周千宇昂首挺胸道:“這有什麼奇怪,天有不測風雲,任何事都要早做準備。”
簡疏文繼續問:“原告,我還有一個問題,這份合同的簽署日期是4月2日,也就是今年上半年,現在已經到了下半年,中間這麼長時間,你為什麼不讓你哥哥履行合同内容,把房子過戶給你,而是等到你哥哥意外去世後才把這份合同拿出來?”
周千宇一時不知怎麼回答,原告律師馬上開口幫他:“如果當事雙方沒有另外約定的話,房屋贈與合同自簽訂起開始生效且永久有效,也就是說,這份贈與合同,我當事人無論什麼時候拿出來,都是有效的。被告律師,你的提問應該圍繞合同本身。”
簡疏文點點頭,說:“好,那我們回到這份贈與合同本身。”
簡疏文提前看過周千宇手裡的贈與合同,并詳細做了标注,他把做了标注的複印件分發到法庭相關人員手中。
簡疏文開門見山道:“我認為,這份贈與合同存在疑點。”
簡疏文指着他做了标注的地方開始說:“首先請看我用藍筆标注的幾句話。這幾句話寫得不太專業,甚至存在語病,不像是專業律師起草的。請問原告,這份贈與合同是你自己寫的嗎?沒有請律師?”
“是……是我從網上抄的模闆,自己改了一下。”周千宇說。
原告律師補充道:“被告律師,沒有哪條法律規定贈與合同必須由律師起草,自己起草也是可以的。雖然合同中有幾句話存在語病,但并不影響其真實意思的表達,咱們這不是語文課,用不着在語病上糾結太多。”
“好。”簡疏文從善如流,“那我們繼續往下看,看到我用紅筆标注的地方,也就是周萬宇先生的簽名。周萬宇先生的簽名會不會太潦草了點?”
原告律師露出胸有成足的表情,拿出另一份證據,這份證據是周萬宇的筆迹鑒定。
原告律師說:“這是由司法鑒定中心出具的合同筆迹鑒定報告,鑒定結果顯示,合同上的簽名,雖然潦草了點,但确确實實是周萬宇本人簽的。”
原告律師準備充足,簡疏文也拿出了新證據。
簡疏文拿出周萬宇在其他地方的簽名,有在銀行辦業務時的簽名、出差時報銷用的簽名……就連去開養女馮妙妙家長會的家長簽字都有,足足有十份。
簡疏文說:“我收集了周萬宇先生過去的一些簽名,發現周萬宇先生有個習慣,他簽名的時候總是一筆一畫闆闆正正地寫正楷字,像這份合同上簽得這麼潦草的,實屬少見。這份合同上的簽名有沒有可能是周萬宇先生在意識不清的情況下簽的?如果是這樣,那麼這份合同就不能代表周萬宇先生的真實意願,合同無效。”
原告律師道:“被告律師,你從頭到尾都在猜測,猜測是不能當證據的。”
“原告律師,我不是在猜測,我是在提出疑點。”簡疏文面向法官,說:“審判員,您再看看我用黃筆标注的地方,這裡有一句話被塗黑了。這麼明顯的塗改痕迹,我認為,應該質疑這份合同的來曆以及合法性。”
法官問周千宇:“原告,塗黑的這個地方,原來寫的什麼?”
周千宇連忙解釋道:“受贈者那一欄要填我的住址,我一不小心寫串行了,寫到下面去了,所以塗掉重新寫。”
簡疏文質問:“寫串行了塗掉重新寫,用一根線劃掉就好了,為什麼要塗黑?”
簡疏文對法官說:“審判員,這份合同有嚴重塗改,應該認定為無效合同。”
原告律師否認道:“除非被告律師有證據可以證明這裡的塗改是單方面的私自塗改,且隐瞞了當事雙方的真實意願,才能認定合同無效。”
合同最好不要塗改,因為一旦遇到糾紛會很麻煩。但不代表有塗改的合同就可以簡單粗暴地認為是無效合同,如果簽合同的雙方對塗改的地方都沒有異議,那麼塗改就不影響合同的有效性。
如果合同上的塗改是某人為了利益進行的單方面私自塗改,合同才會認為是無效合同。但問題來了,根據誰主張誰舉證的原則,到底是不是單方面私自塗改,應該由簡疏文拿出證據。要是簡疏文手裡沒證據,證明不了,那這場官司他輸定了。
簡疏文認為合同上塗黑的地方存在疑點,向法官提出把合同交給司法鑒定中心進行勘驗,弄清楚塗黑的地方原來寫了什麼。法官同意了簡疏文的要求。
由于有證據需要勘驗,所以法官宣布延期庭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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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簡疏文打官司的同時,時桐出了趟門。
難怪時桐做生意比坤有金厲害,瞧他這攀關系的手段,連政法界泰鬥衛慶華都成了他遛鳥喝茶的夥伴。
衛慶華年紀大了,退休後日子過得清閑,沒事的時候就去遛遛鳥,或者去茶館喝喝茶,時桐沒少陪衛慶華逛茶館,一來二去還真混熟了。
這天時桐又跟衛慶華在茶館見面。
“天下是你們年輕人的啦。”衛慶華歎道,“我就覺得奇怪,我這種退休老頭,不中用,你還花這心思陪我幹什麼?”
時桐抿了一口茶,笑道:“瞧您說得,您身子骨好得很,怎麼就不中用了?再說,您把我看成什麼了?就非得是您有用才巴結您?就不能是我們倆投緣?忘年交?”
“還忘年交?”衛慶華笑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