樊凡本來打算先去找塞巴斯蒂安的。
整個小鎮中樊凡隻對塞巴斯蒂安較為熟悉,雖然說他們認識沒有幾天,但好歹在洋館的任務中一起逃亡過,勉強算得上生死之交。
如果先去找塞巴斯蒂安,就可以以他為引入點,逐步将酸雨即将到來的消息告訴周圍小鎮的幸存者們。
但是剛走到一半,樊凡就遇到了其他人。
哒哒的腳步聲從身後傳來,樊凡以為是喪屍來襲。
小鎮中的喪屍總是神出鬼沒,隐藏在道路兩旁中的密林中,隻要有人經過,便會以迅雷不及爾的速度飛竄出來。
要是數量少還好,樊凡直接用儲物格背包裝起來,帶回農場做肥料,但就是怕湧出的喪屍數量太多,形成屍潮。
據樊凡多天的觀察,喪屍的嚎叫會引起其他的喪屍的注意,像是狼群首領呼喚一樣,聽到聲音的喪屍會逐漸朝聲音源頭靠攏。
這也從側面驗證了喪屍其實還是存在聽覺的。
單個喪屍的殺傷力不強,可一旦彙集成超過十隻的小型屍潮,那可就麻煩了。
所以樊凡一聽到背後細微的腳步聲,瞬間警覺起來,他握緊手中的鐵斧,迅速擡起手,轉過身去。
下一秒,一個肌肉鼓起的手臂如鐵般扼住了他的手腕,讓他的攻擊瞬間失效。
樊凡不由自主地睜大眼睛,擡頭望去。
留着一頭金發的高大青年笑眯眯地望着他。
“嗨,樊——凡,我們又見面了。”
他一字一頓地說道,語氣中帶着說不出來的戲谑。
“你是……”
樊凡頓了一下,還沒說出話來,便被對方打斷。
他仗着個子高,就這麼舉着樊凡的手,歪歪頭說道:“你不會忘了我的名字吧?”
“天哪,那我可是太傷心了,我本來還以為我們能成為好朋友的,結果你連我的名字都不記得……”
樊凡無奈地打斷了他的話:“嘿,兄弟,我當然記得你的名字了,山姆,不是嗎?”
山姆臉上刻意演繹出來的悲傷瞬間戲劇化的變成了感動。
他低着頭,循着太陽的光,刻意找了個角度,露出他那雙英俊的側臉。
山姆湛藍的眼珠深情地凝視着樊凡,用演繹歌劇般的詠歎調說道:
“哦,上帝,我的朋友,你竟然還記得我的名字,我們隻見過一次面,你還把我的名字記得牢牢的,可見這麼多天不見,你一定很想念我吧!“
“不過你為什麼要拿斧頭砍我呢?如果不是我剛才反應的快,我現在已經變成了你的斧下亡魂了,真是太可怕了!”
樊凡有點納悶。
外國人說話都是這個鬼腔調嗎?
怎麼感覺怪怪的。
不對,塞巴斯蒂安就挺正常的,雖然一副朋克少年打扮,但和人說話交往還是很有距離感的。
難道是酷哥的偶像包袱?
不過不管怎麼樣,他可沒時間和這金發洋鬼子叙舊。
還有四五個小時酸雨就要到來了。
樊凡擡起頭,搖了搖自己被山姆攥着的右手,說道:“好了,山姆,請放開我。”
“剛才我以為是喪屍在後面,所以就舉起斧頭了,沒想到是你。”
“原來是這樣。”
山姆的藍眼珠款款深深地望着他,微微一笑。
“不過放開可不行。”
話音剛落,他就突然一拉,無法反抗的力氣順着右手傳來,樊凡整個人猝不及防被向前拉去,倒入山姆的胸膛中。
從某個角度看上去,兩個人似乎在深情擁抱。
樊凡的鼻尖被撞的生疼,眼淚差點掉下來。
但讓他更加憤怒的是,山姆竟然摟住了他的腰。
兩隻鐵手不可忽視地環繞在他的腰間,隔着這斷碼大T恤,他能深刻地感受到對方手臂上灼熱的溫度。
我靠!
這洋鬼子在幹什麼!
兩簇火苗從樊凡的雙眼中竄了出來,他咬緊牙關,握起左手,攥成拳頭,順勢就想給山姆肚子一圈。
但下一秒,山姆的手握住他的右手,朝旁邊狠狠揮去。
咔嚓一聲,帶着腥氣的風飄過,黑血濺滿地闆,一顆腐爛的頭顱直直掉落在地上,順着泥地滾了好幾圈,掉落到路旁的灌木中。
下一秒,喪屍的身體直直倒了下去。
樊凡膛目結舌,握緊的拳頭還保持着即将要出拳的姿勢。
山姆笑眯眯地放開了他的手。
“哦,親愛的,我們倆差點被喪屍襲擊了。”
樊凡呆了片刻,看看自己沾血的斧頭,又看看眼前滿臉燦爛笑容的山姆。
一股無名火從心中冒出來,但又被硬生生憋回去了。
他張了張嘴,想罵人,最終卻強顔歡笑,噎出幾個字:“原來有喪屍啊,你直接告訴我就行了。”
何必摟我的腰呢!兩個大男人,摟摟抱抱的,實在太惡心了!!!
樊凡後背直接起了一身的雞皮疙瘩。
山姆聳聳肩,無辜地說道:“它速度太快了,我隻能這麼做。”
憋屈。
樊凡的直覺告訴他眼前這個金發小子gaygay的。
但偏偏人家救了他,他也不好說什麼埋怨的話。
樊凡扯出一抹笑,幹巴巴地說道:“原來是這樣。”
“不然是哪樣?”
山姆突然湊近說道。
樊凡連忙朝後退去。
受不了!
就不能保持點社交距離嗎!
眼見着他的臉上就要露出抓狂的表情,山姆直起腰,眼裡露出了點笑意,嘴上轉移話題道:“你這是去幹嘛!”
被山姆這一問,樊凡瞬間想起自己的正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