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還真是你。”
旗手李亦清卸下滿身榮光,成了個布衣荊钗的市井小民。
常安驚喜地走近,李亦清沒想到她會突然出現,鹿一般的眼睛裡滿是驚訝,她不自覺拿手指絞着衣擺,放下抹布,在身後甩了甩手上的水。
走近一看,那哪是什麼“抹布”,分明就是剛退役的迷彩服,李亦清下午還在穿,傍晚就拿它當抹布擦車。
“你怎麼會在這裡?”李亦清站起身,卷到小腿腹的褲腳重新垂下來,耷拉在她腳背上,堆成一疊。
“我以前住這裡,”常安一指不遠處的一棟樓,“就那,二号樓。這車子看起來好酷啊,和你很配。”
“我家裡人選的。”
趙聆沒有選常規的自行車,十二中太遠,她覺得普通自行車又累又慢。
在門店銷售的介紹下,她們選了一款山地車,可變速的那種,整體結構略細一點。李亦清在店裡試着騎了一圈,自己沒太大感覺,趙聆卻看得心花怒放,連連說好。旁邊的銷售見勢插嘴,自豪地介紹說,整條産品線都是專門給女大學生設計的,肯定省力又耐用,女高中生用也沒問題,最适合李亦清這樣個高腿長的。
當天,趙聆就全款選了一款青白相間的。
“太有眼光了,”常安繞着車子,三百六十度圍觀一圈,心花怒放的程度不亞于當時的趙聆,“簡直是給你量身定做的李氏座駕。”
“你看起來很喜歡的樣子。”李亦清席地坐在台階上,懶洋洋地把抹布搭在水盆邊沿,大方地說:“等我擦完車,給你騎一圈。”
“我?”常安連連搖頭,在橫梁和自己身上比劃了一下,“我上去都難,還是幫你擦車吧。”
說罷,張開雙臂,展示自己的“戰損版”迷彩服,意有所指地調笑:“本人目前是一塊行走的抹布,歡迎來抹布我。”
“什麼虎狼之詞。”李亦清樂不可支,笑低了頭,又去撿水盆裡的迷彩服:“我可要當真了?”
常安挨着她坐下,幫她換水、擰幹,泥水稀稀拉拉滴落在身上,常安視若無睹,眼睛黏在李亦清身上:“你居然能聽出這是虎狼之詞,下午那會兒我還覺得你是三軍儀仗隊的高嶺之花,現在看來也沒少網上沖浪啊?”
“我哪裡是高嶺之花,穿抹布的高嶺之花嗎?”
前幾天下雨,李亦清的座駕好看歸好看,不耐髒,沾了不少泥。濕抹布擦過車身,泥水混在一起往下滴,兩人都不刻意回避,李亦清由着灰衣服濺上泥點。車子幹淨了就行,至于舊衣服,本來就不打算再穿,管它呢。
常安說:“我家也沒特意備過抹布,退下來的衣服都是抹布預備役,全拿去擦地、擦車了。”
“我……搬過來時帶的衣服都小了,不然現在也不用穿家裡人的。”
“NONONO不一樣的。”常安豎起一指,立在眼前,“你就算真的穿抹布,那也是時尚,當代藝術的精髓在于解釋,随便編個理念,引領時尚潮流。”
“唉呀——”
有常安幫忙,兩人清水出泥猴,很快擦完了車,李亦清把迷彩服團起來往水裡一丢,撐着膝蓋站起身,把車子推進車棚,邊走邊說:“時尚雜志我在手機上看過,看不懂。”
“感覺你看過不少東西。”
鎖好車,李亦清疑惑地問:“為什麼這麼說?”
“直覺。”常安攤手,她動作維持了不到半秒,沒好氣地去驅趕蚊子,“就是那種,看過很多東西,知道自己喜歡什麼,不喜歡什麼,喜歡的東西,會一遍又一遍去看。”
若非如此,怎麼會一字不差地背出戲文,怎麼會動作熟練地畫出一副自畫像,怎麼會和音樂生于筝相談甚歡?
