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婆婆,您這話說得就有些奇怪了。奪走别人的生命就應該付出代價,怎麼反倒他成了可憐人,需要我們去救助呢?”
“他……他不是故意的!他就是一時沖動才會下錯了手!”
“誰殺人了?又出人命了?”吳遇撩開馬車的簾子探頭說道,“婆婆,我們知道你心急,可也不能僅憑你一人之言就随意斷言。但就我認為的,就算是以睚眦之冤、以妒惡殺人,也都是人心之惡,是該贖罪的。”
“哎呀,他真的不是那種人!”老婦人急得大哭道,“他一直都是個好孩子,真的隻是不小心才會這樣的!”
林念急忙上前扶着老婦人,老婦人一聲聲哭得聲嘶力竭,後仰着脖頸看起來就要哭暈過去,仿佛口中的那人真的冤到要讓平民百姓告上天庭哭訴。林念一搭上她,老婦人便一下軟了身子,嚎叫着倚在了他的身上。
“他們……他們都不幫我說話,我隻能出來尋個明事理的人,如果你們……你們能聽我好好說……”
“婆婆,您先喝口水緩一緩。”蕭歌遞了個水壺過去道,“我們不知實情,聽您這麼描述或許真的猜錯了什麼。您把事情的經過捋一捋,從頭和我們都說上一遍。”
“婆婆,這裡荒郊野嶺不安全,如果您信得過我們就先去馬車上歇一歇吧。”林念攙着老婦人邊走邊道,“您把您家告訴我們,等故事說完了,家也就到了。”
老婦人收回了點哭聲,頻頻點頭哈腰,被人簇擁着上了馬車。
待坐穩後,吳遇在外架着車馬一路往鎮上前行,而老婦人則擦幹了眼淚,哀哀欲絕地同他們說了一段前不久剛發生的事。
那鎮上有一個男孩名叫潘奴,自幼便是個喜好助人為樂的好小孩,是街坊鄰裡争相疼愛,衆人口中的“别人家的孩子”。人人都渴望成為他,人人都渴望擁有他,可謂是衆星捧月,從小聽着蜜糖般的好話成長起來的。潘奴從大家那裡得到過許多幫助,所以也非常無私地回饋了這份善心,做了更多的好事。可再好脾氣的人也總有忍不住的時候,或許是那些平日裡不願與人起争執,萬事都能化解的菩薩心腸,一旦被人觸及了底線,發起火來才最為瘆人。這不,前不久有人撕爛了他珍藏多年的兔子燈,那孩子便随手掏出一把茶刀,對着那人的腹部一下紮穿了過去!
茶刀不比劍刃鋒利,但這麼一把利器下去,捅出個洞也是再正常不過了。被捅的人當即倒在地上哀嚎,而捅人的潘奴竟又把茶刀拔了出來,對着自己身上相同的位置也紮了進去!血濺了滿院,流了一地,兩人的血液混合為一體,分不出你我。潘奴捅完自己後又将茶刀拔出扔在那人腳邊,往臉上抹了兩下,随即跟着倒在對面嚎啕大哭起來。
聞聲而來的百姓看這情況紛紛傻了眼,這兩人都受了傷,又沒有第三人看到經過,因此一時也不能分清是誰動的手。但由于潘奴之前的風評在大家心目中極高,出了這般糟心事,自然是有不少人蒙着眼睛為他說着好話。衆人你一言我一語,最終在一片混亂中達成了一緻——潘奴受傷一定是被對面那人捅的,而對面那人受傷一定是自己不小心往刀上撞的!
到這裡便結了案,潘奴被大夫好好醫治,而被捅的那人則在孤立無援中被百姓們關進了“小黑屋”,等傷好全了再重重問責。
故事聽到這兒便覺得有些奇怪,不用細品也知前後矛盾、說法不一。既然潘奴被大家單方面認定了無罪,可為什麼老婦人開篇卻說潘奴才是那個最先捅刀子的人呢?
林念問出了這個問題,而老婦人則回答道,由于恰巧路過,她本人當時其實就在案發現場,而由于她躲藏的位置隐蔽,身材矮小,整個過程中愣是沒有一個人發現過她的存在。
林念便又問,那老婦人既然知道了真相,為什麼不去衆人面前揭發潘奴,還那無辜之人一個清白呢?
老婦人搖搖頭,立刻就說道,其實潘奴不是主動捅刀子的人,那把茶刀原本的主人應該是被捅的那人。那人平日裡喜好喝茶,順帶又迷上了茶刀,家裡造型各異的茶刀數不勝數,俨然是将其當作了珍品來收藏——這都是在這一帶出了名的侃事。隻不過那一日,那人在撕毀潘奴的兔子燈時,茶刀不小心從他身上掉了出來,才會被潘奴一把撿走,捅進了他的身子。
聽到這裡林念沒忍住驚呼了一下,聽老婦人這意思似乎仍舊覺得殺人捅刀不是潘奴的過錯,提供兇器的被害者才是罪有應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