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等一切都收拾好了,我們就走。”來人是陳譽,陳荃和于夏對視一眼,陳荃沒什麼情緒,于夏倒是很高興。終于可以回自己的房内睡上軟軟的床了,還有那些狐朋狗友,可以跟他們吹噓戰場上的事。
陳荃收回劍,問道:“大概幾日。”
“至多三日。”這個時間很趕。士兵們不止要将裝備糧草整理到辎重車上,還要把現在駐紮的營地拆了。
因為駐守清齊的營地本應該在清齊鎮更北邊,由于之前不敵北吳,在援軍來之前營地朝南後退了。現在戰事結束,自然是要回到原本的地方。
陳譽走後,于夏心裡的激動壓制不住,他扔下樹枝,興沖沖地對陳荃說:“我現在渾身燥熱,已無心練習,陪我去一趟後面的河吧。”說完,似是為了證明他現在真的很熱,幾滴汗自額頭落下,滑落至下巴,很有說服力。
本來七月就炎熱無比,即使在陰涼處練習,全身跑來跳去這麼久,于夏本就出了一身大汗。現在知道好消息。這叫熱上加熱。
陳荃感受到于夏身上那股熱騰騰的水汽,夾雜着十八歲少年旺盛的活力。她問于夏:“河就在後頭不遠處,你又不是沒單獨去過,現在還是大白天,為何還要我陪着你去?”她其實也很熱,從小練就一聲武藝的身體,比一般人更能抗凍,也更有火氣。
陳荃不動聲色抹去頭上的汗,此時有些羨慕男子。羨慕他們可以赤裸上身,羨慕他們可以赤條條在河裡洗澡不怕被發現。
“我受傷這麼久,什麼時候去過啊。難道我自己的事都能忘?”于夏皺眉,他對陳荃的話沒有十分信也有八分信,此時懷疑自己真忘了。突然他想到某個晚上,自己真的單獨來到河邊。
“但是,”于夏疑惑道,“你是怎麼知道的呢?我記得那個時候我們剛到清齊不久,你也是第一次上戰場。但我出來之時是夜半十分,我記得很清楚,去的時候河邊路上一個人都沒有。”
陳荃看着他腰側挂的玉佩,即使是上戰場,全身被甲胄包裹着,他也沒有摘下。她伸手捧起這枚玉佩,仔細觀察道:“因為我不便與其他人一同去河邊沐浴,隻好挑一個夜半十分的時辰,獨自一人過去。你沒有看到我,當然是因為我先發現有其他人,藏了起來。”
于夏将頭靠過來,跟着陳荃一起端詳自己的玉佩:“後來呢?你要是喜歡這玉佩,我現在就摘下送你。咳咳,反正也是那時大将軍送給我的。”本來就是你家的東西。
“我藏匿身形,一般人都不會發現我,更何況是在黑夜裡,那人自然沒發現。我本來以為隻是一個普通士兵,不過——”陳荃晃晃玉佩,“我看到了這枚玉佩,立馬就确認了那人的身份,就是你。”
“你、你是靠着玉佩才把我認出來的?”
陳荃點頭,放下玉佩。于夏晴天霹靂,原來分别之後,陳荃看到自己的第一眼,也沒有認出來!他嘴角抽搐,成親的時候,自己也沒有塗脂抹粉,就是衣着稍微華麗鮮豔了些,差距比陳荃要小得多,她竟然沒有認出來!
“你在京城的時候,那一面,有沒有記得我的臉?”熱汗沒了,變成冷汗,于夏不甘心問道。
“嗯,記住了。”陳荃還有夜視能力,在将軍府那次于夏看不清,陳荃可是看清了于夏的臉。成親的時候,房内燈火通明,睫毛清晰可見,這兩次見面足夠陳荃将于夏記住了。
“不是,那為什麼你還要靠玉佩認人?這些身外之物,随時可以送人,靠它們認人,萬一、萬一認錯了怎麼辦?”于夏深覺不安,“以前我在書院上學的時候,就聽那些愛看話本的女同窗說過,有些人拿走别人的信物,頂替原來的人。後來一切都換過來,原來的人什麼也沒得到。你這個習慣可不好。”
陳荃沒看過話本,沒聽過狗血愛情故事,最重要的是她對自己的眼睛與記憶有信心:“當時靠着玉佩認出你,是因為……”
她看着于夏的臉,受傷之後待在營帳裡長了些肉,但離在京城時候那張兩頰鼓鼓帶着嬰兒肥的面龐還是差得老遠。于夏緊張摸着自己的臉,還挺滑嫩的,沒摸出髒東西,鼻毛也好好待在裡面,為什麼要這麼看着自己?
不說俊朗世無雙,自己長得應該也算一表人才。
“因為你變黑變瘦了好多。我不算對人過目不忘,尤其你變化這麼大,我沒認出來情有可原。你不也是因為同個原因一直沒認出我嗎?”
“怎麼就是同一個原因了?誰也想不到你原來是這樣膽大妄為的人,敢偷偷混進來!”于夏不服氣,就算“全晨”和之前的陳荃長得一模一樣,他也不會覺得那個人就是陳荃,隻會感歎這兩人長得好像。
但于夏又偷偷高興,嬰兒肥一直是他最痛恨的特征,這下瘦下來總算不會被當成小孩子。黑一些更有男子氣概,搭配棱角分明的臉,是不錯的類型。
最後他倆沒去成河邊,因為又要集合了。
這一次集合時間很短,大緻内容是告知所有人戰事結束,回京的駐紮清齊的,都要趕快收拾東西。
收東西按每個人所在的位置安排,例如睡着五十個人的營帳,大通鋪和帳篷是睡在裡面的士兵收拾。
于夏的營帳就睡着陳荃和他,雖然身份上一個是将軍一個是勝遠大将軍女兒的普通步兵,但他們也要親自動手,拆卸帳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