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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5章 94年12月天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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每天把所有人打擾三次是有點煩人,但解釋清楚以後村裡的人也都不反感,就跟我說的一樣,他們也希望自己在陷入危險的時候能得到阿福的救助,更何況我們的訓練還有進階項目,未來的目标是讓阿福聞一樣東西的味道就找到那個人,追蹤目标,甚至是幫助大家尋找不慎遺失的物品。

山上的上河村冬季雪能蓋兩米厚,徹底把所有房屋都壓在底下,很難想象河流下遊的蘆河村周邊冬天四五場雪積不到膝蓋深。

如果不靠鬼神之說,光用地理和氣象知識來解釋,我自己都沒法相信,也可能上河村的“神明”真的保護着那裡,讓風雪每年牢牢護住村子。

蘆河村村民的信仰相比上河村就有點雜亂了,勉強能分三派。

一派是以本村巫醫為首的“獸靈”派,我說“獸靈”是幫他們做了總結,他們祭拜的玩意是某種兇猛野獸的靈魂,據說是早先年襲擊村子被村裡勇士給合夥幹掉的,上上一輩巫醫砍下野獸頭顱抽掉脊骨做了一個頭盔和一把長杖,還把野獸的靈魂給撕成兩半留在頭盔跟長杖裡,本村巫醫大媽總說戴頭盔、手持長杖的人能夠獲得野獸般的速度和力量,堪稱神兵利器。

當然了,本村的巫醫大媽說自己本事不夠,沒法同時動用兩樣神兵,隻有村子到生死存亡關頭她才會啟用它們,而那時候也是她的死期。

巫醫大媽說得挺玄乎,我最早聽到的時候也給唬住了,怪不得村裡不少人身體不舒服都去給被供奉在閣子裡頭的頭盔磕頭祈禱祈求拔除災厄,心甘情願吃巫醫大媽那些用小蟲子和奇怪草根搞出來的可疑‘藥品’。

大媽總捏在手裡的骨杖我見過許多次,恕我直言我看不出任何神異之處,不就是根套了脊柱骨的爛木棒子嗎?至于那個總被供在屋裡的獸頭面具,我沒見過,但我估計很難有她說的那種神奇效果。

本村另兩“大”宗教派系是附近村子傳說中的“溺女派”還有“拉唬派”,信衆都不足五人,崇拜“溺女”的基本都是生計跟水相關的,在每年夏季都往沼澤跟河流裡扔一些木頭雕刻的小玩意,祈求能得到溺死在水中女神的保佑,按翻譯理解确實是“女神”沒有錯,但我聽着描述怎麼聽怎麼像另一個世界裡“水鬼”的故事,所以聽得渾身不舒服,連河邊都不想多過去。

崇拜“拉唬”的那家獵戶就他媽更離譜了,我真沒法理解村裡其他人能容忍他們把為害鄉裡的“拉唬”也當成偶像崇拜,“拉唬”愛吃人,照我看那家獵戶在村外木墩上放的動物肉拉唬根本就不會吃,人得要多愚蠢才會以為喂飽了“拉唬”,它就不會再吃村子裡的人?

獵人常要進森林裡捕獵讨生活,按理來說他們是最痛恨拉唬,也應該是最想除掉拉唬的人,沒想到他們一家竟然會崇拜拉唬,甚至希望能被拉唬抓一下或者咬一下,從此以後得到能在夜晚清晰視物的天賦,我聽的時候真懷疑他們有沒有腦子。

上河村前年被拉唬咬的三個人去年都已經被叫出去在樹林裡嚼成一灘碎骨,蘆河村的獵戶竟然把“拉唬”當神供着。

我買肉都在獵戶家,他們形容過他們心目中的拉唬,我一聽就知道他們根本沒真的見過拉唬,雖然我自己也沒親眼見過拉唬的模樣,但我知道拉唬是絕對不可能像他們描述的那樣成為他們的朋友甚至是守護神。

拉唬是比熊更可怕的存在,别說普通人,哪怕是阿福這樣的大狗碰上也隻會被生吞活剝,更别說拉唬抓傷的人和動物會不由自主受它控制,聽到它的叫聲就失去理智自己去送死。

蘆河村的冬天給人感覺比上河村要冷多了,冷風嗖嗖地吹,我整個人都感覺像在被風幹的肉條。

上河村的冬天裡我絕大多數時間都窩在小屋裡,炭火把屋子燒得暖暖的,吃穿不愁,每天都是慵懶的假期。

蘆河村這邊就不一樣了,每天從早到晚都得上班,幾乎就沒消停的時間。

入冬以後還總有走投無路的乞丐或者小偷來村子這邊碰運氣,前天夜裡兩個歹徒趁黑闖進村邊一戶人家,剛好被巡夜的我和阿福還有加勒老頭撞到,加勒老頭拔劍跟歹徒搏鬥,阿福也龇牙兇猛地撲了上去。

那兩個衣衫褴褛的歹徒,或者說強盜連像樣的武器都沒有,他們僅有的匕首把阿福身上劃了一道淺淺的口子,惡犬咬斷了其中一個人的脖子又撕掉了另外一個人的一條胳膊,阿福埋頭給他倆開膛破肚以後他們當場就沒了性命。

阿福畢竟不是一條真的狗,所謂“狗”隻是我對它特征的描述,說它看着有犬科特征,又能像狗一樣守護村子、保護人。

但我心目中的狗不會吃人,最起碼不會像阿福一樣把頭埋在撕開的腹部狼吞虎咽裡頭冒着熱氣的心肝肺。阿福吃那個強盜内髒的時候他還沒完全斷氣,我很懷疑那瘦弱的男人一定很後悔自己跑進了這個村子。

我拿手裡的棍照阿福腦袋敲了好幾棍才讓它戀戀不舍把滿是鮮血的大嘴從屍體腹部離開,拽着它耳朵一頓訓斥,我每天給它頓頓奶粉香腸吃着,又沒餓肚子,哪能吃人肉?

加勒老頭對于我出手打阿福莫名其妙,在他看來野獸吃肉是天經地義的事,阿福這樣的森林巨狼更是如此,在他樸素的觀念裡強盜連人都不算,就算活捉也是村頭處死,被生吞活剝以後最好把殘骸用麻繩串起來挂到村外樹上做展覽,給村外頭那些心懷不軌的家夥掌掌眼。

我跟老頭救了那一家人,死裡逃生的夫妻跪地要親吻我的鞋子表示感謝,我拒絕了,還是嘉勒老頭當和事佬讓那兩個人親吻了他的腳才平息了夫妻倆的羞愧和憤怒,出門的時候老頭給我解釋說我要入鄉随俗,好歹現在也已經不再是上河村的蠻子,不能再不尊重禮儀。

我都傻眼了,不願意給親鞋子,結果反過來他們都覺得我是不通禮儀的野人?真就離譜!什麼垃圾村子?

那被咬死的人也把我給惡心的夠嗆,我不是頭一回見到人死,但給啃得血糊糊就反胃極了,抱着襁褓勉強巡邏完剩下的部分,回家照顧傷口還在流血的阿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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