他從十五六歲開始寫書,到今已經有差不多十年。無論是作為“白描”還是作為“求财君”,完結書籍均不下十本。
初高中的時候,他甚至能通宵連載,有時候一個周就能完結一本十幾萬字的短篇。那會兒上課常常打瞌睡,或者看各種各樣的名著,于是常常被班主任訓斥——你讀書就隻是混日子嗎?這樣你未來就隻能搬磚了……不對,以後搬磚都是機器來,你連搬磚的資格也沒有。
孔時逸讀書确實像混日子。他剛上初二的時候就已經将初中知識全部學完,剩餘時間便抽空複習和刷題。初升高的暑假,他便将高中數學知識一邊網課一邊刷題給學完了。
文科的東西無非就是要去背誦和理解。孔時逸喜歡文科,且文科知識大抵都在他初中看名著時記得差不多了。
他有學習的天賦,心思卻沒有一門在學習上。他讀書時熱愛寫作,覺得寫作能将所觀所感都付諸于筆上,寫作是包容且自由的。而讀書無非是人生裡其中一條通往未來的路,不論怎麼拼,都隻是為了考試而已,被動地學,甚至還将人都鎖進課本裡了。
一開始寫作的初心,不過是為了将無處用的知識以筆為宣洩口發散出來罷了。故而他記得自己寫下的第一部完結小說,就是把學校炸了。
——隻是不敢發表出來而已。
“婁雲齊?”
“嗯?”婁雲齊給孔時逸要了條毯子。
孔時逸的藥有助眠作用,吃藥之後都會暈乎乎地想睡覺。婁雲齊怕他不經意地就睡過去着涼了。
“你覺得讀書有什麼用呢?”孔時逸低頭摩挲着大拇指的指甲蓋,“我忽然覺得讀書的時候過得好累,又要寫書又要讀書的。”
“現在呢?”婁雲齊将毯子鋪開蓋在孔時逸腿上。
“現在……沒什麼感覺,”他拉了一下快拖地上的毯子,“其實已經忙習慣了。我最開始覺得寫書挺好玩兒的,後來寫着寫着就成工作了,再寫着寫着……其實我覺得《戒》完結之後我腦袋就有點空空了,放在以前,都是前一本還在寫,後一本的口頭大綱都鋪完了。”
婁雲齊聽後,若有所思。
“我自認為我讀書挺費勁的,”他頓了頓,“我屬于那種老師說什麼我就做什麼的性子,所以回想起我的小初高其實沒什麼好玩兒的,有些我記不得的東西,我哥倒是記得清清楚楚……”
孔時逸靜靜地聽他講着,忽然就覺得心裡悶着的氣兒開始松了下來。
“如果讓我再來一次的話,我可能跟我喜歡的作者一樣當個叛逆少年。”婁雲齊總結道。
孔時逸搖頭否認,“我覺得你這種乖巧的娃娃實在是叛逆不成什麼樣子。拿家裡那活爹當例子,看着挺乖巧,實則會悄悄溜去跟她那些朋友喝酒進網吧來着。”
飯後,孔時逸吃了藥,沒過一會兒困意便湧上了頭。
他摘了眼鏡,隻能看清坐在旁邊的人的輪廓,暈乎乎的腦袋笨拙地轉動起來,“你小子以後想找個什麼樣的女朋友啊?”
“不知道,”婁雲齊也給自己要了條毯子,慢條斯理地鋪在腿上,“找個喜歡的就是最好的了。”
孔時逸:廢話文學。
他一覺睡到了婁雲齊喊醒他下飛機。
頭暈乎乎地感覺還沒過,意識緩慢回籠,孔時逸任婁雲齊收拾,給他戴眼鏡,下意識跟着婁雲齊走。
走着走着,就變成婁雲齊一手拎着他胳膊,一手拎倆行李箱了。
走到門口,他忽然看見了一個好眼熟的女人。
這人栗棕色長卷發,額前的碎發被墨鏡卡在了頭上,上身穿的白色高腰衣,下身穿着黑色西褲和黑色小高跟,外面套着灰色呢子大衣,嘴巴塗得跟吃過小孩兒一樣的紅,不過很顯白。
孔時逸越看越覺得眼熟,一時間想不起到底是誰了。
“嗨!bro!”女人朝他揮了揮手,“這邊兒!”
她擡起手用車鑰匙按開了身後的黑色賓利,打開了後車門。
孔時逸還在納悶兒這人喊誰呢,婁雲齊就将他往那人方向帶。
走近之後一看,他總算認出來這誰了,“诶喲我姑啊,你紅色頭發呢?”
“喲,我說這孩子怎麼不喊人呢,原來是沒認出來呢,”孔秋黎一臉漠然地看着孔時逸,“看膩了我換顔色了不行麼?而且調到這邊來還是低調做人比較好,紅色頭發太那什麼顯眼了。”說罷還搖搖頭聳了聳肩。
她轉過頭,望向在旁邊站着比她高一個頭的青年,嚴肅的臉上跟突然開了朵花似的,“這就是小婁了呀?诶喲我的天長得真俊兒!……來來來跟姐照張照片發個朋友圈兒,我得給那些個朋友看看我找到了個小帥哥兒哈哈哈哈哈!”
孔時逸這會兒瞳孔都要與太陽齊肩了,“姑姑,回家說行嘛?這街上呢!放我回去睡覺行不?”
強行扯着婁雲齊拍了一張照,孔秋黎關了手機,“行行行,我寶貝兒子的身體最重要了……小shu……婁啊,我後備箱打開了,麻煩你幫忙把行李搬後備箱咯。”
前面坐着叭叭不停的他姑和半天吐幾個字兒的婁雲齊。
孔時逸坐在車後座上,拿起手機,百無聊賴地刷着手機。
[dawn:hiahiahiahia I met a handsome boy~
[圖片]]
圖片裡的婁雲齊沒什麼表情,反倒顯露出的不是呆闆而是嚴肅。
深秋常是一連幾日的連綿細雨。難得露出的一縷陽光,溫柔地靠在了青年的側臉上。
孔時逸跟被迷了魂似的,下意識保存了這張照片,然後截掉了旁邊的孔秋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