又接受不了家人的狂轟濫炸,所以休息日出門的時候,隻能跟他們說,跟同事去逛街。
這才消停。
耳根終于清淨。
隻要可以一個人待着,隻要清靜,待在哪裡都無所謂。大街上人來人往的,誰會去注意你?就這樣,在人群中隐身。
這天又在外面瞎逛。忽然看到一個熟人。這是個嘴碎的熟人,跟家裡人關系又好。要是被她看到我是一個人,一定會跟家裡人“告狀”。
屆時,家裡人将會永遠不相信我在外面是有同伴的,而是一直一個人。到那時,我就永遠别想清靜了。
沒地方躲。怎麼辦?
她正朝我這個方向走來。
看樣子她還沒看到我。
情急之下,我攔住兩個結伴的女行人,請求她們冒充我的朋友,并答應請她們吃fast food。
她們猶豫。
呵,跟我一樣,提防心不小。沒辦法,越晚,那個熟人離得越近。于是,又掏出兩張一百元,一人給一張。
果然,有錢能使鬼推磨。老祖宗留下來的話,不會錯。
她們答應了。我挽上她們的手。
就像挽上了兩尊雕像。冰冷,沒有任何感情。也來不及去心痛那兩百塊錢和那頓fast food了。
我悄悄對她們說,我們假裝有說有笑。
她們很配合。錢果然是好東西。
“芳娜,跟同事逛街啊?”還離得老遠的熟人大喊。
我點頭。
那熟人的話真多,我不得不停留一小會兒。身邊的兩個女同伴也挺給力,扮演我的同事扮演得惟妙惟肖。
看樣子,那個熟人是相信兩個“同伴”真的是我同事了。
不願說太多廢話。草草打過招呼說還要逛街,就走了。熟人還叮囑注意安全,還送上玩得開心的祝福。
呵呵。内心翻了個白眼。
我答應過要請她們吃fast food。推開門,走進一家肯德基。
“要吃什麼随便點嗎?”一個“女同伴”問。
我點頭。因為出于她們配合我演戲。
“可以打包嗎?”
吃不完當然可以打包。我又點頭。
然後她們大點特點,跟不要錢一樣。我暗戳戳心疼得抽抽。
瞬間明白了,問的可不可以打包,意思是能不能買多些回去下一餐吃,或者幫其他人買幾份。别看現在就兩個人,實際上,我“請”的是無數若幹人。
自己點的頭,跪着也要付完錢。
就在今天,我好多天的工資沒了。
看見她們恨不得打包兩麻袋的樣子,如同看見自己的錢被燒毀的場景。心疼不已。
而且因為不要錢,免費,她們吃東西極其浪費,這個雞腿啃完外面的酥皮就扔了,那個炸翅隻吃一口就不要了。不知道的,以為她們家裡有礦。其實她們身上穿的,是地攤貨。綁頭發的皮筋兒,斷了也舍不得買新的,打個結連在一起繼續用。
不是很有錢也沒有節約意識,隻因為不花自己的錢。
我暗自感慨,人,果然好難相處。而且相處一次還要花那麼多錢,割肉一般。
看來不在不值得的人身上浪費時間是對的。
看着她們吃得開心的樣子,我悄悄走了。
明明内心不喜歡,為什麼非要跟人綁在一起呢?太在意世俗的眼光,隻會讓自己過得更累。
可怕的是,我自己也為此付出了時間金錢。
到底什麼是對,什麼是錯?不按那所謂“大多數人”的想法來,他們會群起而攻之,隻為了給你壓力,逼你屈服,要你必須跟他們一樣,要你融入他們的圈子。
若你想要清靜地特立獨行,違背他們的意願,他們會用孤立與排斥“告訴”你,不加如我們,你的日子會很難過。
那“大多數”人的想法與做法,難道就是對的嗎?喜歡清靜,難道就是錯的嗎?
他們真的是為了你好嗎?
也許,是靠此行為來掩飾自己虛弱的内心的成分居多。隻有在團體中,他們才會有安全感。
不過别人怎麼想,怎麼做,都與我無關。隻有在乎,才會痛苦。
事無大小,關鍵是内心的感受。
我是一個得過且過毫無上進心的人。從來不會去想明天。有什麼用?說不定,下一秒就死了呢?眼裡隻有當下,每天如此消磨。
隻是,那三個就算落魄也會養我一輩子的真正的朋友,你們,什麼時候回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