鄭諾薇大大方方道:“好的,審判長。我在加油站的小賣部打寒假工,當售貨員,那天我和韋叔值班,韋叔出去搬貨,隻有我一個人在店裡,許平庚突然闖了進來,他看到是我在賣貨,愣了一下。許平庚曾經追求過我,我沒有答應,所以他懷恨在心,見我在打寒假工,他對我冷嘲熱諷,當時他的原話是:‘你陪我睡一晚,賺的錢比在這裡打工多多了!’他不尊重我,我很生氣,就跟他對罵起來。許平庚罵不過我,氣急敗壞,竟然把我推入小賣部的儲物間,想強.奸我。這時韋叔回來了,韋叔沖過來阻止了許平庚。許平庚想強.奸我沒有得逞,就把火撒到了韋叔身上,他把韋叔踹倒在地,騎在韋叔身上毆打韋叔,還朝韋叔臉上吐口水,韋叔被迫還手,抓起一旁的木凳砸向許平庚。”
鄭諾薇說完了,簡疏文說道:“審判長,各位審判員,許平庚意圖強.奸鄭諾薇,韋亦民見義勇為,阻止許平庚的強.奸行為,導緻許平庚受傷。根據現行《刑法》第二十條,為了使國家、公共利益、本人或者他人的人身、财産和其他權利免受正在進行的不法侵害,而采取的制止不法侵害的行為,對不法侵害人造成損害的,屬于正當防衛,不負刑事責任。對正在進行行兇、殺人、搶劫、強.奸、綁架以及其他嚴重危及人身安全的暴力犯罪,采取防衛行為,造成不法侵害人傷亡的,不屬于防衛過當,不負刑事責任。”
簡疏文接着說:“我必須強調,許平庚對鄭諾薇實施的是強.奸這種嚴重的暴力行為,如果當時韋亦民沒有挺身而出,受到傷害的就是鄭諾薇。為救别人而采取防衛措施,也屬于正當防衛的範疇。盡管許平庚受傷嚴重,但根據現行法律,在阻止強.奸等嚴重暴力犯罪時,即使導緻不法侵害人傷亡,亦不構成防衛過當。因此,我當事人韋亦民阻止許平庚實施強.奸屬于正當防衛,且不構成防衛過當,不需要負任何刑事責任。”
解釋了韋亦民解救鄭諾薇的行為屬于正當防衛後,簡疏文又開始論辯鄭諾薇被救後韋亦民與許平庚的打鬥行為。
簡疏文問鄭諾薇:“證人,我想請問,韋亦民救了你之後被許平庚打倒,兩人打鬥,打鬥是誰占上風?”
鄭諾薇回答:“許平庚占上風。許平庚比韋叔年輕,韋叔被他壓着打。”
“韋亦民拿起木凳砸向許平庚的時候,許平庚停手了嗎?”
“沒有停手。韋叔拿起木凳砸向許平庚的時候,許平庚的拳頭還落在韋叔的臉上。”
簡疏文對審判長和審判員說:“在許平庚與我當事人韋亦民的打鬥中,我當事人是弱勢的一方,甚至可以說是許平庚單方面毆打我當事人,許平庚是侵害者;我當事人拿起木凳砸向許平庚的時候,許平庚還沒有停手,這場侵害還在進行,尚未停止。”
簡疏文總結:“無論是我當事人阻止許平庚強.奸他人,還是我當事人被許平庚單方面毆打時被迫拿起木凳還手,整場事件中,我當事人的行為都完全符合正當防衛的要求。”
輪到衛知禮抗辯。
衛知禮說:“被告律師一直強調當時許平庚實施的是強.奸這種嚴重的暴力犯罪,那麼我想問證人,你确定許平庚當時對你實施的是強.奸行為嗎?”
鄭諾薇非常肯定地說:“是。”
“有哪些迹象表明許平庚實施的是強.奸行為?”
“他對我說:‘你陪我睡一晚,賺的錢比在這裡打工多多了!’”
“還有嗎?”
“他還說……說:‘你欠操!’”這話很粗俗,鄭諾薇有些不好意思,但為了韋叔,她就算難堪也要當衆說出來。
衛知禮卻平靜道:“證人,一個人說什麼話,并不代表他要做什麼事。許平庚對你語言冒犯,并不代表他想強.奸你。語言冒犯跟實質上的強.奸不是一回事。”
“他推我了,他還想……還想……”鄭諾薇難堪地咬了咬嘴唇,說:“他還想脫我衣服。”
“衣服脫掉了嗎?手有伸進去嗎?進行到哪一步了呢?請明确說明。”
鄭諾薇“唰”的一下滿臉通紅。
簡疏文眉頭一皺,打斷道:“請原告律師尊重我方證人。”
衛知禮看了一眼簡疏文,說:“被告律師誤會了,我沒有不尊重證人,隻是現在有一點亟需确認,當時許平庚是否真的想強.奸證人?”
強.奸是嚴重的暴力行為,情節惡劣,如果許平庚被坐實是在實行強.奸,韋亦民一定無罪。所以衛知禮不能讓強.奸罪坐實。
衛知禮面向審判長紀潛,說道:“審判長,被告律師一口咬定許平庚是在實施強.奸,但到底是不是強.奸,還未可知。由于現場沒有監控,所以隻能依靠證人證詞,可證人與被告很熟,與許平庚則是有不愉快的糾紛。這位證人的證詞,可信度沒有那麼高。”
鄭諾薇連忙說:“我說的都是實話!”
簡疏文看向衛知禮,微微一笑,“我方還有一位證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