牢頭道:“或許是犯人私下鬥毆所緻。”
崔文許道:“他二人單獨關押,隔着牢房怎麼私下鬥毆?”
牢頭支支吾吾,說不出話來。
崔文許略作敲打,不再多言。
兩人身上的傷勢明顯是私刑洩憤所緻,天牢裡用刑是有法度的,按理來說獄卒并不能随意動用私刑,然而上有政策,下有對策,隻要沒把囚犯打死打殘,其實也沒人去管這等小事。
好在人犯的口供記錄得清清楚楚,崔文許仔細看過了,并沒有什麼差錯,隻是:“怎麼不見兩個醫婆的口供?”
汪縣丞為難道:“那兩個婆子如今半瘋不癫的,如何取得到口供?”
崔文許問:“可曾延醫請藥?”
汪縣丞道:“請是請了,郎中說她兩個自己把自己吓出瘋病了,實在治不好。”
崔文許去女牢看了,果然見兩個婆子瘋瘋癫癫的,一時神情恍惚,一時喃喃自語,一時痛哭咒罵,一時跪地求饒。
汪縣丞小心問道:“因周縣令……被百姓們打死了,所以這些人一直關在牢裡,萬幸崔大人來了,敢問大人,這些人該如何處置?”
崔文許沉思片刻:“這些人所犯的是誣告之罪。誣告反坐,依律,誣人流刑、杖刑,罪加三等,各罪止杖一百流三千裡。”
高老爺誣告的是陳桂芝與人通奸,一般婦女得了這個罪名,實際上是活不下去的,但在法律上通奸罪隻是要受八十杖刑,再坐一兩年牢而已。
所以,按照律法,高老爺作為誣告的主犯,應當杖責一百,坐個三五年牢,李狗兒作為從犯,應當杖責一百,坐兩三年牢,趙醫婆、錢醫婆有瘋病,應當暫且關押,待瘋病好了,取了口供再做處置。
汪縣丞卻有異議:“他們誣告的可是神仙,怎麼也該判個死罪才是!”
崔文許道:“除非被誣告之人已死,誣告者才需要償命,那姓陳的女郎中可是死了?”
汪縣丞結結巴巴道:“她成仙了。”
崔文許道:“既然是成仙了,不是死了,這些人就不該是死罪。”
汪縣丞争辯道:“那可是神仙!神仙!”
崔文許神情肅穆:“汪縣丞,我們做的是人間的官,遵的是人間的法,豈能因畏懼鬼神而亂了法度!”
汪縣丞面色讪讪。
最終這樁冤案還是依着崔文許的意思斷的。
汪縣丞心裡叫苦連天:陳娘娘啊,你老人家眼明心亮,千萬要看清楚了這案子是姓崔的斷的,不是我斷的,你要是有哪兒不滿,隻管叫他背時遭瘟,不要牽累到我這個無辜人。
“姓崔的”一辦完差事,汪縣丞便像送瘟神一樣送走了他,全然沒有初見時的虛情假意。
崔文許倒也不放在心上,他也要趕着回去複命,并不願在富安縣多耽擱。
回去時走的是水路,一路順風順水,不幾日便到了宿州。
正是季秋天氣,又剛下過一場雨,秋風吹來竟有些蕭瑟。
崔文許下了船,登上碼頭,見碼頭上有個老婆婆在賣湯,便打算去喝一碗熱湯暖暖身子。