審判長紀潛問陳濤:“陳濤,你的證詞為何與庭前不一緻?”
這事陳濤不知道啊,他不知道自己的庭前證詞會提前交給法官看,于是陳濤懵懵懂懂地“啊”了一聲。
紀潛道:“你的庭前證詞是,你曾親眼看見抛屍的是顧辛。”
陳濤懵了一下,法官怎麼會知道?這跟歐律師說的不一樣啊!
陳濤第一次出庭,本來就緊張,遇到這種情況根本不知道該怎麼辦,于是陳濤支支吾吾,半天說不出一句完整的話,他的表現給合議庭全員留下了不好的印象。
在這種情況下,法官需要在庭審過程中對證人進行詳細詢問,于是紀潛問道:“證人,是什麼原因導緻你突然更改證詞?”
證人出庭時更改證詞,這種情況并非不被允許,但必須向法官提供合理的理由。如果陳濤能夠有條有理地向紀潛闡述他的理由,那這事也沒有什麼問題,證詞可以按照最新的來,但由于陳濤沒做絲毫準備,所以他無法給出任何理由,無法給出理由,就會影響合議庭對他的印象,從而質疑他證詞的真實性。
紀潛又問:“二十二年前警方向你詢問時,你告訴警方你看到抛屍的是個女人,是不是?你隻需回答我是與不是。”
“是。”
“去年你主動找到負責此案的郁方正郁警官,推翻自己二十二年前的證詞,告訴郁警官抛屍的不是女人,而是顧辛,有沒有這回事?”
“有。”
“庭前證詞裡你的陳述還是顧辛抛屍,然而出庭作證你卻突然改了證詞,改回你最開始的陳述,說抛屍的是女人。證人,你兩次更改證詞,是基于什麼原因?”
陳濤不知如何回答。
紀潛繼續問:“現在給你個機會,你再仔細想想,想清楚後給我個确切的答複,在抛屍現場你看到的那個抛屍人到底是個不知名的女人還是顧辛?”
陳濤的腦子混混沌沌,慌亂間他腦子裡浮現出一句話:要說跟二十二年前一樣的證詞。
于是陳濤回答:“是女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