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狡黎的做法,石塊在黑黢黢的洞穴被挖出,立即就被他藏進了同樣見不到光的衣袖。
然而,螢石的發光規則,是在吸收了光照之後,才能在暗處放光,這明顯形成了矛盾點。
“因為它吸收了光照。”狡黎解釋道,“跟蹤老人的時候,你們都在我的身後,我曾經将石塊取出。”
“原來如此。”寇栾恍然大悟道,“這樣就完全說得通了。”
“因為曝露的時間不長,所以我也不确定,它能夠亮多久。”狡黎颠了颠手上的螢石,“之所以現在把它拿出來,主要是想看看,在亮光的輔助下,是否能夠看得更清楚一點。”
“明白了。”寇栾邊點頭邊說道,“那你抓緊吧。”
聞言,狡黎立即将螢石,湊近了寇栾的腕表,兩個人大眼瞪小眼地盯了半天。
看到最後,寇栾甚至覺得那個勻速移動的小方塊,都快要被他們盯出花了。
“行了行了。”寇栾收回視線,他揉了揉眼睛,“怎麼樣了?”
“你先說?”
“我覺得八成是變大了。”寇栾笃定地說道,“你呢?”
“我同意。”
狡黎點了點頭。
行吧。
寇栾無奈地笑了笑。
線索遲遲沒理出脈絡,疑點卻越來越多了。
幸好,有關腕表的謎團,不算是當務之急,留待未來再慢慢推理吧。
“走吧。”寇栾開口說道,“我們留得太久了,恐怕徐地傑會生疑。”
回到熟悉的耳室之後,徐地傑出乎意料地沒有詢問王姐叫住他的理由,而是又跟他們深入讨論了一下,當前所有的線索。
隻可惜,該分享的觀點,基本都在集體讨論的時候說盡了,三個人整理了半天,也沒整理出什麼額外的信息。
寇栾本想從徐地傑的嘴裡,再嘗試着撬一下關于腕表的信息。
誰知,他還沒整理好語言,就被熟悉的疲憊感包裹。
沒能抵抗幾秒,他就被迫閉上了眼。
……
睜眼的時候,寇栾的眼前是一團迷霧。
恍惚了幾秒,他才意識到,自己好像正站在明鎮之外。
什麼情況?
他為什麼直接出來了?
難道遊戲已經通關了?
隻可惜,僥幸的情緒,僅僅出現了0.1秒,他就立即清醒了過來——
不,說是清醒,可能不太合适。
畢竟,他正身處在夢境裡。
他現在的狀态很奇怪,他似乎附身在一個青年男子的身上,又似乎可以随時抽身,以一種第三者的視角,對一切進行着觀察。
大概更像是靈魂體吧。
觀察了一會兒,寇栾就發現,這個樣貌清秀的青年男子,竟然好像是勞施本人。
勞施本身是一個富商之家的庶子,打小就不受重視,幾次仕途之路的嘗試,也都不大順利。
心灰意冷之下,他幹脆背上行囊,遠走他鄉,打算醉生夢死地度過自己的一生。
由于某種機緣巧合,他來到了明鎮,而這裡貧窮得簡直令人發指。
因此,讀過幾年書、衣冠楚楚的勞施,在鎮裡很受推崇。
勞施從前幾乎沒受過這種待遇,這讓他感到受寵若驚,立馬下定決心,留在了這裡,哪怕此地窮得連口肉都吃不上。
因為感激明鎮的鎮民,勞施開始想法子,帶領鎮子緻富。
說來也巧,他家之前是做珠寶生意的,對于如何發掘天然的寶石,他略通一二。
因此,他一進入明山的山洞,就發現了洞裡可能蘊含的巨額财富。
事實證明,他的眼光沒錯。
很快,夜明珠的開采和流通,就讓鎮子迅速地富有了起來。
鎮民因為感激勞施,給他修建了此地最大也最精緻的院落,還給他立起了石碑,鎮裡的家家戶戶,都幾乎将他視作了神明。
隻可惜,好景不長,不到十年的時間,幾乎所有的螢石,就被開采一空,鎮子一下子便斷了财富的來源。
然而,已經過上了好日子的鎮民,怎麼可能再願意過回從前的那種苦日子,他們堅信已經被他們奉為神明的勞施,一定有别的法子,繼續幫他們獲得财富。
勞施如今的境遇,相當于被人架在了火上烤,心急之下,他去山頂散心,竟然真的被他意外發現了另一個商機——
高嶺土。
于是,鎮子繼續富裕了下去,鎮民對于勞施,也愈發愛戴。
就這樣繼續過了五年,高嶺土也被開采完了,鎮民又故技重施,要求勞施提供新的緻富方法。
隻可惜,這一次勞施是真的黔驢技窮了,也失去了上次的好運氣。
幾次拖延無果,他正想卷鋪蓋逃離,卻被急紅了眼的鎮民,先一步找上了門。
原本将他奉為神明的鎮民,此刻卻好似變了張臉,他們的臉上寫滿了自私和貪婪,如同吸血的蜱蟲。
而這些“蜱蟲”在看見那些被他放進細軟裡、巨大且圓潤的夜明珠之後,更是直接發了狂,紛紛開始争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