柯躍塵感覺自己做了很多夢。
夢中的場景模糊不清,仿佛初學者操控下的攝影機鏡頭,畫面時而近,時而遠,時而劇烈搖晃,時而過度曝光。
睜大眼睛,尋不到一絲清明,伸出雙臂,抓不住片刻清晰,他大汗淋漓,一腔急火幾欲攻心,卻突感有隻冰涼的手落在額頭上。
窗外是明媚的黃,光線明亮卻并不刺眼,或許是因為紗簾拉着,又或許是因為頭太疼的緣故。
有人坐在床畔,将他小心扶起:“起來喝點水。”
溫熱的杯口湊到唇邊,柯躍塵微微合着眼,還沒完全清醒:“什麼時候了?”
“十一點過。”易壘抹掉他鼻尖上的汗,“再睡一會兒。”
水是鹹的,透着淡淡的酸苦,吞咽的時候紮嗓子,柯躍塵喝得直皺眉。
可随着針刺般的疼痛,思緒也一點一點明晰起來。
差不多兩小時前,他昏昏沉沉地站在自家門口,還沒搞清楚狀況,就看到易壘從門外闖進來,将于冬林往外推。
于冬林賴在樓梯上大喊,你爸不知道我來;易壘悶聲不應;于冬林又說,我是背着他偷偷來給你送錢的。
易壘好像說了什麼,但柯躍塵沒聽清,因為他的大腦突然變得很沉,沉得無法用脖子和雙腿支撐,沉得就快要脫離身體。
閉眼前一秒,他恍惚看到易壘調轉身形,朝着自己飛奔過來,然後記憶就像被風吹滅的燭火一樣戛然而止了。
“有沒有扭到哪裡?”易壘将手伸進被子,輕輕揉着柯躍塵的腰,“今天溫度低,你還發着燒,不該站在外面吹風。”
根據斷檔的記憶推測,後來他應該是暈倒了,而此刻卻沒感覺到身上有額外的磕傷,大概是易壘在倒地前接住了他。
可思緒至此,柯躍塵非但不感動,反而毫不留情地把腰上那隻手攆出被窩,然後闆起臉,閉上眼,歪倒在床頭上。
耳邊是杯蓋被擰緊的摩擦聲,身邊的重量卻沒變,那人既不走,也不發出任何聲響,像在聽候他的發落。
大概過了半分鐘,柯躍塵才眯縫起兩隻眼:“把你手機拿過來。”
短短一句話,帶着呼之欲出的憤怒。
蹊跷的是,大少爺竟不為所動,不知是沒聽出來,還是真的心有驚雷卻面如平湖,隻是擡頭看着他,像忌憚,更像試探。
“拿過來!”柯躍塵低喝道,因為用力過度導緻氣息不穩,緊跟着發出幾聲悶咳。
但凡對他有點了解的,都能看出來這是真的動怒了,更何況旁邊坐着的那條“肚子裡的蛔蟲”。
方才還一臉老成持重的大律師立刻傾身過來,一邊抓住他的手,一邊輕拍他後背:“你别着急,章婷那邊我已經打電話問過了,她也沒有張萌萌的聯系方式。”
他倒是機靈,想用一招偷天換日來瞞天過海,隻可惜在柯躍塵眼裡,這叫秋後的螞蚱——最後一蹦。
“我以前怎麼沒發現你心思這麼重呢?”
話音剛落,易壘的臉像一隻風幹的紙面具那樣,迅速衰敗至慘白,他既不解釋,也不掩飾,就那樣愣愣地望着柯躍塵,像是默認了。
“别以為不說話我就拿你沒辦法。”柯躍塵不打算放過他,開門見山地問道,“小月是怎麼回事?”
然後不等對方回答,他又眼疾手快地補充了一句:“你不說,我就親自去一趟北京,找博愛兒童福利院的王院長,說到做到。”
柯躍塵心裡的這股無名火并非無中生有。
早上他偷窺大律師的手機,從王院長那裡看到關于小月的消息,可往上翻的時候卻發現,沒有以前的聊天記錄——被人顧意删掉了。
聯想到前幾天,易壘主動把手機送到他面前的舉動,柯躍塵猛然意識到,這是此地無銀的毀屍滅迹——那個人必然有事瞞他。
當機立斷地,他撥打語音電話過去,得知王院長竟是北京某兒童福利院的院長,對方隻告知易律師有苦衷,其他的不願多說。
本來柯躍塵心中糾結着的是心疼和疑惑,可後來經于冬林一攪和,他恍然察覺,易壘還有别的事瞞着他。
在感情中他向來坦蕩,無論是肉/體有過夫妻之實的曾經,還是靈魂逐漸趨于同步的現在,隻因認定了對方是愛人,是知己。
可反觀易壘,如今面對他依然藏頭露尾,鬼鬼祟祟,并妄想蒙混過關,于是那點心疼頃刻間便被怒火取而代之了。
好在大少爺還算識相,沒繼續火上澆油。
“你還記得“牛奶”嗎?”
“牛奶”是當年他倆一起撿的小奶貓,柯躍塵當然記得。
那段時間,他的心思除了用在易壘身上,剩下的幾乎都給了“牛奶”,以至于後來将“心頭肉”送養的時候,心中是萬般的不情願。
“‘牛奶’怎麼了?”柯躍塵問。
“小月就是我的‘牛奶’。”易壘說。
柯躍塵的大腦以雷光閃電之速接收了這句話,随之而來的卻是山呼海嘯般的震驚。
當年他把“橙汁”撿回家的時候,村裡就有人在背後嚼舌根,說他家連人都自身難保了,竟然還要再養一隻畜生。
那時候柯躍塵的想法是,就算畜生也不能眼睜睜看着它死,況且一隻小狗而已,能有多難養。
包括後來撿“牛奶”,他也是抱着同樣的想法。
隻是沒想到,易少爺會青出于藍而勝于藍。
“你......竟然撿了個大活人?”
“不能見死不救。”易壘朝他笑了一下,“你說的。”
好吧,柯躍塵承認,他确實說過這樣的話。
按理說,前幾天張軍告訴他易壘在北京居無定所的時候,他就該想到這個女兒存在的真實性,可當時竟然沒有反應過來,真是太蠢了。
聽王院長的意思,小月雖是撿來的,可易壘對她卻像親生女兒一樣上心,柯躍塵覺得大少爺有收養小月的打算。
“那手續你要怎麼辦?”
易律師不會不知道,法律明文規定,無配偶的男性收養女性,需要與被收養人相差四十周歲以上。
那人不答,起身将一隻靠枕墊在他背後:“你怎麼不關心我有沒有結過婚?”
“啊......你結婚是為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