徐正河第一次見到宋溪就喜歡上|他了。更準确來說是,喜歡上|他了。
說好聽點叫做一見鐘情,實則是見色起意。當時的他隻覺得這人合眼緣,長得白淨又漂亮,想|泡。
他是個老正經,這是他的不知道前幾任情|人給的一個綽号,身上一股子老幹|部風。或許是家庭因素吧,他這個人看着确實比同齡人更加内斂。這種内斂也讓他在情場上多了幾分魅力。
那時的他并不像如今這般無趣,熟知他的人更願意稱他為“悶|騷”。
他向來隻對“熟人”悶|騷。唯有一人例外,那人是他想對着“明|騷”的。
在情場上浪蕩久了,真心早就喂了狗,就算開膛破肚也不知道能拼湊出幾兩真誠。不過作為男人,總有一點即便吊不住真誠也能吊住胃口,即便吊不住胃口也能吊住屌。那就是“得不到的才是最好的”。
什麼“紅玫瑰與白玫瑰總是沒得到的那支更好”誠不我欺。
宋溪很難泡。
吃多了庸脂俗粉,總是想折一折清高的傲骨——那時他還不知道宋溪的身份。如果是現在的徐正河在知曉宋溪的身份後肯定不會再去冒犯。但青澀的他,他不确定。他不确定當初的自己會不會精|蟲上腦即便知道那是一隻最陡峭山峰上的高嶺之花後會不會停下攀爬的腳步。
後來,經曆了很多事情後他們才在一起。
那些所謂的“挫折”,成熟的人一看就知其中套路,但在當時的他看來,還真以為他們是曆盡險阻才終成歡好。
困難重重的愛情給本就看不清真相的他再度蒙上了一層濾鏡。
宋溪确實是個會拿捏人的。
在過去的每一段情感中,往往都是徐正河先膩了,先放手。
但是這次确實宋溪先放的手。
宋溪跟他在一起的同時搭過很多伴侶,這點他知道,也對對方的“不忠”進行過懲罰。即便他自己也是“不忠”的,但他不這麼認為。
直到對方的女伴抱來一個孩子。
那個孩子又小又軟,是一個鮮活的生命。
為情人的背叛而氣憤不已的他甚至想把這個孩子摔掉。但終究是沒能出手,這是他第一次感受到生命的重量,是他抱在手中的重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