莫遠拍了拍他的肩膀,真誠道:“還是算了吧,我覺得武林盟比較需要别人出手相助。”
林卷海尴尬地輕咳一聲,走到通道内:“我來帶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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楚秀粗喘兩口氣,飛身後退。
雨簾中,玉骨越戰越勇,劍法靈動,招式變化莫測,楚秀漸漸落了下風,手中藏鏽劍開始左支右绌。
林奉雪出身松風下,劍法是清玄老祖一招一式喂出來的,加之他本身天賦卓越,對劍道的理解自然遠超楚秀這種半路出家的野路子,哪怕劍心蒙塵,也是當之無愧的一代宗師。
锵!
兩劍再次相撞,楚秀手腕一抖,藏鏽劍劍身蓦然折斷,鋒利的劍尖劃過他的側頰,留下一道鮮紅的血痕。
楚秀握着斷劍,在雨中呆立片刻,終于支撐不住,頹然跪了下來,捂着胸口,咳出一大口鮮血。
“嗒嗒。”
腳步聲傳來。
他慢慢仰起頭,隻見林奉雪提劍走到了他面前,一聲不吭站住,黑暗中隻看得見輪廓,楚秀嘴唇嗫嚅着,雨水從臉上滑過,仿若淚流。
楚秀:“奉哥,你真的一點都不在乎萍水村嗎?”
林奉雪沒有說話,像一尊雕像。
半晌,他說:“我記得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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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十年前,萍水村,春二月,暖風和煦,湖畔柳色青青,湖心一行鴨子打着水花飄過去,楚秀起得很早,坐在晨風中舞着一把大砍刀,費力地劈着柴。
楚秀今年八歲,個頭卻隻堪堪夠到成年人的腰部,細骨伶仃的,身上沒二兩肉,那把劈柴用的大刀握在他手裡搖搖欲墜,每一下都剁得極狠,頗有幾分殺人分屍的氣魄。
忽然,一隻手從他身後冒出來,很輕易地拿住了他的手腕,把刀從他手裡輕輕抽了過去,楚秀手中東西被抽走,先是一愣,幾乎有點驚慌失措地回過頭,看見林奉雪帶着三分無奈的神色,他穿着粗布麻衣長靴,腳邊放着一籃豬草。
“你還小,不用幹這個。”林奉雪把刀靠在一邊,四周看了一圈,“葉曉歸呢?大清早的又上哪鬼混去了?”
楚秀站起來,指了指一個方向,“好像往村西口去了。”
聞言,林奉雪的臉肉眼可見地黑了,他揉了揉眉心,拍了拍小孩的頭,“阿秀,給你個任務,把那個混蛋叫回來。”
楚秀聽話地點點頭,轉身跑出了院子,朝村西的方向去也。
他是一年前被林奉雪和葉曉歸兩兄弟撿回來的。
那是一個大雪夜,他從叔叔家逃出來,兩天沒吃飯,饑腸辘辘,幾乎暈倒,看見有人,求生的本能讓他下意識跟着上去,不用說是被發現了。卻沒挨打,還有了口飯吃,有了一個算得上好聽的名字。
兩個半人一路,輾轉半年後,來到了這個名叫萍水村的地方,就此定居,日出而作,日落而息。
——這名字當然跟“萍水相逢”這種文绉绉的詞語半毛錢關系沒有,它一開始也不叫這個名字,而是叫萍湖村,蓋因這個村子邊有一個湖叫萍湖,上面飄滿了浮萍,很适合放鴨。
之所以改名,是因為十幾年前這十八裡地換了個當官的姓胡,覺得應該“避諱”,于是把所有的X湖村,X湖鄉什麼的全改了,從此萍湖村就變成了萍水村。
萍水村民風淳樸,村民熱情好客,很快便接納了這三個異鄉人,當然,這裡面也有他“大哥”的個人魅力在裡面。
他大哥林奉雪,十分勤勞能幹,插秧放牛養豬帶孩子修屋頂樣樣精通,承包了家中八成以上的活計,長得還很俊,去年提親的媒婆都快把家裡的門檻踏破了。
至于那姓葉的二哥,就一言難盡了……
楚秀最終在一棵大槐樹下找到了他的二哥葉曉歸。
隻見四個人蹲在地上,頭朝内屁股朝外,汗流浃背,其中三個是小孩,分别是李嬸家的李二虎,張叔家的張狗蛋,以及村長家的王小二。人高馬大的葉曉歸蹲在仨小孩中間顯得格格不入,然而四個人中他的聲音最響。
葉曉歸:“咬他!咬他!哎對就是這樣!!哈哈哈哈哈,二虎,你要輸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