郁方正解釋了這兩個物證的來曆,以及為什麼二十二年前沒能通過它們找到兇手的原因。
郁方正說:“關孜孜的銀镯子上有一枚血指紋,指紋現在已經确定是顧辛的。顧辛天生指紋溝紋淺,跟别人不一樣,所以留下的指紋非常模糊,加上當時指紋提取技術并不發達,我們一直無法識别這枚模糊的指紋,直到這幾年技術進步了,我們才得到了清晰的指紋。”
郁方正繼續往下說:“而這根頭發是粘在關孜孜衣服上的,它很短,發質偏硬,一看就知道不是關孜孜的頭發,當時所有辦案同事都認為這是兇手的頭發。二十二年前我們就想用這根頭發去提取DNA,但當時檢驗科的老張告訴我們,這根頭發帶的毛囊太少了,因為頭發的DNA藏在毛囊裡,毛囊太少導緻提取難度變得很高,他也沒辦法。也是後來提取技術發達了,能從非常少量的毛囊中提取出DNA,才得到這一重要證據。”
郁方正說完,簡疏文道:“審判長,各位審判員,二十多年前刑事技術的落後限制了很多東西,如今刑事技術的進步讓多年命案終于告破。死者關孜孜去世時,除了她自己原來的東西,身上多出來的就隻有一枚血指紋和一根不屬于她的頭發,而指紋和頭發都是被告顧辛的。”
說到這,簡疏文轉頭去問郁方正:“郁警官,除了顧辛的指紋和頭發,你們還有沒有在關孜孜身上找到第二個人留下的可疑物?”
郁方正搖頭,“沒有。”
“也就是說,關孜孜從失蹤到死亡,隻接觸過被告一個人。被告顧辛就是殺害關孜孜的兇手。”簡疏文說。
被告律師周祁遇質疑道:“我不同意原告律師的說法。關孜孜身上有我當事人的指紋和頭發,隻能證明我當事人接觸過關孜孜,不能證明我當事人有殺人行為;關孜孜身上除了我當事人的指紋和頭發外沒有其他人的東西,也不能證明關孜孜從失蹤到死亡隻接觸過我當事人一人,有可能關孜孜接觸過别人,那個人才是真正的兇手,但那個人很小心,沒有在關孜孜身上留下指紋或者其他的什麼東西,我當事人成了替罪羊。”
“被告顧辛案發當時沒有不在場證明,他一直都是警方的重點嫌疑人。”
“嫌疑人隻是嫌疑人,被警方懷疑不等于真的犯罪,警方也有懷疑錯的時候。至于不在場證明,如果擴大範圍,100個群衆中估計有50個都沒有不在場證明,這根本沒有意義。如果原告方不能拿出更有意義的證據,那就是證據不足,本場官司應當判我當事人無罪。”
簡疏文申請證人出庭:“審判長,我方申請傳喚證人陳濤。”
紀潛點頭,“允許,”
郁方正暫時回避,陳濤入場。
陳濤作為原告證人站在證人席上。
陳濤很拘謹,他低頭四處看了看,原告席上站着簡疏文,他認識;被告席上坐着顧辛,顧辛惡狠狠地瞪了他一眼;被告席上還有顧辛的律師,這個律師陳濤不認識。
“證人,請做陳詞。”審判長紀潛開口道。
陳濤雙手握拳,支支吾吾道:“那天,天快黑了,我在那個地方撿廢鐵……”
“證人。”紀潛提醒,“在哪個地方?請描述清楚。”
“在白磚廠後山。”陳濤趕緊說。白磚廠後山就是關孜孜被抛屍的地方。
“請繼續。”紀潛說。
“天快黑了。”陳濤再次強調天黑,“光線很暗,我看不清,模模糊糊的我隻看到遠處有輛車開過來了,有個人從車上下來,還拖着一個小女孩,那女孩一動不動,我以為她睡着了或者病了。”
原告席上的吳丹桂聽到陳濤描述自己女兒被抛屍的場景,捂着嘴差點哭出來,關軍連忙抱住她的肩膀。
陳濤繼續說:“那人把小女孩拖下車後,就開車跑了。我就看到這些。”
紀潛指着顧辛,問陳濤:“證人,當時你看到的那個人,是被告顧辛嗎?”
陳濤咬咬牙,說道:“當時天黑了,我看不清,但我看到那人綁着馬尾,所以應該是個女人,一個中年女人。”
陳濤的證詞跟二十二年前一樣,陳濤松了口氣,自認為自己做得很好,然而審判席上的紀潛和其他審判員紛紛皺了皺眉。
陳濤不是法律從業者,在此之前也從來沒有打過官司,所以他不知道,開庭前原被告雙方的證據以及證人證言都是要提前交給法官看的。
那個歐律師告訴陳濤,開庭前無論他跟律師說過什麼,法官都不會知道,根本就是放屁,簡疏文早就把陳濤的庭前證詞交上去了,所以此時所有法官都知道陳濤在法庭上突然反水,說了跟自己庭前證詞不一緻的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