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安偵查人員作為控方證人出席,偵查人員口述了當時的情況:
“吸毒人員劉雨,這個人是我們警方的重點監控對象,他進過禁毒所,後來又出來了,出來沒多久就複吸了。劉雨買不到海.洛.因,就用管制藥品氯巴占代替,我們通過劉雨抓到了非法出售管制藥品的成樹。”
這名偵查人員姓杜,叫杜銘,二十七歲,是霍江市公安局的一名警察,劉雨是他抓的,成樹也是他抓的。
杜銘說:“這種精神類管制藥品具有成瘾性,給病人用是藥,給吸毒人員用就是毒。成樹的女兒一直在吃這個藥,成樹本人對這個藥的藥性一定非常熟悉,他在明知氯巴占具有成瘾性的情況下依然将它賣給吸毒人員,這種行為已經涉嫌販毒。”
杜銘質問成樹:“成樹,當時你錄了筆錄,你承認你對氯巴占非常熟悉,你很清楚它作為精神藥品的成瘾性,也知道它是管控藥品不能私自售賣,這些你都知道,是不是?”
成樹羞愧地低下頭,說:“是。”
證人說完,公訴人開口:“根據《刑法》第三百五十七條以及《禁毒法》第二條相關規定,毒品是指鴉片、海.洛.因、冰.毒、嗎啡、大麻、可.卡.因以及國家規定管制的其他能夠使人形成瘾癖的麻醉藥品和精神藥品。根據這條規定,被告,你在微信群裡所售賣的藥物,在法律上屬于毒品,你知不知道?”
成樹崩潰道:“我……我知道它有成瘾性,但是……但是我不知道它在法律上居然屬于毒品,我沒想到這麼嚴重。”
公訴人凜然道:“一種在法律上屬于毒品的藥物,你私自從海外購買,還二次銷售給了吸毒人員,吸毒人員用它來代替海.洛.因,你的行為已經構成走私販賣毒品罪,你還不認罪嗎?”
簡疏文用餘光看到審判席上的法官在點頭,說明法官認同公訴人的話。
“我不知道他是吸毒人員,他騙我他是孩子家長,不然我不會把藥賣給他。”成樹說。
“雖然你不知道他是吸毒人員,但你明知氯巴占有成瘾性,卻依然私自售賣,光是這點,你就有罪。”公訴人道。
公訴人繼續說:“隻要是管制藥品,都不能私自售賣,除了走私販賣毒品罪,你還犯了非法經營罪,你認嗎?”
成樹垂下頭。
輪到簡疏文抗辯了。簡疏文看起來很輕松,他看了看手中的資料,說道:“我看到一審二審中,公訴人向法官提的建議量刑是15年有期徒刑,這個15年的建議法院還采納了,實判就是15年。”
簡疏文頭一擡,望向對面的公訴人,露出個微笑,說:“請問公訴人,15年有期徒刑是怎麼來的呢?我想對量刑提出異議。”
“《刑法》第三百五十七條規定,走私、販賣、運輸、制造鴉片一千克以上、海.洛.因或者冰.毒五十克以上,或者其他毒品數量大的,處十五年有期徒刑、無期徒刑或者死刑,并處沒收财産。成樹在微信群售賣氯巴占,交易額超過100萬元,數量巨大,應從重處置。”
簡疏文連連搖頭,皺着眉頭反駁道:“不對不對,公訴人,你在混淆視聽,哪有這麼多?氯巴占這種藥,給病人用是藥,給吸毒人員用才是毒,也就是說,我當事人在群裡賣給患兒家長用于孩子治病的那部分氯巴占是正經的藥物,隻有賣給吸毒人員劉雨的那幾盒才屬于毒品。”
簡疏文轉頭問成樹:“劉雨跟你買了幾盒藥?”
“5盒。”
“大概是多少克的藥?”
“一片10毫克,一盒100片,5盒就是5克。”
“總共多少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