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是我雇傭的男保姆。”
“我也隻是你的男保姆,你給我發工資就夠了,為什麼要給我買衣服?”
最後這句話,我幾乎是吼出來的。
紀文軒深深地看了我一眼,然後低下了頭,竟然不說話了。
我重重地呼吸了幾次,過了大概七八分鐘,才把胸口的火壓下去,重新變得平靜起來。
我沒有那麼生氣了,再一看紀文軒低頭不語的模樣,又覺得自己剛剛做的或許有些過分了。
他隻是想給我買衣服而已,他隻是想對我更好一些,他隻是太有錢了、沒有鋪張浪費是不對的這種意識而已。
我緩緩地吐出了一口氣,試圖找一個折中的方式。
我說:“這樣,我選幾件衣服,我也不給你錢了,其他的咱們退了,好不好?”
“不好。”紀文軒低聲說。
“……那你想怎麼樣?”
“都給你。”
我在原地轉了個圈,繼續試圖溝通。
但我還沒開口說話,就聽到他繼續說:“如果你不要的話,我會把它們全都丢掉的。”
“……你能不能别這樣?”
“我想讓你擁有一切好的東西,”紀文軒擡起頭,眼睛裡竟然帶了一絲憂郁和難過,“你可不可以滿足我的心願。”
他用這種眼神看着我,我差一點就答應了。
真的,就差那麼一點點。
但我總歸是當過社畜的人,凡是當過社畜的人,都很清楚,當老闆發出試探的時候,最好從第一次開始,就不要同意。
因為老闆不會滿足于第一次的得逞,而是會繼續開啟第二次的試探,然後一次又一次地得逞,最後完全掌控原本由你掌控的那一部分權利。
我知道紀文軒是想對我好。
但如果他對我好了第一次,而我欣然答應,很快地,他就會繼續對我好第二次、第三次、第三次,我會被他贈予的一切淹沒,失去拒絕的權利。
今天是衣服,明天又是什麼呢?或許會是車子,或許是房子,但這種贈予,已經超過了我們之間的關系。
我們是朋友,是雇傭者與被雇傭者。
我們不是家人,也不是愛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