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家人除了不善言辭的趙大爺,就連趙軒耀都叫過來哭着求媽媽不要離婚,大家輪番上陣來勸淩一别離,為了孩子再忍忍。況且,趙家偉自認自己沒有哪裡對不起淩一,她為什麼要離婚啊?
趙家偉不解,直接就問出口了。
淩一看着他,用目光像掃描一頭豬一樣評判着他:“身高不過一米七,中等身材,普通長相,等不到中年有可能發福秃頭,一年三百六十五天,有至少三百多天不在家裡照顧孩子和長輩,于父母不孝,于子女不慈,文化程度低,初中學曆,工資個人用足矣,養一家五口難。家庭條件一般,無論是女兒還是兒子,出生在這樣的家庭,有你這樣的父親,将來都不會有多大出息。”
“孟母尚且為了孩子三遷,可見環境對人影響多大,我不能讓我的孩子,繼續被你這樣的人和家庭耽擱拖累。你們要錢沒錢,要愛沒愛,能給我的孩子什麼呢?”其實這裡的孩子,指的是趙小小,但趙家人下意識都以為是趙軒耀。
趙大娘一下就怒了,怎麼就要愛沒愛了,她對自家孫子還不夠好嗎?那是捧在手裡怕摔了,含在嘴裡怕化了,就差沒天天栓褲腰帶上看着了。說來說去,要錢沒錢才是關鍵,這個瘋婆子就是拜金就是虛榮,嫌棄她們家窮了。
但是淩一嫁來趙家也不是一天兩天了,孩子都生兩個了,算起來也有十一年,要嫌棄也早該嫌棄了,怎麼現在才嫌棄,莫不是,最近她已經找到接盤的老實人了?所以才這麼急着要和趙家偉離婚?
趙家偉不管是聽人說閑話還是看故事書,都沒少看那種妻子和别人勾搭的故事,他一想便覺得頭頂發綠,氣得目眦欲裂:“你現在才來嫌棄我是嗎?怎麼,找着更好的了?着急把我踹開,你想得美!老子不離!”
這時候雖然還沒有什麼冷靜期,但要是有一方不同意離婚,這個婚還是得到法院起訴離婚。但是鎮上是沒有法院的,隻有一個非常簡陋的法庭,就和鎮上沒有公安局,隻有派出所一樣。
要想起訴離婚,淩一還得去縣裡的法院起訴,麻煩得很。
除非,趙家偉同意離婚,她們倆去鎮政府就能登記離婚。
所以要是趙家偉不肯離,那麼對淩一來說,确實很麻煩。
淩一看着他,又看了看趙大娘:“你要是不同意離婚,那等開了年,我就去縣裡起訴離婚,我要兒子的撫養權,你要女兒的。”
一提趙家唯一的寶貝孫子趙軒耀,趙大娘就急了:“你想得還美呢!打起我孫子的主意了,想搶我孫子,你做夢去吧!”
其實淩一壓根就不想要趙軒耀的撫養權,她隻想要趙小小的,隻是她從曆任宿主那裡學到了一個道理,當你越想要什麼,不能輕易展現出來給别人看,否則别人就會拿捏住你。相反,趙家這麼在意趙軒耀,那麼淩一就能用趙軒耀來拿捏趙家人。
淩一沒理趙大娘,隻是眼神銳利地看着趙家偉:“如果你肯離,我願意好好和你協商,耀兒跟你,小小跟我,我還能常常去探望耀兒。如果你不肯離,那我就要争這個撫養權,一旦我争到了耀兒的撫養權,你就可别想他再跟你們趙家有來往,我回去再給他把姓都改了。”
給他們家唯一的孫子把姓都改了?這比把孫子搶走更恐怖!趙大娘頓時就怒了,上前就要去抓淩一。
淩一拿起縫紉機上的剪刀,尖利的刀刃對着趙大娘,趙家偉反應更快,趕緊把他媽拉回來:“你這個瘋婆娘,快把剪刀放下!”
淩一歪頭:“瘋婆娘?你要是不離,每天晚上你媽都會看見一個瘋婆娘拿着剪刀在她床前盯着她。”
淩一面無表情的模樣配上她歪頭的姿勢,顯得更詭異更瘋了。
趙家偉剛才第一眼見到她的驚喜早就吓沒了,淩一這話什麼意思,他要是不離,她就每晚拿剪刀吓唬他媽是嗎?
萬一,不是吓唬呢?萬一真下手了呢?
“你别吓唬我!”趙家偉攔住他媽,提高聲音,給自己壯膽,“殺人是犯法的,你信不信我馬上報警!”
淩一疑惑道:“我不殺人,我隻是晚上睡不着覺,起來看看大家睡得怎麼樣。”
都是一家人,何苦要鬧成這樣子,趙大娘覺得自己也就平時多念叨了淩一幾句,也沒把她怎麼樣,非得離婚是幹嘛。
趙家偉更是不解,他承認自己常年在外冷落了婆娘,家裡的孩子和老人都是婆娘在照顧,但是她這麼多年都過來了,還沒習慣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