多對一,龍司隻能放棄這個念頭。
“可這樣就繞回原點了。”摩爾加納恹恹地把腦袋擱在臂彎裡,“沒有線索就無法突破……就沒有什麼人能夠提供些情報嗎?”
這時蓮仿佛想到了什麼,他回身從自己的書包中摸出一張小小的卡片,放在桌台上。
另外四人外加一貓默契地一同湊上前去看。那是一張名片,上面寫着“每朝新聞,大宅一子”。
大宅一子?
“你怎麼會有大宅小姐的名片?”祈略感驚訝地問。
回答她的是龍司,“哦……這個人不就是在斑目家門口晃悠的自稱是記者的那個女人嘛?!難道祈你也認識她?”
說是“認識”,也許能稱為“熟識”吧。
其實當初她也是在同樣的地方被大宅小姐遞了名片,之後便漸漸發展成相互合作的關系。隻是祈在調查斑目時期就習慣了單獨行動,在認識大宅小姐後的多數時間也是對方主動聯絡,因而她就疏忽了自己還有這樣一條獲取消息的渠道。
祈點點頭,然後對其他人道,“如果是大宅小姐的話,聯絡的事可以交給我。”
“靠譜嗎?”龍司懷疑地問。
“情報方面沒問題。”祈确信地答。
她知道大宅小姐的工作忙起來會晝夜颠倒,就按照之前的約定給她發了郵件說明情況。
記者給祈返電的時間已經晚上的11點。祈接起電話,就聽到從話筒那頭傳來了一個醉醺醺的聲音,“怎麼啦望月小朋友,斑目的事情不都結束好久了,怎麼又突然想起姐姐我了啊?”
大宅小姐嗜酒,過去選擇與她會面的地方有好幾次都是在新宿的酒吧,所以祈對此也是見怪不怪了。
“我想向大宅小姐您打聽個人。”她簡明扼要地道。
大宅小姐的聲線瞬間就褪去幾分醉意,“哦?什麼人?”她饒有興緻地問,“還是和斑目有關?但現在已經沒有必要了吧?”
“……并不是。”
“咦?”祈的三緘其口自然引起了大宅小姐的興趣,知道她在電話裡不便細說,大宅便改口道,“那麼還是老樣子,明晚八點我們在新宿見吧。”
她說的新宿……意味着又要去那個酒吧了。
“好。”祈答應下來。
不過在挂斷電話之前,大宅小姐又叫住了她,“诶呀差點忘了,望月小朋友,你是了解我的行事風格的,這天下可沒有白給的午餐喲。”女性在電話那一頭笑嘻嘻地提醒她。
對此祈早就有了準備,從斑目那時起她與大宅小姐就是互利互惠的交易關系,祈給予大宅小姐她自己的調查結果,大宅小姐則為她提供以一個高中生的手段無法得到的資料。
“我明白。”
“那明天晚上見咯,望月小朋友!”
結束通話後,祈立刻在聊天群裡向夥伴們彙報情況。時近午夜,可她在發出消息的半分鐘後,就收到了陸續來自其他人的回複。
[Skull:好,那麼明晚七點半在涉谷站集合!]
[Skull:不過是去夜晚的新宿啊……]
[Joker:很期待?]
[Fox:倒是覺得很危險]
[Hudie:我想不用所有人都去]
[Skull:杏就留守吧,你太顯眼了]
[Panther:好吧……]
[Panther:但聽龍司說出這樣的話莫名讓人覺得火大]
[Skull:什麼鬼??]
[Fox:抱歉,我這月的生活費已然告罄]
[Skull:知道了,你也留守]
[Skull:等等,這個月才剛過了一半啊?!]
[Fox:下個月我會開始存錢]
[Fox:作為怪盜經費]
……
[Panther:總之,明天就拜托你們三個咯]
[Panther:要小心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