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天前,林慕南一行随同秦桑回家,初始懷着溶溶熱忱,欲意對其家屬做些慰問,卻趕上賀、秦母女三人一見面即爆發沖突的場面,随行夥伴皆感震撼,林慕南時隔數天回想起來,也還心有餘悸。
夏青璇說,沉重的生活壓力下,母親暴躁易怒,通過咒罵、毆打孩子來宣洩,是很普遍的現象。在林慕南的成長曆程中,雖然絕少遭受這樣的無端指責,但這個邏輯他完全能夠理解,人的精力是有限的,在其他地方過度消耗,自然就滋養不起愛和溫柔。
先前的結論已經足夠悲哀,卻也遠沒有現下新的猜測這般殘忍——賀尋梅這位母親,不僅向下排放着壞情緒,竟還曾經意圖将自己的女兒置于死地。
這樣的罪名太深重,即使真相已經呼之欲出,林慕南心裡仍然難以将它輕易地給一個母親冠下,下意識地通過尋求共識的方式來确認自己的猜測,結果同左菁華不謀而合。
但是,林慕南想不通:“為什麼呢?棄女本身有違情常不提,單說邏輯,為什麼抛棄的時間不是初生時候,而是養到六歲之後?”
左菁華順着這個問題往下推演,說:“賀尋梅已然把秦桑養到了五六歲才決定抛棄她,一定是在那個時間節點,生活遇到了什麼突然而重大的變化,讓賀尋梅感覺受到了威脅,從而激發出強烈的應激反應。”
“問題是什麼樣的生活突變,采取丢棄秦桑的動作,會有助于她逃過一劫?”
“無非是逃避過去,躲人?躲債?躲罪?或者追求未來,為了新人甩掉包袱?”左菁華沿着自己的思路順推下來,突地盯向林慕南眼睛,“難道是為了和許則強再婚?”
“可秦桑對繼父是有感情的,她提到這個叔叔時候的愛重情緒不像假的,許則強應該待她不薄。”
“倒也确實是這樣。”左菁華點點頭,換了個方向繼續推演,“往逃避過去的方向推測就複雜了,一個人究竟曾經做過什麼,才會覺得丢掉六歲的女兒就不會敗露,或者不會受到懲罰?”
“至少有一點你說的不會錯,那就是:必定是突然的變化,才會引發突然的動作。假如賀尋梅是要掩蓋或者逃避錯誤,甚至罪惡,那當時肯定是有引發事件的。”
左菁華玩味着這個詞:“引發事件?”
林慕南說:“也許賀尋梅身邊突然有了熟悉她底細的人出現。”
“所以山野棄女很可能不是賀尋梅的第一件惡行……”
“是啊,這個人身上大有文章。”
“那現在咱們管還是不管?南南,你跟秦桑往來也不少了,就你對她的了解,把她曾經被棄置山林的事翻攪出來,算是對她好嗎?”
這個問題林慕南一時沒法回答,想了又想:“捕風捉影地,能翻出什麼呀!考慮翻不翻案,即便不能原原本本地捋清事件脈絡,至少要有足夠充分的依據說明這裡邊有事,才算夠條件。”
“要不着手查查吧,且查且看。”
“查吧。”
“我們請樂門的調查機關幫幫忙?”
“找樂谂知,讓他先查。”
“那現在咱們抓緊回城,不要貪晚。”
就賀尋梅山野棄女事件後續處理達成了統一意見,林慕南和左菁華即刻開始返程,兜兜轉轉,在接近秃鹫森林邊際,山間小路的一個岔口,遇見了吳景祥和柳天贊。
乍然相對,兩位警官同樣不無詫異,而一瞬間,對于因何今天會遭遇上,雙方隐約就都有了同一猜測方向。
“兩位警官,”林慕南率先開口問,“來查案嗎?”
“陳年舊案,自從再遇見秦桑,就總在腦海裡盤旋。你們呢?”
“我們懷疑,秦桑當年出現在秃鹫森林裡,并不是和母親走失。”
吳景祥點點頭,對方并無隐晦,他同樣回應得極度誠懇,不無自我檢讨意味:“那天,我失職了。”
林慕南寬慰說:“通知家長領回走失的兒童,是很常規的事件,你們每天要處理很多事,沒道理把程序弄得多複雜。”
吳景祥歎了口氣:“所幸秦桑女士平安長大,再沒有出現意外。”
是啊,大概賀尋梅認識到遺棄女兒的行為不妥,終究心有悔意,所以此後放棄了再次作案吧。
不管怎麼樣,惋惜以往也于事無補,林慕南轉而問道:“兩位警官特别抽出時間來勘察舊案現場,後續有什麼打算?”
“隻是解除一個疑問而已,其實什麼也做不了。”
“吳警官你,”沒等林慕南兩人說些什麼,同行的年輕警官柳天贊倒是先着起急來,“我們奔波這一趟,真的就隻是要一個真相嗎?不導向正義的真相?”
“是啊,我隻要一個我們自己心知的真相,不導向正義。”吳景祥又說,“賀尋梅棄女案,遺棄罪終止,并沒有造成嚴重後果,又已經過了追訴時效,走法律程序已經沒有意義,再說證據也不足以為所謂舊案定性,何況人家母女至親,我們畢竟是外人。”
柳天贊面容有些紅脹,低下頭,沉默了。
吳景祥轉而又問林慕南和左菁華:“兩位小同學呢?對于這件事,你們怎麼看?”
林慕南說:“吳警官說得有理有節,我們也認同。”
“既然這樣,我就放心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