“主要是……”憂愁爬上了李亦清的眼角,“你不覺得去一次劇院、畫廊,很貴嗎?手機上就可以看到很多東西呀?”
“啊?”
常安一愣,沒想到李亦清的腦回路這麼樸素、煩惱這麼接地氣。
她把李亦清當不食人間煙火的仙女,李亦清把自己當管家婆。初遇時的文藝濾鏡,在蚊蠅聲轟鳴的自行車棚裡碎得渣都不剩。
常安沒心沒肺地哈哈大笑起來,李亦清不知道她在笑什麼,摸不着頭腦,被常安的笑聲感染,也不自覺牽起嘴角。
不遠處,樹下有老大爺支起棋盤下象棋,身後圍了一群大爺踮腳探脖子觀棋,執棋的大爺響亮落子,得意地“将!”一聲。勝負已定,圍觀的人群腳後跟落地,稍微散開,紛紛或慨或笑,和常安的笑聲熱鬧地奏成一曲。
大爺赢了棋,心情好得很,看見兩個小孩更是高興,棋盤上得了江山,打算與民同樂,朝她們招招手,吆喝道:“小常小趙!來,請你們吃冰棍兒!”
“壞了,我剛剛買了罐可樂,不知道放哪去了。”說起冰棍兒,常安想起遺忘多時的冰可樂,扯着嗓子喊:“爺爺,小常留着下次吃!這是小李!我們下次一起來吃!”
大爺老得頭發都掉光了,自知記性不好,聞言,摸了摸自己的光頭,隻是笑。
常榮凱開着車在小區附近繞一大圈才找到車位,又跋山涉水地步行回來,大老遠就聽到常安在秀女高音,不知道女兒又在玩什麼,循着聲音追過去。
很多人青少年時期都有一種特異功能:聽得出父母的腳步聲。
常榮凱靠近,常安的“家長雷達”嘀嘀作響,貓頭鷹似的環望一圈,果不其然,常榮凱來抓她了。
常安像個不舍得被家長領回家的小學生似的,依依不舍和李亦清道别:“我得先走了,明天再玩吧。”
這做派,也難怪被形容為“小小孩兒”。
常榮凱一見常安,氣不打一處來,他就去停個車,常安把自己身上玩得全是泥水:“你就穿這身去爺爺家吃飯?”
反正小時候父母工作忙,常安跟着爺爺奶奶生活,泥裡打滾的事情也不是沒幹過,沾點泥水算什麼?常老頭什麼大風大浪沒見過?
都說女孩兒得富養,常榮凱深以為然。
常安大了以後,常榮凱每到換季都給她留一筆錢買衣服,盼着常安長成個亭亭玉立的大家閨秀。誰知道常安長成了朵奇葩,臭美資金沒怎麼動過,小錢滾雪球似的越存越多,已經成了常安的私人小金庫。
老父親虛幻的想象,在現實面前一敗塗地。
“快把你這破衣服扔了。”
常安握緊自己的衣領:“扔了就沒了,我隻穿了背心。”
“你的短袖呢?”
“沒穿。”兩人大眼瞪小眼,可樂不合時宜炸出個氣泡,常安又補一句:“太熱了。”
常榮凱無語,常安理直氣也壯,他想教訓孩子都沒處下嘴,暗地裡準備向王美玲告狀:“爺爺家肯定有你的衣服,去了趕緊換上。”
“爸,”這回輪到常安無語,“我上次在爺爺家過暑假的時候才一米四,早就小得不能穿了。”
看着一天比一天高的女兒,常榮凱第一次為此感到悲哀。
“要不我去找同學借一件吧,她個子高。”喝完最後一口可樂,常安不顧形象打了個氣嗝,“她不穿的衣服,我應該能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