.告他們勾結百味居的老闆,就是想找人分擔自己的損失。”
姜檸道:“其實我也覺得是這樣,但還是調查一下比較安心,萬一别有隐情呢?”
“好吧,那就聽公主的。”
告示張貼出去沒多久,就有好幾個知情的百姓過來了。
姜檸讓他們一個一個說。
第一個是百味居的夥計,他說道:“小人是畢老闆的夥計,這些天,經常有一群野孩子在街上打架,引得我們飯館的客人都出去看。當然,對面酒樓的客人也都出去看。
一開始,聽說有人打架,我們老闆也在向外張望,很好奇的樣子。後來發現客人也跑出去看了,他就開始想辦法招攬客人回來。
他讓我們帶着一些食物去賣給圍觀的百姓,那些百姓多多少少會買一些。我們再趁機推銷我們店的優惠活動,有不少百姓會進來吃一頓。他們看完野孩子打架,正好也餓了。
我們老闆很高興,覺得自己很聰明,能随機應變想出這樣的主意。
從我們老闆的反應來看,這些野孩子在店鋪外面打架,似乎是出乎意料的,他事先并沒有想到會發生這種事。
所以,小人認為,我們老闆并不是故意雇傭那些野孩子打架,來搶對面酒樓的生意。
小人雖然是畢老闆的夥計,但也是實話實說,不會故意替我們老闆開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