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人成虎,書面記載,出自《戰國策·魏策》,一個人騙你說集市裡有老虎,你不信,兩個人騙你說集市裡有老虎,你半信半疑,三個人騙你說集市裡有老虎,你信了,撒丫子逃了。
比喻謠言傳播的人多了,就成了真相,近義詞,衆口铄金。
穿越到幾千年前,和老祖宗混在一起實地生活,發現這玩意兒可能還有另一個出處。來源于古代民間打獵,三個獵人拿着長矛,通常是一個經驗豐富的老獵人帶着兩個壯年獵人,這種組合,能從山這頭殺到山那頭,把林子裡的野獸猛禽追着攆。
包括野驢、野牛、野豬、野馬、狼群、獵豹、大猩猩,甚至于……熊、虎。
這非常違反人的常識。
狼不同于狗,狗最多長到六七十斤,成年野狼的體格可達百斤以上,半人高,助跑躍起,可輕松飛過兩米高的院牆,闖進去吃|人。
野牛、野驢、野豬、野馬……之類,兩三百斤起步,先不論兇猛的獠牙,緻命的尖角,單是沖撞到人身上,就等同于車禍現場,把人頂飛大老遠,摔斷全身骨頭。
而熊、虎,五百斤起步,咆哮起來地動山搖,一爪子下去,人頭骨輕輕松松拍得稀爛。
大型掠食性猛獸,照常理,怎麼都不該懼怕區區仨獵人。
三個獵人,穿着簡陋的竹編護甲,帶着土盾牌、弓箭、水葫蘆、鹽巴塊,用塗過糞便的長矛追着野獸殺。
殺死就用小車拖回來,剝獸皮、剃獸骨、剖内髒、割紅肉,吃一小部分,擺到集市上賣大部分,換取銀錢養家,供媳婦孩子。
獵人負傷是常有的事,但出事死掉很少,如果某個經驗豐富的獵人被幹掉了,那麼同宗族的壯年男子就會立刻補進來,并且在族老的集合下,大家一起出發去找那頭吃|人的野獸,弄死拖回來。
人是萬物之靈、天地至尊,人可以吃動物,但動物不可以吃人。古時代的共識,嘗過人|肉滋味的動物絕不允許留活口。
組織起來,給死去的獵人報仇,如果報仇失敗了,又折損犧牲了新的獵人,那麼這時候事态就擴大化了,民間會來敲冤鼓,找我們官府。
由官府統籌調度各個地區的獵戶,組織起一整個加強連的獵人,朝廷武力與民間武力互相配合,發放官兵部隊的精良甲胄、制式盾牌、弩箭、長|槍……等等武器,舉着火把,聯合搜山。
野獸它但凡行動,就必然留下痕迹,無論尿液、糞便,還是爪印。根據老獵人追蹤圈定的範圍,挖設大量的陷阱,陷阱底下插滿尖刀。
不擇一切手段,不惜一切代價,使用各種工具,必須弄死。
人類聚居區方圓十裡内允許有森林,森林内允許有野獸,但不允許有敢反抗人的野獸。
等級森嚴、組織缜密、令行禁止、武裝充分,以及極端記仇,殺一個招徕一群,殺三個招徕一整個加強連,報複源源不斷、無窮無盡、不弄死不罷休。
積年累月,有反骨的都被滅了,久而久之,活下來的野獸猛禽都是本能恐懼,骨子裡會躲“仨獵人”這種基礎組合的了。
有些精妙地巧合,我們辦刑案通常也是一個經驗豐富的老捕快帶教着兩個年輕捕快,仨壯丁組合。
京衙的官兵部隊中,也是每三人為一個戰鬥小組,作為最基本的戰鬥單位,互相掩護。
大家到處都在如此做,弄不太明白其中的原理,但是久經實踐地行之有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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