電話才響了兩聲就被接起來了,斯特凡諾的聲音輕飄飄地從聽筒裡傳出來:“晚上好。”
“你怎麼沒來?”男人一手支在欄杆上,換了個更舒服的姿勢說電話,“他們說你答應了。”
“——我什麼都沒答應。”電話那頭的聲音很雜,聽上去是在一個聚集了很多人的空曠房間裡,“而且、亞瑟,我現在在華盛頓。事情沒辦完我走不開。”
“在建設你的事業?”
“算是。”大概是因為在公共場合,斯特凡諾沒有細講。
當你意識到這也是個韋恩、這人和蝙蝠其實是同一個家門走出來的;
——很多事頓時就顯得合理了起來。
前幾年那個雞飛狗跳的晚上,奧姆突然到慈恩港來敲門說自己在水裡撈了個人起來現在怎麼辦。
聽聽這是什麼莫名其妙的事情。
亞瑟本人可以以人格擔保弟弟從沒幹過什麼主動救了一個陸地人的事(當然奧姆也沒說這人是在和蝙蝠俠糾纏的時候掉進海裡的),這隻是第一件離譜事,他前腳把人送進醫院、後腳就應召去哥譚港找人了;
現在倒回去想也覺得好笑,誰能想到橫跨五個州直線距離都有700多公裡的兩個地方,說的居然是同一個人?
第二件,這個不明身份的年輕人身上的襯衫一件就要上千塊,結果進了醫院之後是個黑戶、還付不起醫藥費。
送來的時候身上沒有任何能證明身份的東西,醒了以後也聯系不上任何親屬。他最開始的那段時間隻能躺在醫院裡,除了偶爾亞瑟自己過來以外幾乎不和人說話,每天都安靜得像個鬼魂。
第三,等到能離開醫院了,有天斯特凡諾來海邊找他,希望能向他借五百塊錢。
然後他拿着錢去和人賭牌了——這當然是後話,這個鎮子不大,常年泡在酒館裡的那群牌佬沒一個玩得過他。這個外鄉人把手上的本金翻了幾番、在這些本地人真的察覺不對之前見好就收,玩了三五天就不見人影了(酒館的牌桌上現在偶爾還能聽到他的傳說);總之大概是還不到半個月,某天晚上斯特凡諾來敲門,拿了個手提包給他,裡面裝了十萬塊錢。
自那之後,雖然斯特凡諾再也沒有提起過這件事,但是一個相當可觀的數字、每年底準時準點打進他銀行卡裡——“這小子真他媽上道”,他這麼想過,甚至偶爾感覺這實在是自己一筆相當有眼光的投資。
“好可惜。”男人咂嘴,“有人今天還特意來找你——”
“找我?”韋恩先生在電話裡稍有遲疑,下一秒電話那邊說話的就換了個人:“——你怎麼沒來?”
這就對了。同樣是于自己有恩的另一當事人,打錢這一行為對奧姆來說就顯得不大合适。
救人一命。
這是一個很微妙的感覺,就像是你第一次親手為病樹修枝、又看着它在來年春天再煥新芽,你每次路過都會忍不住為它駐足、多看兩眼;
馬裡烏斯閣下的情況和這有些相似。他對這個自己第一次伸手救下來的人保有關注、但他們兩個能聊得來更多的是其他原因。畢竟……雖然奧姆偶爾會用“小鳥”這樣的奇怪稱呼來叫他,但斯特凡諾也不真是什麼意外墜海落難的鳥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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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在水裡撈到你的時候,你抓着我手都不肯松一下,現在擺出這一副等死的樣子給誰看?”他說話一針見血、毫不留情,“什麼意外落水沒有聯系人,也就騙騙外面那些小護士、我都懶得說你。——你最好讓我看看你有什麼本事,我把你撈起來不是為了做慈善的。”
深夜、這間病房裡空蕩蕩的,此刻就隻有他們兩個人。
躺在病床上的傷患還不能亂動,這時隻是轉動眼球,默不作聲地盯着他看;“……不然呢?”年輕人冷不丁開口了,“你準備怎麼辦?把我重新扔回海裡去?——你哥同意嗎?”
長久的沉默之後,亞特蘭蒂斯人突然笑了下。“這不就對了。”他說,“起來,讓我好好認識你。别在這裡浪費時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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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晚上十點之前要回哥譚。如果你不介意可以遲點到哥譚來找我。”斯特凡諾那邊似乎換了個旁邊沒人的地方,“我發個位置給你,到了給我打電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