程庭南和那送可樂的男孩子找過來的時候,燕驚秋也正往回走,見到他們,他朝送可樂的男孩子笑了笑,說:“我們下次再約。”說罷就拉着程庭南離開了操場。
兩人沿着林蔭道信步,程庭南說:“該說你什麼好,人家送你的可樂,你轉手就給了梁鶴洲,還是當着本人的面。”
燕驚秋滿不在意:“一瓶可樂而已,不至于這麼小心眼吧。”
“哪止一瓶可樂,你就那麼跳下去追梁鶴洲,那麼多人都看着呢。”
燕驚秋雙手插在褲兜裡,吊兒郎當地踢了踢腳邊一顆石子,輕哼了一聲,說:“你還不了解我嗎,我怎麼會喜歡那種硬邦邦的人,抱起來不舒服。我就是想找個樂子,不然太無聊了。”
或許是人生太過順風順水,燕驚秋總是喜歡尋求一些刺激,尋求一種在風浪中浮沉的不安定感。
程庭南不是很能理解他。
“他身上有什麼樂子可找的。”
“怎麼沒有?他竟然比我人氣高,我不服,我倒要看看那種冰塊身上有什麼魔力。而且你不知道,我剛才送他可樂,他不要,我問他要聯系方式,他竟然也不給,裝什麼高冷,我就沒遇見過這樣的人。”
他靠着一張完美無缺的臉龐,迄今為止,未曾體味過“被拒絕”的滋味,在情情愛愛的事情上,他隻需要眨眨眼睛,便有無數狂蜂浪蝶紛至沓來。因為美麗,所以在某種程度上他無所不能,也幾乎是在被無限度地縱容、原諒。
然而肆意妄為到如今,總算在梁鶴洲這兒打了個磕絆,遇到了人生中的第一個挑戰。
他又說:“看他那樣子,可能都不上我的鈎呢!但如果真上鈎的話,想想到時候學校裡大家會怎麼看他怎麼說他,我就想好笑。到時候我再随便找個借口分手呗。”
“你怎麼這麼缺德,”程庭南埋怨了一句,“我覺得他不是會戀愛的那種人。”
“那我和你打個賭,一個月,不,半個月,我赢了的話,這學期你得給我買早餐。”
“哪個學期不是我給你買早餐。還是算了吧,别去招惹他了,他要是知道你在耍他,不得跟你動手啊,你這細胳膊細腿,分分鐘被他打趴下。”
燕驚秋雲淡風輕:“放心,不會有事的。”
程庭南“啧”一聲:“反正你從來不聽我的。”
“你少操點心吧,能有什麼事。對了,我剛才跟一個足球隊的打聽了他們晚上慶功宴的地點。”
“你要去?”
“嗯。”
“小秋,我可事先警告過你了,你——”
“知道了知道了。”
燕驚秋拍了拍他的肩膀道别,轉身朝校門口走去。
晚上七點。
燕驚秋捧着一大束玫瑰走進包廂時,看見了一個截然不同的梁鶴洲。
顯然,為了這場聚餐,他特意拾掇了自己,戴一頂黑色鴨舌帽,穿着小翻領的淺黃色條紋襯衫,最上面的兩顆紐扣開着,鎖骨若隐若現,襯衫下擺紮在黑色的及膝短褲裡,腳上一雙白色帆布鞋。
這一身行頭,不管是與他冷漠的脾性,還是與他魁梧的身形都極其不相襯,看上去應該穿在那個送可樂的可愛男孩兒身上才對。
他沒有坐在桌上,站在角落裡打電話,周身仿佛巋然立着一道屏障,将所有人隔絕開來。
燕驚秋把玫瑰換到右手臂彎夾着,沒有理會衆人的調侃,敷衍一笑,走到梁鶴洲身邊,叫了他一聲。
但或許是包廂裡太過吵鬧,梁鶴洲沒聽見,隻是對着手機低聲說:“媽,身體不舒服就休息兩天。”
他的聲音和語氣比下午那會兒柔和許多,薄薄霧氣一般圍攏過來,燕驚秋有點兒恍惚,忽而覺得心裡又潮又軟,濕淋淋的。
他沒有打擾梁鶴洲的通話,默默觀察,發現他的黑色短褲邊角已經洗得發白,從那頂鴨舌帽上彌散出一股稀疏的黴味,腳上帆布鞋的鞋邊隐隐有開裂的痕迹。
燕驚秋看向自己嶄新的鞋子,又聽見梁鶴洲說:“媽,你别急,再有兩天我就發工資,錢肯定能還得上。”
他腦袋鈍鈍的,還沒有來得及細究這句話的含義,頭頂響起梁鶴洲的聲音,重回了一副冷然的腔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