就是女君都隻能委身于胡人,曼珠自然成為了胡王的女人,不過胡王在漢女中,最喜歡女君,都是來和她睡覺,女君懷孕以後,才找别的女人,他還有很多胡姬,和曼珠,也就睡了那麼幾次而已,對她興緻缺缺,那最好了。
胡王無不可。
曼珠有了一隻小兔子,她也算胡王的女人,因此有單獨的一個人房間,她把小兔子養在房間裡,喂它吃馬草料,用水碗喝水,它是極聰明的,曼珠把它放出籠子的第一天,它就到處找啊找,撲到一個燃盡了隻有香灰的香爐裡上了廁所,跳出來,又把自己雪白的毛發撣得幹幹淨淨,曼珠看明白了,找到一個上大下小的香爐,用小木棍做了網格。
從此,它就可以在房間裡自由活動,它也很懂事,好像明白曼珠,權勢的範圍隻有這一個房間,所以從來不會出去,有外人進來,還會躲起來,很會自保。
它還很乖巧,兔子啊,是晝伏夜出的動物,晚上,淩晨,清晨,是它精神的時候,但是曼珠睡去了,它便不再攪擾,陪着睡一睡,然後或趴在被褥上,或站在枕頭上,就那麼一直看着曼珠,看上一兩個時辰,等曼珠醒來,才可可陶陶,一起玩耍。它來自雪域,一身毛發絨長雪白,最怕熱的,下雪時節,還要翻開肚皮,在地上四仰八叉的躺着,但是要陪伴曼珠,它要在她的懷抱裡,或者躺在被褥上。
嗨,誰讓它又矮又小呢,它心裡有憂愁,不知道怎麼樣可以長到,人那麼大隻。
而曼珠養了它,在亂世中,有了寄托和牽挂,她在外面得到了水果和糕點,會愈加高興,想着,可以帶回家給小兔子嘗一點,是的,養了小兔子以後,曼珠感覺,有家了一樣。她本來已經有了厭世的情緒,養着它才時時想,她要活得久一些,不過,她始終沒有給小兔子取一個名字,隻是小兔兔,小兔子,兔兔,小可愛,死孩子,小東西,小笨蛋甚至是死鬼這麼一大通兒亂叫而已,反正她發出了聲音,随便一叫,小兔子就黏膩過來了。她抱着它,時常想,亂世之中,她也不知道能堅持着活多久,她的餘生,能養着它把它養到老死就很不錯了,她問了皮毛商人,兔子可以活多少年,皮毛商人說,十年。曼珠想,亂世中,稱帝的人,都走馬燈似的,隻能做幾年皇帝就死了,每一次爬上去跌下來,累累白骨鋪階,她這一生,還有能十年,養死一隻兔子,已經活得很堅強順遂了。
曼珠想啊,她這一生,隻夠養一隻兔子的,此生不會再有其他,就基本小兔子的叫着小兔子,沒有起一個正式的名字。
沒想啊,再過十年的一生,也沒有了。
在曼珠二十四歲的時候,胡王外出征戰,他那個人啊,打仗必喝大酒,又自負武功,都是沖鋒陷陣,有一回,傳來了大敗。那時候,他已經有實力奪下胡帝位置了,還坐在胡帝位置上,或者觊觎這個位置的人,還有前方勝了的勢力,還不是乘你病要你命啊,總之,經營了數年的老巢都要被攻破了。
女君這時候又有身孕了,被護衛着逃走。
曼珠假扮着女君的樣子,留在城中穩住局面。
女君史載容貌豔麗,聰穎有才,端莊大方,曼珠假扮她,年紀是小了好幾歲,妝粉塗抹得厚實些,容貌也是美麗的,身形相似,聲音可以僞裝一下,也還能拖延幾日。
做出這種選擇,曼珠是自願的,她兩輩子都沒有得到過什麼人的照拂,在人人身如飄萍的亂世,女君有展開羽翼,護過的,今日死在兵亂之中,也算報了女君眷顧之恩,隻是被當做女君,脖子套着白绫被絞殺,她死以後被她關在籠子裡的小兔子怎麼辦?它會餓死在籠子裡,還是會被做成一頓肉吃掉呢?
譚慕妍醒過來了,大汗淋漓,她捂在被子裡哭,她好想它啊,五年多的陪伴,她新的一生,追憶那一世,也隻有它值得懷念而已。
鄭焞蓦得開眼,是他,也不是他,鄭焞陷入深度昏迷以後,小兔子的靈魂,現在占據他了整個身體,鄭焞的長相,還有少年的稚氣,現在他這個臉,好像小了幾歲,都沒有十五,可以用非常可愛來形容了,鄭焞本來是全無血色的臉,幹涸蒼白的唇,逐漸恢複起來,臉色白裡透紅,唇色粉嫩水潤,還有他胸口的傷,裂了又裂,裡面的髒東西根本沒有掏幹淨,傷口化膿潰爛,沈菁操刀,重新翻開了傷口割下了大片的血肉,正常人必然要留下難看的疤癞,不過有它在,鄭焞的身體,不會留疤。
如願長成人那麼大隻,雖然長得非常可愛,但是這個眼神,又色氣滿滿,好似邪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