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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章 鬼壓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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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睜眼!快醒醒!”在夢中我拼命的對自己喊話。

是的,就像你曾經有過的那種體驗一樣:我知道我在做夢,我也知道我應該盡快醒過來,可是無論如何我就是叫不醒夢中的自己,甚至連想要翻個身或者坐起來都做不到,更别提叫出聲音來。這種感覺很不好受,像是一切都徹底失控了。

我想,我是被鬼壓床了。

但是,我估計壓你們床的鬼都是些安安靜靜的鬼,它隻是讓你不能動也不能出聲而已,反正以前壓我床的鬼都是這樣的。但是這次卻不一樣,這次的鬼很呱噪,它一直“呼呼呼、哈哈哈”的在我耳邊喘着粗氣,而它那死沉死沉的重量更是壓得我渾身上下都像是快要碎掉了一樣的疼。

是不是有個成語叫“粉身碎骨”?我覺得這個詞就是在形容我現在的感受。

而這種感受持續了得有一個世紀那麼長:四周漆黑一片且密不透風,而我則動彈不得,耳邊就隻剩下那隻鬼喘着粗氣的聲音了。

“呼呼,哈哈,呼呼,哈哈……”

在這可怕而又吵人的黑夢中,我開始思考人生的終極問題:我是誰?我從哪裡來?我要到哪裡去?——然而,沒有答案,随之而來的是隻有不可抑止的疼痛,那疼痛讓我覺得生不如死,可是……我死不了,别說死了,我連動都動不了一點兒。

時間就這麼一分一秒的過去了,我漸漸的感覺到自己其實也有不那麼疼的時候,隻是疼與不疼,會周而複始的循環往複,就像潮汐的起落一樣。這讓我不由得想起了小學暑假我爸媽帶我去北戴河那次經曆。

我爸媽都是普通工人,家裡并不富裕,所以暑假他們倆能帶我去北戴河旅遊一趟可是千載難逢的大事,因為這樣的經曆足夠我開學以後和同學們顯擺好久的了。但是我小時候真的很慫,雖然出發前催着我媽幫我買好了救生圈和泳褲,以為自己一見到大海就能學會遊泳,但是真到了海邊我就害怕了,說什麼也不敢下水,更别提學遊泳了。結果就這樣,我在大太陽底下被我爸又罵又推搡,哭哭啼啼了一下午。後來到了傍晚,可我還是一次水都沒敢下,我那個脾氣火爆的爸爸罵我也罵累了,便扯着我媽回了招待所,而把我一個人扔在了沙灘上。

而這會兒,熱鬧了一整天的沙灘也漸漸變得安靜了下來,遊客們紛紛去吃晚飯了。再後來,整個沙灘上就隻有我一個人了。我安靜的坐在充好氣的塑料救生圈中,并不覺得害怕也不覺得孤獨,而是欣賞起了我從來沒見過的落日及落潮的美景。那“嘩嘩嘩”的海潮退去的聲音讓我感覺靈光乍現,而那不期而至的黑暗更是仿佛藏着整個宇宙的秘密……

我很高興我能一個人坐在沙灘上一邊看退潮,一邊天馬行空的在腦海裡編造着各種各樣離奇的故事,我想象着開學以後如何給同學們講我在北戴河的奇遇、如何講我成為了“浪裡白條”、如何講“海上升明月”的美景、如何講……直到我爸把我提拎回了招待所。

我爸……?老爺子不是已經走了十幾二十年了嗎?我怎麼會突然想起永遠暴跳如雷的他來呢?

不過好消息是,因為想起了我爸,我也終于想起了我人生終極問題:我叫鄭撼,男,今年44歲,單身,是一位暢銷書作家。我從北京出發。我要去冰川。

但其實我并不喜歡被叫作“暢銷書作家”,因為在我看來“暢銷書”等同于“低俗”“沒文化”。而我從小的理想是成為一名真正的作家,寫文學名著的那種作家,而不是成為什麼低俗沒文化的暢銷書作家。

然而,天不遂人願,雖然我還在上大學的時候就發表了我的第一篇作品——以青春疼痛為主題的小說,那時候最流行的文學體裁——并且因此一炮而紅,但是在我25歲的時候我便遇到了我職業生涯的第一個瓶頸期——我不能再青春疼痛了,我青春不起來,光剩疼痛了。爾後,痛定思痛的我便準備完成兒時的理想,寫一部真正的文學作品。結果,憋了5年,一個字都沒别憋出來,更别提什麼作品了。

再後來我三十而立了,我爸媽也相繼離世了,他們除了給我留下一套賣不出什麼錢的兩居室以外沒再給我留下其他的什麼,于是一直寫不出東西也沒有收入的我,甚至想要找份工作好好上班去了。

結果,“幸運”如我,天上落下的餡餅使我落入了“暢銷書”的圈套:走投無路的我寫了一本名為《奴本多情》的小說,并塑造出了一個過于成功的女性角色——喬若蘭。

那年代流行民國風,所以我就模仿鴛鴦蝴蝶派寫了一個以民國為背景、交織軍閥混戰,當然,也加雜了一些愛情戲碼的故事,取名《奴本多情》。至于女主角“喬若蘭”這個很有文藝腔的名字,其實是取自《詩經》中的《小雅·采薇》。《小雅·采薇》其實是一首描寫邊疆士兵的詩歌,女主角的名字之所以取自這裡,是因為我想在這本小說中表達連年内戰之苦。雖然這篇小說的确是模仿鴛鴦蝴蝶派寫的,但我并不想把它寫成一部純粹的愛情小說,畢竟我是個大老爺們兒,雖然我長得有點兒陰柔,性格也不是特别的陽剛,但我也并不想成天寫那些情情愛愛、膩膩味味的故事。

可誰知道,我這本《奴本多情》在我的編輯丁丁手中最終還是變成了一本純得不能再純的愛情小說。丁丁更是在這本書的宣傳文案中堂而皇之的寫着“在林語堂與張恨水左右”“在張愛玲與蘇青之間”,并找攝影棚拍了一堆我的硬照放在書封上、腰封上、扉頁上、書簽上……反正書中一切能想到的地方都有我的照片。當我拿到樣書的時候我都快哭了,生怕從此以後再也沒人肯出我的書了。

結果,這本《奴本多情》竟然使我翻紅了。接着在丁丁“苦口婆心”的勸說下,我竟然又糊裡糊塗與老哥簽了10年5本“喬若蘭系列”的合同。當然,丁丁開出的稿費、版稅絕對讓我無法拒絕他,畢竟在《奴本多情》出版之前我是個掙紮在死亡線上的過氣作家。

不過,對于這個“喬若蘭系列”丁丁也提了幾點要求:

第一,他讓我一定要在接下來的書中豐滿“喬若蘭”形象,也就是說要讓更廣大的女性讀者發自内心的喜歡上這個喬若蘭。具體的做法就是多聽聽讀者的意見、看看市場的反饋,說白了就是開博客、微博,多上上網絡節目和廣播節目什麼的。

丁丁提的第二點要求是其實是基于第一點要求而來了:他要為我打造一個“文學偶像”的人設。其實十幾年前網絡還沒現在這麼發達,更沒有“人設”這一說法,但是丁丁能提出這樣的想法并真的去執行,可想而知他的思想意識有多超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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