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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33章 椒鹽小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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隻需等炒好的醬汁晾涼,就可以與黃瓜随拌随走。

去芯的黃瓜更爽脆,料汁是生醋汁子和醬油并白糖兌好的,酸中帶甜,要的就是它的酸勁兒,此乃開胃神器。

福珠為了增加解暑度,待黃瓜條能放到醬汁子裡時,把他們放到井筒裡冰起來了,到飯點再取出來,涼意能沁到心裡。

切成小段的排骨還不能直接用,得先用清亮的高粱酒放鹽和佐料腌制。

屋裡的辣味剛散,又飄出來陣陣酒香,劉玉與田氏打趣道:“福珠在裡面可别被薰醉倒!”

“這酒十有八九還是做菜用的,不知這是做的什麼菜?”這麼多年,作為母親還是非常了解自己孩子的。

“這麼一通折騰,肯定簡單不了,今日咱們又有口福了。”吳氏道。

宋老太幫吳氏擀面,聞言道:“咱們哪是今日有口福,分明是天天都有口福。自從跟了福丫頭,我這褲腰漸緊,再這樣下去,我得重新裁兩身夏裝去了。”

“這話說的一點不差,我說呢,去年拿出來的夏裝,怎麼肩膀處感覺緊崩了不少,聽了宋阿婆的話,原來如此。”吳氏說着又動了動肩膀處,是真的不舒服,看來真該裁兩件衣服去了。

陸離切好排骨,别的他也不會,就别幫倒忙了,被福珠變相地請出來了,劉玉見他倆這相處的架勢,仿佛看見了三年前與洪金相處的模樣,覺得有點意思,最起碼,這公子肯定惦記上福珠了,有機會要點點這傻丫頭。

高粱酒和五香粉調成的褐色料汁,散倒在排骨上,福珠洗淨手後,挽起袖子将排骨抓勻。切記手上是不能有傷口的,否則會被這高粱酒“折磨”的刺疼無比。因着阿餘前兩日切菜時,手指劃了個口子,所以福珠便沒讓她上手。

因着排骨足足有一大盆,所以福珠揚開膀子大力翻攪,折騰的滿頭大汗。

活勻的排骨還要靜置,以便入味。福珠在此間隙,将手上殘留的酒洗淨,時間長了,手背一樣的刺痛。

再回來時,肩膀上搭了塊棉帕子,方便擦汗用,若是額頭上的汗珠子滴到鍋裡就不成了,她自己都覺得惡心。

鮮雞蛋在碗沿磕口,用筷子快速打散,橘紅的蛋黃與蛋清被打出白沫子,卻半點不減顔色,沒有用過飼料催生的雞蛋,就是不同。

打散的雞蛋液中混上面粉和炒熟的豬油,用竹筷攪勻,碗裡就變成嫩黃的蛋面糊了,攪到碗裡沒有面疙瘩,挑起來隻剩細膩絲滑的蛋糊才能放排骨進行挂糊。否則這塊有個面團子,那裡的糊薄,這裡還沒熟,薄的地方就炸的焦糊了。

福珠讓阿餘将火燒旺,倒入熟豬油,與素油的透亮不同,豬油是亮中帶黃的,這樣炸出來的豬排更加酥香松軟,若是用素油,肉質炸不起來,嚼起來多少帶點硬厥。

福珠用大臂長的竹筷夾着挂勻面糊的排骨下鍋,夏季了,油溫過高,離得太近,長時間下去,胳膊被烤的一片紅,所以她特意定制了加長的大竹筷。

八成熱的豬油,下鍋炸三彈指撈出,再放到冷豬油中浸潤,這樣排骨的外皮更加酥香可口。剛撈出的豬排,表面被炸的一個個小泡泡,滋滋冒着熱油,與涼油一碰撞,沒有任何聲響,不像油與水沾到就“刺啦”作響,但泡泡中的熱油釋放到涼油中,裡邊攜帶的空氣也随着釋放出來,在涼豬油中又流出一串串針尖大的小泡泡,不細看是看不出來的。

浸好的排骨撈出,時間不可太長,不然就該油嘴了。放到竹笊籬上瀝油,酥到掉渣的排骨小山似的攢到大瓷盤子裡,晾涼,隻等上桌前淋上芝麻油,散上花椒碎和少許細鹽,就可以下筷子了。

排骨是淺黃的,猶如秋天枯黃的落葉,且放涼也不影響其風味,幹松酥香,佐酒最佳,因而福珠特意給安禦醫和沈夫子送去一份。

這道菜與其說是菜,也可以稱作小食,餓了當作零食嘗上幾塊也就飽了,嚴格地說,他不用什麼特定的主食相伴,他本身也可以當作一份主食。

所以,不用分什麼正午不正午,做出來福珠就端到外間讓衆人嘗嘗。

雖是炸貨,劉玉這個孕婦聞起來卻不見半點油膩和厭惡,她率先加起來嘗了一口:“酥嫩細膩,醇香無比。”

“洪金你也嘗嘗,這與閩南那邊的椒鹽小排是不是一樣的味道,食起來比一般的還要正宗不少?”

洪金一聽,見這炸排骨與他家鄉的菜式一模一樣,他也夾了一塊:“果真是,跟老城裡最正宗的那家是一樣的味道,從小到大,記憶裡椒鹽小排的味道隻在這兩個地方嘗到過!”

福珠聽聞,心裡一笑:“實不相瞞,我做的就是閩南的椒鹽小排,特意讓洪大哥與劉姐姐幫我嘗嘗味道是否正宗,聽你們的話,好像我的手藝還能交差。”

她話音剛落,面前的碟子裡就被夾了筷子椒鹽小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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